滄溪集 (林泳)/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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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八 滄溪集
卷十九
作者:林泳
1708年
卷二十

讀書箚錄[编辑]

《詩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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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

性雖該動靜,而惟靜則氣無作用而理體自全,故曰靜天性也。言靜之時渾是天性云爾,非謂天性只當靜而已也。

性無情意,謂之欲者,如言性之用也。「欲」字當以有意、無意間求之。

「旣有欲矣,則不能無思。」

欲與思,本不可以先後次第言。但此「欲」字是承上文而言,如言性旣感動,則不能無思慮也。

「旣有言矣,則言之所不能盡而發於咨嗟詠歎之餘者,必有自然之音響節族。此詩之所以作也。」

詩只是言志,若夫咨嗟詠歎而有音響節族,則似是永言之事,以此爲作詩以前事可疑。但詩本非尋常言語,固是發於咨嗟詠歎之言,而其音響節族自然具有,亦不待歌以永之而後有也。若細分詩、歌、聲、律而言之,則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固不無其序。今統言詩之所以作,則咨嗟詠歎而有音響節族,政是作詩時事,非可疑者。

「勸懲黜陟」。

舊說謂:「變風亦領在樂官,以時存肄,備觀省而垂監戒。」此正是自反勸懲之事,非謂必行勸懲於作詩之人也。則安城劉氏以勸懲爲行於作詩之人,亦未知其果然也。

安城劉氏以刪存當黜陟,而但刪者非必皆不善,存者亦非必皆善,以此當黜陟,似牽强。愚意勸懲是統言詩之敎,黜陟乃先王采詩之政。孔子無位,雖不得行勸懲黜陟於當世,善者稱思於百代,惡者見譏於千載,則黜陟之道存焉。使後之學者師其善,改其惡,則勸懲之道行矣。所謂其政不行於一時而敎被於萬世者然也。

「尤非後世能言之士所能及之」。

「尤」字似誤。古「猶」字或作「冘」,此恐「猶」字之訛。

「於是乎章句以綱之」。

先言國風、雅、頌本、參、正、和之說備矣,乃始言章句、訓詁綱紀之功。當本之二南、參之列國之時,若無事於章句、訓詁之間可疑。然上是大綱說,此是細分說,非有次第。

《周南》[编辑]

家有國有天下之號,而對而言,則爲公之采邑也。公采邑,卽周邦故地,公又主國中之政。故國人歌詠文王、后妃德化之詩,皆繫之周公采邑之。其不直繫之文王,則不敢援尊比於列國也。其土地雖從周公采地,而言實乃之本邦,故傳稱天子之國。其雜采南國之詩而謂之《周南》者,言自而至於南之風也。對《召南》而言,則謂之之南、之南亦可,《周南》名義如此而已矣。小註安城劉氏謂:「雜以南國二詩者,不敢使周公食邑之號專其風。」此說可疑。若嫌於專其風,則南國之詩亦繫於周公,而謂之《周南》,則顧不尤專耶?自國中之詩皆繫於周公者,本出於不敢援尊之意,則專非所嫌也。說此一轉終可疑。

或曰:「使周公初不邑於而或采他邑,亦從其號以名篇耶?」曰:「旣不敢援尊,則當從主政之人邑號而名篇,似不可已者。但詩是人之詩,而名篇以他邑,則名實齟齬,終不如以上「周」字周公采邑之周,下「周」字統言周邦之爲包含而恰好也。聖人到此,必自有區處之宜,又難執一而懸斷也。二南名篇,蓋自周公制作之時已定,所謂聖人,非指孔子也。」更詳劉氏說,以爲國中之詩,多爲文王、后妃而作。故雜以南國一詩而謂之《周南》,不敢使周公食邑之號專主其風也。則是自國中之詩以至南國,皆不敢使周公邑號專主之也。不知所謂不專主者果何謂也?豈就其中而分屬之,某詩則屬於天子之國,某詩則屬於周公之邑,以爲不專主者耶?且一詩或從天子,或從周公,主之如兼管然,以爲不專主者耶?二者皆不成事理,尤可疑。此殆不察周公之邑,其實卽是天子之國。文王、后妃之風,自國以及南者,皆不嫌於使周公專主之義,乃有此穿鑿之說耳。

《關雎》[编辑]

傳以寤寐反側、琴瑟鍾鼓極其哀樂而不過其則爲詩人性情之正。小註胡氏亦謂:「宮中人欲得賢配以配文王,方其未得,憂思之深;及其旣得,和樂之至。」則二章之哀、三章之樂,似皆作詩者之哀樂。但輯註朱子說又謂:「此詩看來,是妾媵做,所以形容得窹寐反側之事。」據此一說,是作詩者形容文王之憂樂耳。二說牴牾,而今以淺見,則所貴乎哀不傷而樂不淫。蓋取君子家室之間,其得性情之正如此爾。若宮中人其哀樂之不至於傷淫,何足貴哉?哀而至於轉輾反側,已厚矣。且安有悲憂哭泣之慮?樂而至於琴瑟友而鍾鼓,樂亦已極矣。況敢有沈綿淫佚之事哉?如此則其哀其樂似皆是文王之哀樂,而作詩者形容耳。

且友之、樂之,自宮中人言,則又近僭矣。或曰:「文王以未得后妃而憂思如此,則不亦過乎?」曰:「此孔子所以愀然於哀公已重之問也。思得聖女,以成內治,其意與側席如渴者,不可差殊觀也。世人不知配偶之義,至爲尊重,且有私愛之嫌,故疑聖人憂思之過。聖人何嘗簡忽於此哉?」或曰:「如此則傳不言文王性情之正,而曰詩人性情之正又何也?」曰「文王性情雖如此,作詩者非其性情吻合無間,則亦不能形容到此,玆豈非詩人性情之正耶?但其言之不及於文王,則未知何意。豈文王性情之正,有不待言者歟?」更詳之,集傳首尾皆從詩人爲解,諺解轉輾反側,獨此一句口訣。從自己言,與下章友之、樂之之口訣不同,未詳。小註東萊呂氏說「興之兼比,徒以爲比」,此「比」字似當作「興」。

《葛覃》[编辑]

首章只敍葛葉方盛,黃鳥飛鳴,更不說入實事。小註豐城朱氏以爲「動女工之思,而有念念不忘之意」,庶乎近之。但味詩語,似是直敍所見之詞,豈初夏葛葉未及盛之時,亦嘗親到中谷而見其景物之如此歟?是又勤之勤者,直敍其事而意可見矣。但雖上古,后妃似無親至中谷之事,但下章有是刈是濩,刈非親至莫能也。且園囿之大,亦豈無中谷之可刈葛處哉?若只如朱氏說謂動女工之思而已,則葛覃、鳥鳴皆爲想像之物色,似非詩意也。

《卷耳》[编辑]

此章大抵皆託言也。託言者,假託之言,託虛事而言實意也。其事雖非眞有,而其惻怛之誠心,實託此而宣焉。後世詩詞亦往往有此意。凡無其事而發其辭以寓其意者,蓋本於此矣。所以知此章之爲託言者,卷耳初非足采之物,且誠欲登陟,亦豈患於僕馬之病而不得遂也?推此,則可知其餘之皆爲託言也。

《樛木》[编辑]

首章小註輔氏說謂「此詩雖是興體,亦兼比意,與《關雎》同」,仍取鄭氏下垂、下逮之說證焉。愚謂凡興詩兼比意者,蓋皆所興之物與下所說之事意思暗合者也。如《關雎》之摯而有別,自與下句窈窕淑女爲君子好逑者意思相合,故謂之興而兼比。此章若如鄭氏說以樛木葛纍爲下逮上附之意,則與下句福履之意,自不相接,而直爲比矣,非所謂兼比者也。詳味詩意,固有比意。所謂比者,木之樛曲而葛藟纍之,君子之德而福履綏之,其意自相近矣。蓋詩中興體有二,有只以言句爲興者,有兼意思以爲興者。兼意之興,卽近於比,卽謂之興而兼比,《關雎》之類是也。若與下句意不相接,則不可謂興起,而却只成比也。二義不竝行。如此者謂之,或曰比也可也,不可謂興而兼比也。且從說玩味,則終有艱深之病。集傳不取,豈以是歟?輔氏取證可疑。

《螽斯》[编辑]

首章小註朱子說「此詩多不說破」。此詩之「此」,疑當作「比」。

此章,傳謂衆妾之辭,而今熟玩之,詵詵、薨薨、揖揖皆群聚之象,以此比后妃之不妬忌,似不切著。后妃雖不妬忌,何至下同衆妾,若螽斯之群聚?況衆妾可以此爲言乎?竊意上章《樛木》是后妃不妬忌而衆妾稱願之詞,此則衆妾不相妬忌而后妃嘉歎之詞。玩其意指,審其詞氣,則甚分明矣。或曰:「當時后妃固多孫子,衆妾未必皆然。詩中宜爾、振振等語,無亦不切著耶?」曰:「熟玩『宜爾』之辭,則不但稱其已然,實有頌其將然之意,固切著也。」蓋后妃不妬忌,而衆妾或有未從化者,則猶未見其德化之至盛,唯其衆妾自相和輯而後,尤有以見其風動之化,義尤大矣。且上章稱願之詞,只曰「福履綏之」將之「成之」,則賤者之頌尊貴,不敢單擧一事,盡其祝願之誠而已。此則直以多子孫爲言者,衆妾常情,唯以有子爲貴,故其祝之如此,亦自有意也。

《桃夭》[编辑]

首章小註慶源輔氏說「二家之人」。「二」當作「一」。

《兔罝》[编辑]

章下輔氏註「戡黎之後」。「後」恐當作「役」。

《芣苡》[编辑]

或疑此詩無味。余謂退溪有言「作歇後看則歇後,作非歇後看則非歇後」。今此詩亦然。作無味看則無味,作非無味看則非無味。蓋婦人無事,相與采此芣苡以相樂。其辭從容詳複而有和平之氣,其意一於所事而有專靜之象。若變風婦人行游之作,必不能如此,比下章《喬木》之詞,尤爲精粹。學者善讀之,則勿忘、勿助之間,自有行其無事之意矣。

《喬木》[编辑]

首章小註安城劉氏謂「集傳旣載吳氏之說」,未知何說是吳說也。章下何氏註「習以性成」,「性成」當乙。

《汝墳》[编辑]

末章,只首句比也,次三句是直說。或問:「王室非燬而謂之燬,文王非父母而謂之父母,無乃爲比歟?」余謂:「王室不直謂之燬,而謂之如燬,只一『如』字便是直說。至於文王之爲父母,則民之戴之,眞若父母矣,謂之取比,則意反隔遠而不眞切也。」「然則傳只稱比而不言比而賦者,何也?」曰:「凡比體固有全不說破者,亦有只不說破取比之句意而或繼以他意者,是亦不害爲比也。如興亦然。首句興下句,而其下只直說他事,亦通云興。詩中此類可考也。」

《麟趾》[编辑]

公姓、公族作公之同姓、公之九族亦通,可備一說。

小註或云:「《關雎》之應,雖無麟,而若麟之時。」集傳謂:「若麟之趾,則又王者之瑞,有非人力所致而自至者。」二說不同,當以集傳爲正。或問:「麟趾、騶虞莫是當時二物出來否?」朱子曰:「不是。只是取以爲比。只此便是麟,便是騶虞。」據此則集傳所謂王者之瑞自至者,亦非眞有麟至也。

《召南》[编辑]

《鵲巢》[编辑]

以鵲有巢而鳩來居,興之子歸而百兩迎,則語勢若以鵲巢貼之子,鳩居貼迎送者。然其意却是以鳩居、鵲巢貼之子之歸。夫國百兩迎送,只言其儀如此,非與上句相應也。

三章註「盈謂衆媵姪娣之多」。「謂」字當活看。蓋有譬言之意。若直說盈字爲媵妾之多,則非詩意也。

《采蘩》[编辑]

首章小註「《本草》曰」下,宜有「蘩」字而無之,豈蒙大註,故去之耶?且旣云「三月採」,又云「秋香美」,又若相悖可疑。蒿性,大抵宜於春採。「秋」字尤可疑。

《草蟲》[编辑]

華谷嚴氏註「負蟲」上,宜有「阜螽」二字。與上「蘩」字同例。

二章輔氏註不在首章,宜在末章。其在此章下,則無所當也。

「薇」字訓誥,小註說各異。未委的是何物?諺解所釋俗名,未知果得實也。

《采蘋》[编辑]

華谷嚴氏註「不可食之藻」。「藻」字疑當作「萍」。

諺解「以蘋爲沈萍,藻爲浮萍」,與集傳相悖。

《行露》[编辑]

誰謂汝無室家之禮耶?何以能致我於獄也?詩之語意如此。蓋「何以致我獄」,貞女之自言,非他人之言。集傳以此皆爲人言者,似是反本文以明正意。諺解遂以此解本文,語甚迂晦。且「我」字不順可疑。

豐城朱氏註「陰谷」下,疑有『也』字。

《羔羊》[编辑]

疊山謝氏註「非躁則急」。「躁」字恐誤,似是「緩」字、「慢」字之誤。

《摽有梅》[编辑]

「迨其吉兮」。傳謂「其必有及此吉日而來者乎」,語似隔一重。

「迨其謂之」。諺解與上章「迨吉」、「迨今」同釋,恐未然。蓋曰「及此時而謂之哉」,「迨」字恐先釋爲是。

《江有汜》[编辑]

「其嘯也歌」。傳謂「言其悔時也」。前嘯後歌,自是一人。若曰「悔時嘯」,則悔是之子,非詩人,與得處所而樂者不成一人。且悔時亦何有舒憤懣之事?恐「悔」字上有「未」字。蓋言未悔之時,詩人之憂如此。然臆說無稽,姑存之以俟更思。

更思之,「嘯」是舒憤懣之氣,非全憂也,憂久而發舒之意。夫人悔時,媵妾嘯焉。前嘯後歌,固是一人。「悔」字上別無他字。

《何彼穠矣》[编辑]

「華如桃李」。旣曰「如」,則所謂華是何華?此章似賦體。

總論豐城朱氏註「采蘩之敬」。「蘩」當作「蘋」。

《衛》[编辑]

《淇奧》[编辑]

「奧」。《爾雅》「以厓內爲奧,外爲隈」,而集傳直訓奧隈也,恐是大槪言之。「赫」、「喧」。《大學》註以宣著盛大釋之。蓋「赫」字自在宣著之中。今集傳只云「喧,宣著也」,其不幷擧「赫」字者可疑。或意已前已有訓釋,而考之《邶ㆍ碩人》,有赫如渥赭之「赫」,其訓赫,赤貌,又與此章「赫」字之旨不同。恐此本有脫漏,可考他本本。

慶源輔氏初註「遂言其威儀之盛。」威儀之上,宜有恂慄之義而不言之。似以「威儀」二字該得瑟、僩、赫、喧四字之義。雖與《大學》傳所解有不同,恐亦可通。朱子第二註以學與講習討論分兩截事,應切嗟;以脩與省察克治分兩截事,屬琢磨者,似與章句之說微異。恐當以章句爲正。

孔氏「結玉爲飾謂之綦。」「綦」字似是「𤪌」字之誤。

「較」,集傳謂「兩輢上出軾者,謂車兩傍也」。據此,似是車傍之物,而小註呂氏言車箱之制甚詳,而謂「軾上橫一木謂之較」,又似車前橫木可疑。豈呂氏所謂軾上橫木,非必當前重橫也,謂於軾上幾尺寸兩傍,各橫一木也耶?如此則與集傳合矣,但說爲不詳耳。若於軾上更橫一木,則登車憑軾,必皆有礙。其爲車傍之物,則似無疑耳。

安城劉氏說「戱謔而不爲虐」下,似脫一「則」字。

章下第一小註。上言如切如磋,下只言琢磨,文字不倫。又寬綽戱謔之下「而」字不如「則」字之當,恐皆有脫誤耳。

《考槃》[编辑]

「獨寐寤言」、「寤歌」、「寤宿」。以集傳觀之,似謂雖寤寐幽獨之際,其意未嘗不確如也。或疑:「雖窮寂孤獨如此,而猶矢不忘也。此說如何?」「章下朱氏說謂『無往而不獨樂也』,此則非正解也,是旁通之義也。」

《王風》[编辑]

洛邑謂之王城,周公又營成周。」鄭氏說也。陳氏合之似誤。觀下孔氏註,可知說有據。

《王風》之「不爲雅」。集傳所謂「王室卑,與諸侯無異,故不爲雅而爲風」者盡之矣。小註蘇氏謂「其風及其境內,而不能被天下,與諸侯比」,是亦得之。而朱子答或人之問則曰:「其辭語可見,風多出於在下之人。」又若以其多出於在下之人,故因謂之風。此與集傳所揭之義不同。而《黍離》已是大夫之作,則亦非以出於下人而謂之風者,又可想矣。竊恐記錄有未盡耳。

至於黃氏又直斷之曰「《黍離》之爲國風,以其音乃東土之音也」,此尤可疑。設使成王周公卽治東都而居焉,當時二雅之什,亦可謂東土之音而列於國風耶?且洛邑以其地則天下之中耳。向令王室不微,風敎能廣,夫豈以其東土之音而不得爲雅哉?此義恐當以集傳及說爲正。

或疑以:「王室卑微,遂降同列國,無乃非乎?」曰:「是王室自降耳,非故爲降而同之也。王室土地、風敎僅同列國,無復有王室之實,則其歌謠之作,自不得不爲一國之風矣。聖人於此,直循其自然之理而處之耳,夫豈容心哉?然不曰『周』而曰『王』,則其致尊之意,亦可見矣。但亦非以己意抑揚其間而曲致其尊也。當時王號初未嘗替,則聖人於此,亦循其自然之理而已。其與《春秋》不同者,《春秋》名分之書,故有褒貶進退之道焉;《詩》著陳風觀俗之道,故從其實而著列。道固竝行而不悖也。詳味十篇之詩,分明與雅不同,且其辭衰遲散緩,有不可收拾之氣象,註說不無意思。但謂此詩之降爲風,專由於此,則其義不及集傳之精確耳。」

《黍離》[编辑]

「稷之實,如心之噎」者,未詳其意。

王室離遷,故都荒涼,宗廟、宮室頹圮無餘。但見黍稷離離於其間,則爲人臣子有不忍觀。其彷徨悲怨之意,千載之下,亦可想見矣。爲人上,讀此詩,豈可不深念保邦未危之道乎?苟能及其間暇之時,脩德從諫,尊賢任能,節用愛民,明刑罰,脩軍政,兢兢業業,常思所以持盈防患之道,則人心願戴,天命維新,內外之患,無自而起。縱使有之,必不能爲害於國家,復安有危亡愁慘如此之景像乎?詩之結語,蓋其痛迫之極,呼天而問之。其辭也若曰:「使國家至於此極者,果何人哉?」廢興存亡,其機只在於人。今王室之顚覆,亦必有致此之人矣。以當時之事究之,則幽王之惑於褒姒,實是亡國之根本。所謂何人,褒姒當之。內旣有蠱心之尤物,則外必拒忠直之正士;旣拒忠直之正士,則必用讒諂之邪人;旣用讒諂之邪人,則其害國病民、召患啓寇之事,又豈可勝數哉?此皆亡國之覆轍。後之欲保邦者,宜知所戒也。

《君子于役》[编辑]

「曷至哉」。不以何時來至爲解,而以何所至解之,何也?豈以來至,則與下來會無別故歟?

「苟無飢渴」。有願幸之意。幸,望也。此只是行役者室家離曠之辭,無他義耳。然曰「不知其期」,曰「不日不月」,則亦可見當時使下無有期度。此不惟有害於體恤之義,抑其政令之不綱,亦可見也。此其所以衰微渙散,終於不振者歟!

《君子陽陽》[编辑]

集傳以爲「前篇,婦人之作」,而又謂「序說亦通」,蓋兩存之也。而輔氏謂「欲仍舊,豈非以更詳之」云,其意反主於後說也歟?今詳本經,若從序說,則與《簡兮》之詩,其義略同。雖作者有人己之別,亦豈容徒然贊歎爲樂而已?若只如此,亦太無意緖矣。但其必爲前篇婦人之作,亦無明據,只章首二字相同耳。似亦未易質言也。但其爲室家贊美其君子之事,則恐不可易。

《揚之水》[编辑]

孔氏「其實不戍」之說,與集傳異。豈其說初無所稽,故不取,而今只作實事說耶?蒲有草、柳二物,而以「蒲柳」釋之。豈以上章薪、楚皆木,故推類而謂之柳耶?

據章下劉氏說,《小弁》之怨,已是忘親逆理之根本。高叟之說,孟子何闢之甚耶?

說「吾於其傳與有責焉。」「傳」字義未詳,恐是「傅」字。

輔氏說「以使民之勞役」。「使」字未暢。

《中谷有蓷》[编辑]

「脩」作脯脩之「脩」,則是暵而脩耳,與上下「其乾」、「其濕」之文不同,恐未是。且字解亦太巧。

《兔爰》[编辑]

呂氏「兔以比諸侯,雉以自比」之說可疑。雉以自比則幾矣,兔則安知其必指諸侯而言也?集傳以君子、小人爲言者,其義至矣。集傳亦曰「諸侯背叛」,而此但槪言其時事,非必擬於兔也。或謂兔爰興無爲,雉離興百罹,則意不相貼,語亦殊勢,恐不可從。

《葛藟》[编辑]

爲此詩者,困窮極矣,可見當時生民之悴、風俗之薄。范氏王政、人民之說,此類可驗。

小註《爾雅》「不發聲」。三字未曉其義。

《采葛》[编辑]

三秋以秋孟、仲、季言,則便只是三月;以三歲之秋言,則又爲三歲矣。若以三時言,正在三月、三歲之間,然而未有所稽,不敢質言。如何?

《大車》[编辑]

「畏子不敢」。正是免而無恥之事,所以知其能以刑政治也。蘇氏謂「非待刑之而後已也」,則其說若小異。然以其旣有刑以一之,故民畏而有不敢,非初不用刑也。若用刑而民不知戒,必待一一刑之而後已,則豈可謂能哉?

或曰:「《漢廣》有秣馬、秣駒之思,《行露》有豈不夙夜之意,《死麇》有吉士誘之之事。是皆不能無發於情者,而所貴能止乎禮義也。與此詩之義,豈相遠哉?」曰:「《漢廣》知其不可求而不求,則其不可求者,固無議爲,其知其不可而不求者,亦安於義理之當然者也。《行露》之謂行多露,《死麕》之無感我帨,皆決於事之當否,非因畏威而姑免刑罰而已。此則所謂有恥且格者,而可見其爲德禮之效矣,與此豈不相遠哉?然聖王不作,風化日壞,畏威革面之俗,蓋亦罕矣。若此詩大夫之刑政、詩人之懲戢,亦豈不足爲勸哉?」

《鄭》[编辑]

篇題小註鄭氏說「武王」之「王」,恐是「公」字。

《大叔于田》[编辑]

「覆彇曰送」。「覆彇」似是舍矢後抑弓弰之謂。

《羔裘》[编辑]

「舍命不渝」。「命」,集傳以所受之理言之,其義甚精。「命」固有以氣言者。此所謂命,似專指所受義理也。若以氣言,則與安於義理者不同等。

《山有扶蘇》[编辑]

「遊龍」。「龍」,一名馬蓼。張子非之,謂馬蓼別是一種。集傳仍舊不改,何也?

《揚之水》[编辑]

此詩只作兄弟相語之詞,意自平易,亦甚懇到。今以兄弟爲婚媾,已不免費力。且所謂「終鮮兄弟,惟予與汝」,「惟予二人」者,定是作詩之人兄弟不多,只有兩人,故其言如此耳。若夫婦則一夫一婦自是常分,豈可謂之終鮮乎?此義頗似分曉,恨不及就質於集傳時也。或謂:「自昔說詩者只以《東門之墠》、《溱洧》二詩爲淫奔之詩,至朱子,又以淫奔斥此詩者,正以發明放聲之旨,其義不可易也。」此又不然。凡朱子以淫奔斥之者,其詞皆本爲淫奔之詩,故朱子始得其情而斥之耳。苟其詞義有不然者,亦豈强斥之哉?且此詩之外,淫奔之詩,已不勝多,亦何損於聲之可放哉?且夫婦得其別而後,兄弟得其序,今有信人言而不能於兄弟者。是亦淫亂之流禍,於此亦可以觀矣。

《小雅》[编辑]

《祈父》[编辑]

「予」,六軍之士,或曰「司右、虎賁之屬」,二說孰是?蓋此詩自謂王之爪牙,則亦似親兵之言,所謂轉予于恤,乃從征遠戍之意。禁旅本非從征遠戍者,故曰轉予于恤耳。若六卿之士,其有征戍固宜,非所謂轉者也。竊意六軍雖本衛王室,而如城朔方至太原,其實皆所以衛王室,其從役者,必皆六軍之士,則六軍之士從征遠戍,亦時有之矣。若禁旅則職當扞衛王左右而已,若使與六卿之士同其遠役,則其怨不亦宜乎?

大槪古之兵制,有方伯連帥之兵,有六卿封圻之兵,有禁旅宿衛之兵。方伯連帥之兵,王室有故則救,諸侯有故則討;六卿之兵專衛王室;禁旅之兵又專衛王左右而已。以六卿之兵而下從方伯連帥之兵,《揚之水》是已;以禁旅之兵而下同六卿之兵,此詩是已。六卿之兵雖專衛王室,然從征遠戍,亦固有之。但不爲諸侯征戍,則是所謂專衛王室也。若禁旅則不離王左右者也。若下同六卿之士至於遠戍,則古制自此變矣。宜其不數世,遂以天子六卿之士,爲諸侯征戍,如《揚之水》也。蓋六軍之士不足於用,然後禁旅抽矣;方伯連帥之兵有不能令,然後六軍之士行矣。凡事之弊,未有不從微至大,始於近而及於遠者也。

《白駒》[编辑]

三章註「藿猶苗」、「夕猶朝」、「嘉客猶逍遙」。其名物辭意不同,而皆曰「猶」,何也?曰:「此其意若曰『此章之言藿,猶上章之言苗;此章之言夕,猶上章之言朝;此章之言嘉客,猶上章之言逍遙耳』,非謂其正相似也。」

按:此詩好賢之誠甚切。其曰「以永今朝、今夕」,則其視須臾之少留,亦以爲大幸矣。其曰「爾公爾侯,逸豫無期」,則其欲尊奉之意,無所不至矣。其曰「無金玉爾音以有遐心」,則其旣去而猶有拳拳不已之望者可見矣。全篇無非愛慕之至言,而此三言者,又其最至者也。

《黃鳥》[编辑]

未知黃鳥比誰也。以爲比此邦之人,則旣呼黃鳥以告之而曰「此邦之人如此如此」者,語不順矣。以爲自比也,則「無啄我粟」一語,亦似暗忌。豈此人困苦於他土之時,別有侵凌之惡人,故托黃鳥以斥之,而仍自言「此邦之人,大抵皆不相恤。我將不久當去此而歸矣」云乎?

「旋」、「歸」、「復」。三字意略同而有次第、深淺,如所謂歸去來者。

《我行其野》[编辑]

小註賈氏說。說爲當。若兄弟不及,其罪當在不睦之首,不當在不姻之下。所謂不弟,似專指不敬長上者也。

《斯干》[编辑]

章下小註「與此所笙奏」。五字未詳。

「秩秩斯干」,「干」,水涯。何謂秩秩?言其整齊也。

《無羊》[编辑]

「三百維群」。傳謂「以三百爲群」,小註董氏謂「三百維群,以群計也」。

按:二說皆通,而但考下章「三十維物」,傳謂「凡爲色三十」。則此亦當謂凡爲群三百也,傳却可疑。且說「亦各以其數也」者,語意未詳。

「聚其角」止「濕濕然」。此訓誥當作對語。若曰「息而聚其角,濈濈然」則似好。未知如何也。「衆維魚矣」,傳謂「人乃是魚」,小註謂「魚衆多」,其意異。

按:「衆維魚」與「旐維旟」爲對,謂魚衆多,於句法未精。

《節南山》[编辑]

「憂心如惔」。今解「惔」下口訣無意味,且集傳之意似不如此。

尹氏太師」。小註三山李氏尹氏立王子之文,因謂尹氏爲世卿,其來甚久。立子,乃此詩以後事,不可謂其來已久。

「昊天不平」。此解只如「昊天不傭」之意,亦自明白。蓋尹氏之惡,至於天怒而不平,使我王不得寧焉,則宜可少懲矣,而猶不自懲其心,反怨其規正者也。

《正月》[编辑]

憂時自傷之詩也。第一句憂天災,二句傷民風。「獨憂」,亂世君子之通患,憂而至於病,憂之切也。此下皆憂傷之辭,而言人多,言天少,天道遠,人事近故也。第二章上四句痛遭時之不辰,下四句憂民俗之不美。與上章上四句同意,好莠小人之言大抵然也。第三章承上章,言國之將亡。天怒民怨,不亡何爲?「旣克有定,靡人不勝」,蓋言福善禍淫之理,而下句曰「伊誰云憎」,則其警惡之意尤多。第五章,此詩大抵憂訛言。訛言不懲則不止,指高爲卑是訛。蓋第四言天道之必復,第五言訛言之可懲。雖必復而時未復也,雖可懲而終莫懲也,其憂宜矣。六章、七章以天人參錯言之。「天之扤我,如不我克」,下句卽云「執我仇仇,亦不我力」。蓋訛言雖盛,國勢雖危,若能聽信賢者之言而力行焉,則猶可爲也。今執之仇仇,而終不我力,則尙復何望也耶?「執我仇仇」,乃棄爾輔相之意。當時必有事實,今不可考矣。八章始歸咎於褒娰,其實惑褒娰者,王也。十章、十一章言無棄賢輔之意。蓋旣決其滅亡矣,猶有親賢戒險之望焉,此其忠厚之道也。十二章以下,自傷之辭。末章末句見其所以自傷,非直爲一身而已也。小夫、窶人皆得有屋有穀,非取之民,何以有此?此民之所以益困。然富者猶可支梧,其窮者尤可憐也。

「寧莫之懲」。「寧」字作「何」字看自通,必以安然爲解,何義耶?

「燎之方揚」。似是指言王室之燬、艶妻之煽,傳以燎之方盛,謂比宗周之赫赫。如此則在上下文句之間,語勢差異,恐未順耳。「褒娰滅之」,不曰「褒娰旣滅」而只曰「滅之」,安知其不爲慮將然之詞耶?或說恐難信。

《十月之交》[编辑]

次序最分明。一章至三章言災異。四章言召災之由,由於內外之姦嬖。五、六章言群姦之中,皇父之惡最著,而五章言戕民之事,六章言廢賢之罪。蓋戕民廢賢,卽《大學》聚斂、媢疾之臣也。天下之惡,孰大於此?七章、八章乃自傷之詞,知不敢怨天而責人之噂沓,終又不復尤人而歸之於命。詩人所見之通明、性情之和平,可見於此矣。抑其自謂從皇父之役而歎我里之孔痗,則豈作此者乃皇父封內之人也耶?

小註安城劉氏「以度準之,適滿一度」之說,似未精。夫天一日一周而又過一度,其一日所過之處,卽謂之度。一日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而適周於初過一度之處,則天之全體亦只是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者,以此而知之。東西旣然而天體至圓,則南北之同然,亦可知也。初非別有他度可以準量天行所過之數也,今曰「以度準之,適滿一度」,不知以何度準得耶?夫天體縱橫皆有度數,日行南北、星辰次舍皆可準量。則曆家推步之法,必有指認忖量之分數。劉氏之所謂度者,蓋似指此,而天行過處爲一度,乃最初推測之本根。今於天行之際,卽曰「以度準之,適滿一度」,有若不待推測天行而自有尺度可量遠近、分限者,其言失本末之序矣。此傳只循曆法之說,故日月皆謂右旋,《語類》自謂「只用舊說,不暇整頓」,則意可知矣。今安城劉氏力主日月右旋之說,定非朱子之意也。然劉氏以日月躔度驗知右旋之必然,其言丁寧,如有的見,而反覆究之,終不得其說。蓋雖左旋,日月行時,天亦行矣。其躔次安得不仍在本宿之傍乎?此非右旋之驗明矣。是則雖三尺童子亦可知矣,劉氏豈不知此而爲此說耶?甚可疑也。

小註《律曆志》「以速及舒」。亦右旋之說。

「望而日月之對,同度同道」。「度」以東西言也。惟合朔之時,日月方爲同度,若望則恐無同度之理,未知何謂。小註朱子說「會時,日月在黃赤道相交處相撞着」,此亦未詳。夫黃道與赤道交處,每在東西偏,雖有冬夏之小差,要之,只在東西偏矣。會朔之時,或在天中,或在地底,或東或西,皆有相値之處。豈必在黃赤道之交乎?此義恐少疎。

安城劉氏「一歲十三次經天」之說。亦以右旋日行十三度之法論之也。以左旋言之,月一月二十八次經天,一經天時,一次出入於黃道。但非會朔,則雖出入於黃道,自不與日相値,非黃道出入之交,則雖曰會朔,而亦不正相撞著。惟會朔之際,適當於黃道出入之交,則始有交蝕之患耳。如是者,蓋一歲兩次矣。

《雨無正》[编辑]

第一章言天怒。有罪無罪之詞,最爲悲切,讀之,可爲於邑。二章言人離。三章至七章皆勉責凡百君子之詞,三四專爲責之之詞。五章反復體思,意漸切至。三章「各敬爾身」,居亂邦仕亂朝者,不可不終身誦之。四章「聽言則答,譖言則退」,君臣之際,落落無情義之孚如此。或曰:「遇譖言而不退,必至於戕身傷國,亦豈宜乎?」曰:「遇譖而不見容,不得已而奉身而退,固其宜也。此則若遇譖言,輒自引去,殊無惻怛眷顧之意,豈其宜哉?所以知其無眷顧之意者,連上句『聽言則答』觀之,可知也。」六章「云不可使」止「朋友」,室雖衰,先王禮義之澤,猶在於民。故雖君暗政亂,是非倒置,而一種公議猶不泯於朋友切磋之間,所以亦云可使者,有朋友之怨也。

宗旣滅」。小註三山李氏所謂內則宗族破滅者,似爲得之。傳謂「將有易姓之禍,其兆已見」,是以易姓當滅宗也。而詩中不言宗將滅,言宗旣滅,滅宗非易姓明矣。「或曰疑此亦東遷後詩」,此可見宗旣滅而云也。然宗旣滅,若只謂宗族破滅,則幽王之亂,亦應有之,不必東遷後爲然也。若謂易姓,則東遷之後,亦未遽有此禍也,以此證其爲東遷後詩,則不敢信也。

「匪舌是出」。傳謂「非但出諸口」,其意未詳。竊意非如小人好莠之言,只出於口舌間也。乃中心感憤之發,故實有悴於其躬也。但如此則與「俾躬處休」者,意不相對,亦未知其果是也。

章下註安城劉氏言「此數詩皆作於東遷後」之意甚力矣。但所謂「罔或耆壽,俊在厥服」,本是說幽王時事,如《十月之交》「不憖遺一老」者亦此意也。今以「正大夫離居」爲東遷之作,旣未必然。所謂王都,亦安知其果爲東都而非西都耶?《正月》之「褒娰滅之」,不曰旣滅,無以證東遷之前後。《節南山》之「國旣卒斬」,則其言又微,尤不足爲證。朱子以此只備一說,輯註或反以此爲主,愚未知其果然也。

《小旻》[编辑]

「旻,幽遠之意」。《雨無正》「旻天疾威」之「旻」無訓誥,今始有之,恐失照勘。

「我視謀猷,亦孔之邛」。自其爲謀猷時,已令人傷痛,不待禍敗之至也。此詩說衰亂之朝,謀猷顚錯、氣象散慢之弊,極其親切,而其歎傷敬戒之意,溢於言表,眞可爲百王龜鑑。蓋謀臧不從具違,不臧覆用具依,是謀猷之顚錯也,「如匪行邁」、「如彼築室」,是氣象之散慢也。國有聖主,民有哲、謀、肅、艾矣,將不免於淪胥,則其歎惜之也至矣。視國步,如暴虎憑河而戰兢臨履,則其敬戒之也,亦無餘蘊矣。

《小宛》[编辑]

首章念父母,二章戒沈湎,三章勸誨子,四章勉進修,五章、六章皆懼及世禍也。章章藥石。

「天命不又」。傳謂「天命已去,不可復來」者得矣。小註輔氏謂「不可恃天之常,如此會有禍亂生也」,其說「不又」二字不相貼。蓋天命一去,則將不復來,豈可不敬爾儀耶?或曰:「大夫相戒而言天命,何耶?」曰:「匹夫一身之安危,猶可言命。況大夫有宗廟世祿之守者耶。」

《小弁》[编辑]

首章覽物之自得,悼己之遭變。二章言己所遭之變,將至於覆滅邦國,而猶不明言其事也。三章始言不得于親之意,四章言物之大者皆有所容,今以父王之尊親,乃不能容其子。五章言禽獸尙知愛其類,今己乃獨見棄於君親,皆極其怨也。六章言王之視我,乃反不若投兔道墐之興哀。七章言王之罪我,又不如伐木折薪之循理,至此而其怨尤切矣。八章摠其終始而言之,上四句推本亂之所由生,下四句事已決而自斷之詞也。

號泣于旻天,蓋如此矣」。《小弁》之怨,與不同,皆有定論,今傳如此,何也?《小弁》之怨,雖與大舜自責己有何罪者,其意不同,然當此時,若恝然都不掛意,則豈親親之意哉?宜臼之怨,固不能如大舜之怨慕,然其不得於親而不能無怨,則是固親親之道也。孟子朱子皆以事,明其怨之不容無也,亦非謂宜臼之怨,直與大舜之怨,如合符節也。

《巧言》[编辑]

首章號天而訴己之逢讒也。二章言讒言之得爲亂,其初由於君子之容受,而其終成於君子之聽信也。蓋聽讒而容受,不爲別白,最爲無窮之深禍,若君子怒讒而喜善,則亂庶遄止矣。三章反覆言之,末句始說出讒人之情狀,庶幾其君子之一寤也。已上三章所謂先刺聽讒者也。四章言讒人情狀,我皆得之矣,而猶不指言其狀也。五章言碩言、巧言之眞僞,始指出讒信之分矣,而猶未斥言其人。六章始斥其人而言之,其人無足可取,無足可畏,而專爲禍亂之階如此,而不去之者,亦何心哉?終有責望聽者之意,蓋東萊所謂「非特賤之,且言其本易驅除,特王不寤」者是已。

「匪其止供」。傳謂「不能供其職事」,諺解遂不釋「止」字。今以句脈考之,「止」字恐不可作虛字看。竊意「止」猶「居」也,謂所居之職也。「匪其止供」,謂不能供其所居之職也。

《巷伯》[编辑]

《巧言》以下三詩,皆疾讒之詞。而《巧言》多說遠讒之義,蓋爲聽讒者規。《何人斯》多責望讒人之意,蓋雖以大故告絶,而猶庶幾其或改,處故舊之道也。《巷伯》極其痛疾之辭,堲讒之意,於是爲至,此不可不知。

首章「貝錦」。小註孔氏說有未詳者。

「貝錦」。傳謂「貝有文彩似錦」,小註「《埤雅》謂錦文如貝」,二說似異。以文義則作錦文似勝,未知如何也。

四章傳「捿捿儇」下分註「血」字未詳。

五章小註輔氏說「扶持」下,恐落「全」字。

《谷風》[编辑]

末章小註輔氏說「大德謂朋友之義出於天者」。語似迂遠。旣曰「忘我大德」,卽是其人嘗有大德於人,而今乃見忘故云耳,不可舍此而深求也。

《蓼我》[编辑]

四章小註「身體嫗嫗」。「嫗」字未詳。疊山謝氏說,雖未見其果合詩意,然亦自有理。

三復此章,宛如在提抱之內,咳笑承乳,人能日日不忘此意,天下無不孝之子矣。

《大東》[编辑]

五、六、七章。乃玉川子《月蝕》之祖。但詩義雖是寓言,皆爲直陳之辭,其體賦也,《月蝕》則全是比耳。此詩見周家已失四方諸國之心,蓋王轍一東,諸侯不復尊戴,殆以此也。

《北山》[编辑]

觀詩有二道,旣可觀當時之得失,又可觀詩人之性情。如此詩則當時之使臣下無法,勞佚不均者,可以觀矣。詩人之雖不能無怨,而無忿懥過越之意者,亦可觀也。凡詩皆當以此法觀之。

《大車》[编辑]

「不出于熲」。與「祗自疧兮」者同意。蓋反覆思之,終不出於憂愁之耿耿也。「不出」二字含得「祗自」二字之意,所以與「維塵」之語相應而爲興也。

《小明》[编辑]

章下定宇陳氏說「於彼無憎疾之詞」。

按:此詩所稱共人,自是善類,宜無可憎疾之事。今以無憎疾之詞,明詩人之怨而不怒,則似是共人者本有可憎疾之事,詩人忠厚,能不憎疾也,似非詩之本義也。所以知共人必是善類者,觀作此詩之大夫,其志切,其辭正,必良大夫也,而念此共人,至於涕零出宿,則其人之爲善類,從可知矣。若所謂正直是與,自是更相加勉之辭,亦不必以其人不助正直而有此語也。「遂役」之「遂」未詳,恐或是「遠」字。

《楚茨》[编辑]

二章「絜爾牛羊」。「絜」字無訓詁,似與「潔」同音義。賓客獻酬笑語,在工祝致告之前,則三獻纔畢,卽行此禮於廟中,而始告利成而送賓也。方祭之時,異於燕私,少長交酢,至有笑語,無乃不嚴乎?古禮意未可知。

「徂賚孝孫」。輔氏謂「集傳失解此句」,而今考之,所謂以嘏主人者,正解「徂賚孝孫」,以「嘏」字解「徂賚」,以「主人」字解「孝孫」,似非有失也。且輔氏所謂重釋上句者得矣,所謂以其所致告者往予孝孫,則其語勢不暢可疑。

《書傳》[编辑]

《旅獒》[编辑]

「遂通道于九夷八蠻,西旅底貢厥獒。」

今解「蠻」及「獒」下口訣,似乖賓主之勢。

「明王愼德」。

今解「德」下口訣,亦有賓主相錯之疑,且未見「四夷咸賓」乃愼德之驗也。

自「王乃」止「其物」。

今解直從武王言之,非傳之意也。傳云「德之致,謂上文所貢方物」,則此是承上文明王愼德致物而言,不可別從武王言之。且傳又云「王者」,則是泛言王者,非指武王明矣。

自「德盛」止「人安」。

按:此似皆平論事理以諷切之之語,今解直作勸戒之辭,非不可通。但詳考文勢,似不然。此以下方是直向武王勸戒耳。

「九夷八蠻」。

按:小註朱子曰:「九夷,東方夷有九種,八蠻本亦云然。」然則八蠻亦是南方蠻有八種耳。只擧東南夷蠻,而西北亦可知矣,所以西旅亦貢厥獒也。傳云:「九夷、八蠻,多之稱也。」但言其非一而已,則似太泛矣。

「展親」。

傳云「使之益厚其親」,恐未然。「展」不可訓「厚」,且其語勢亦似迂回。「展」,「敍」也,言敍其親親之意也。朱子「審視」之訓,亦未分曉,恐記錄不完耳。

「德盛不狎侮」。

上旣言明王致物用物皆以德之意矣。此言德盛者不狎侮,而仍言狎侮之害,蓋其所重專在乎德,而所戒者狎侮也。傳就「盛」字上起意思,推說太繁,而不切於本指,恐未爲得。

「玩人玩物」。

傳以上文證之者,恐未精。

按:上一節言德盛者不狎侮,而其下言狎侮君子、狎侮小人之害,二者皆驕慢之病。次一節言「不役耳目,百度皆貞」,而其下言「玩人喪德,玩物喪志」之害,二者皆貪惑之病。文字齊整,旨意歷落如此,今以玩人爲狎侮君子之事,則同一「玩」字,而玩物之「玩」,獨爲愛玩之意,而此乃爲狎侮之意,無論大意,只其字訓已似差錯。且以玩人爲狎侮君子,本只言人而必專以君子當之,亦何耶?玩物之解則近之矣,但不役耳目,亦多一「不」字。要之玩人玩物,人物雖殊,「玩」字之意則同。嬖倖聲色,玩人也;狗馬馳獵,玩物也,皆爲貪惑之病,乃役耳目者耳。

傳謂「此章三節」,「不作無益」至「民乃足」是一節,「犬馬」至「不育于國」是一節,「不寶遠物」至「邇人安」是一節。按:此篇第一節,史臣本序,第二節以下,召公陳戒之辭。第二、第三言明王愼德,遠物自至,其物皆服食器用,無他異物。以之頒賜諸侯,諸侯無不德其物者。言此則獒旣非服食器用之物,而不可以頒於諸侯,則其不當受可知矣。第四、第五、第六言德盛者不狎侮,狎侮,則其害至於無以盡人之心力。言不役耳目,百度乃貞,役耳目,則其害至於足以喪己之志德。言此則受獒者,是驕泰之萌,而爲貪惑之漸,可知矣。狎侮於受獒,似未甚切,而玩人玩物,則節節加切,是亦言之序也。第七、第八直言操心應物處事之道,先擧其要而後盡其詳。言此則受獒之非,不待說破,而無異說破矣。然皆是平說事理以警切之耳,非直向武王身上禁止勸勉之辭也。此下第九、第十乃直戒武王,令謹細行,無累大德。又勸其信能行此,可以世王,則上文平說之事,至此皆責於王之身。如是而其可受獒也耶?此此篇大旨也。

《金縢》[编辑]

「金縢之書」。

今解「書」下口訣,未見適啓金縢之際,偶然得見之意耳。

「穆卜」。

傳之解此,繁冗而不的確。若只云「穆,肅敬之意。古者國有大事,公卿咸在以卜,謂之穆卜」,則意精而無不通矣。

「戚王」。

卜與禱同告王疾,而獨以穆卜爲戚先王而却之,何也?蓋卜而或凶,必至於戚先王。若禱則聽命於先王,先王許其所禱,則自無可戚矣,此其所異歟!傳註中皆不說破此義,殊儱侗耳。

「爲壇」。

傳云「卜則上下喧騰,人心動搖,故周公特爲壇墠」,恐未必然。當從小註說爲正。

「是有丕子之責于天」。

傳云「武王爲天元子,三王當任保護之責于天」,上下句意稍似通貫。但必添入經文所無「保護」之字,其意始通,終未免爲强解。若舊說及小註朱子說,不但句意終亦未暢,兼與上句「若爾三王」者,全不聯屬,皆可疑也。今僭以意解之,「是」指元孫也,丕子之責,承宗廟定子孫之事,乃元子之責望也。「天」卽三王所在之處,如所謂三后在天也。蓋曰三王於此元孫,有元子之責望耳。其曰「于天」,猶言有此責望於冥冥中也。義似最通,不敢自信,姑記以俟之。

「予仁若考」。

恐是自言己之仁孝類文考也。蓋切於代死,固不嫌其言之自誇也。傳以材藝,謂但指服事役使,似亦避自誇之嫌者,正不必然也。且孔子特稱周公材之美,必其才藝之多過於武王矣。自誇則固無嫌,亦豈可以亡爲有而自誣於先王耶?以此究之,所謂但指服事役使者,似太遷就,不直截耳。

「乃命于帝庭」。

按:上一節言元孫之死,不如公之死者也;此節言公之生,不若元孫之生者也。以朱子「不如且留他在世上,定爾子孫」之說觀之,則所謂「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者,言可申命元孫於帝庭,俾之敷助四方也。「用能定爾子孫于下地」者,言如此則元孫必能安定先王之子孫也。其言「于下地」與上文「于天」相對,蓋先王則有丕子之責于天,元孫則定爾子孫于下地,其語義正相對也。「四方之民罔不祗畏」者,言元孫旣能安定先王之子孫,則四方之人無不祗畏也。其後四年,武王旣崩,果有三監之亂,四國騷然。況在當時耶?周公豈欺哉?

「我之不辟」。

「辟」讀爲「避」者,鄭氏說;讀如字者,孔氏說。從說,則「辟」爲致辟,而居東爲東征,其義則爲體國盡公,不避嫌謗之擧。從說,則「辟」爲避謗,而居東爲避謗居東,東征則爲篇末迎歸後事耳,其義又爲謙遜畏謹之事。朱子初亦嘗從孔氏說,故小註所引亦多初說,讀者宜審考之。大抵此事當先考文籍,定其事實而後,推求其義,乃無差誤。今以此書考之,方流言之初,罪人未得,雖欲致辟,將致之誰乎?況王心未能無疑誚,則何可請命於王而興師致討耶?此時周公只得退避而已,退避二年,始知罪人之爲某,故公乃作《鴟鴞》之詩,始有所指斥而歸罪者矣。《書》曰「于後」,則可知其前不可作此詩也。至此然後,王始未敢誚公,其前王嘗誚公,亦可知矣。王雖未敢誚公,猶未大覺,及啓金縢而後,始出郊親逆,王旣悟流言之爲邪讒,親逆周公而歸焉。管叔輩自知其罪,於是乃叛,故周公作《大誥》而東征,事實可考者如此。體國盡公之義,可言於東征之時。此所謂避,正是謙遜畏謹避謗之「避」也。

「公命我勿敢言」。

傳以孔氏說「周公使之勿道」者爲非是,而曰「此實周公之命,而我未敢言耳」,語意終不可曉。所謂周公之命者,何命耶?冊祝乃告三王之辭,豈可謂之命耶?旣是公命而我勿敢言,又何意耶?且「勿」爲禁止之辭,作「不」字說,亦非正解矣,當以說爲正。蓋旣納冊於金縢,則其事之嚴秘可知,公於其時,戒勅諸史執事,俾勿宣泄,固宜有之。諸史承王及二公之問,旣對曰「信有是事」,又言「當時公命我輩令勿敢言」,諸史雖知公有是事,而不敢言於平日之意,又可見矣。或謂:「王莽嘗有戒勅勿言之事,是誤解而效者,周公豈嘗然哉?」曰:「之惡不在誤解此文,無其情而外效此以釣名,乃所以爲也。文則何嘗誤解也哉?」

《大誥》[编辑]

「敉寧武圖功」。

傳旣曰「『武』,『繼』也」,又曰「輔我以往,撫定商邦,而繼嗣武王所圖之功也」。依此解之,則「予翼」當句,「以于敉寧」當句,「武圖功」當句,而文句益碎碎難通。今解却差勝,乃小註說意也。

「予小子考翼」。

傳云「越我小子與父老敬事者」,「與」字可疑。蓋小子,王自謂也;考翼謂王父兄凡所尊敬者。猶曰予小子之考翼也,若下「與」字則非矣。且下文考翼與此又不同,似直指其父。觀其「曰予有後」,惟父之於子,可如此爲言也。

「無毖」、「閟毖勤毖」。

三「毖」一意,蓋皆勞困之意。傳於「無毖」則曰「無勞」,「閟毖」則曰「艱難而不易」,「勤毖」則直曰「勤毖」而已,似未精純。

「天亦惟庸勤毖我民,若有疾」。

傳云「四國勤毖我民」,亦異於經旨矣。經旨若曰:「天亦方勤勞我民,如人有疾,不可不速治而底豫也。」

《微子之命》[编辑]

「象賢」。

傳云:「以微子象賢而奉其祀。」如此則「象賢」與上「崇德」語勢不倫,豈亦尊法賢人之義歟?

《康誥》[编辑]

「聞于上帝」。

言民怙冒之意,達乎天聰也,所謂「天聰明,自我民聰明」也。今解從文王言之,恐未然。蓋因傳中添入「明德昭升」語而誤也。

「汝惟小子」。

言汝雖小子,汝之服事,則乃在於弘王而和保民,又在乎助王而宅天新民,其任豈不重也耶?意蓋如此,而今解作呼而告之之辭。如此則當云「惟汝小子」,不當云「汝惟小子」也。且傳於「亦惟助王」處,不別言「亦」字之意,亦殊糢糊而不詳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