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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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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跋三 《不得已》跋

作者:錢綺 
《不得已》跋五
本作品收錄於《不得已/下卷

此書歙縣布衣楊光先所著。楊公於明末屢以草莽伏闕上章,劾首揆溫體仁、吏垣陳啟新。崇禎癸未冬,襄城伯李國楨薦其有文武材,徵書未達而北都陷。

本朝康熙初,入京首告西洋人湯若望等,借知曆為名,窺伺中國,以天主邪教煽惑人心,必為大患。當時邪不敵正,質審確實,黜若望諸人,殺監官之附教惑眾者五人,毀各省天主堂,禁人傳習,可謂重見天日矣。

乃西洋人財可通神,潛匿京師,遍賄漢人之有力者,擬薦楊公為監正,必欲伺其間而置之死地。楊公明燭其謀,五疏力辭,情詞剴切。部臣陰受指使,始終以不准辭宮議覆,強使就職。而監中諸人,皆系彼黨,詢以中國舊法,諉為不習,坐視不助。曆算繁要,獨力難支。明年即以置閏錯誤,部議論大闢。蒙恩旨革職回籍。至揚州旅寓,中毒暴死,即西洋人鴆之也。於是若望等復起用,西洋永行,牢不可拔。

蓋楊公死於未授職之前,則無以伺其誤,而西法不興,即興亦終不能固。故設此陷阱,以洩其憤而售其奸。邪謀之深毒,不可畏哉?

然而天主教之不敢大行,中國之民不至公然習天主教,而盡為無父無君之禽獸者,皆楊公之力也。正人心,息邪說,遏亂萌,實為本朝第一有識有膽人。其書亦為第一有功名教,有功聖學,有功國家之書。西人既復用,以重價購其書焚毀殆盡。

壬寅夏,得見刻本於吳君壽雲,時英夷適寇江南。楊公明見在二百年之先,一夕讀遍,不勝駭服。價昂不能購,友人胡君子安,見之亦驚喜,欣然任抄錄,即以贈餘。西人銜楊公,發其奸並賄史館,於《明史》中削去劾溫體仁諸事,幸散見他書。故儀徵阮相國《疇人傳》,猶載其崖略。此書傳抄數本,不至泯滅。他日論闢異端之功,首列儒林,從祀文廟,未必不賴是書之存也,固跋而藏之。

道光癸卯三月
元和錢綺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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