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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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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跋二 《不得已》跋

作者:钱绮 
《不得已》跋四
本作品收录于《不得已/下卷

此书歙县布衣杨光先所著。杨公于康熙初入京,告西洋人以天主邪教煽惑中国,必为大患,明见在二百年之先,实为本朝第一有识有胆人;其书亦为第一有关名教、有功圣学、有济民生之书。

当时邪不敌正,质审明白,黜汤若望诸人之官,杀监官之附教者五人,禁中国人习天主教,可谓重见天日矣。乃西洋人财可通神,盘踞不去,遍贿汉人之有力者,暂授杨公为监正,必欲伺其间隙,置之死地。杨公明烛其谋,五疏力辞,又条上六畏二羞之疏,情词剀切。部议阴受指使,始终不准,不得已就职。不久即以置闰错误,坐论大辟,蒙恩旨赦归,中途为西洋人毒死。而后,西法复行,牢不可拔。

盖杨公死于未授职之前,则无以摘其误谬,而西术不能复兴,即兴亦终不能固。故设此陷阱,以泄其愤而售其奸。邪谋之深毒,不可畏哉?然而天主教之不敢公然大行,中国之民不至公然习天主教,而尽为无父无君之禽兽者,皆杨公之力也。正人心,息邪说,孟子之后一人而已。或以愚言为过,当请具眼人辨之。

此书于壬寅夏,得刻本于吴寿云处,价昂不能购。倩友人“胡子安”影抄一本,后有竹汀先手跋,谓西人购此书即焚毁之。苟非切中邪谋,何以如是?至杨公步算非专家,则明理不明数,公已自言之,何得为公病?书中辨论,未必无锋棱太峻语。然辟异端,不得不如此。圣人复起,亦当许之。特拘墟小儒,眼光如豆,不免以此訾议耳。至于辞官诸疏,垦挚畅达,奸谋早已洞烛。意如此其诚,见如此其明,而犹始以布衣供事,终乃就职监正者,实因感激皇恩,而不忍以党邪疑执政耳。假尊崇为倾陷,为从来宵小害君子者,特辟一途,虽圣主亦所不疑。吾为杨公痛,吾为世道人心痛矣。

丙午六月
元和钱绮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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