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838-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11.djvu/13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能爲患若見充長名弓手人有勇力武藝衰退者許

令外人⿰扌𭥍 -- 指名比校若勝於舊者即令充替如此則不

須敎閱武藝自然長得精熟仍委本州及提㸃刑獄

常切覺察令佐有取捨不公者取勘依法施行若應

募未滿見今郷差弓手之數即且令與郷差弓手相

兼祗應候招到長名弓手一人即替郷差弓手一人

歸農其郷差弓手願投長名者亦聽若長名弓手及

百人以上即令分一半作兩畨二百人以上毎百餘

人分作一畨並年終交替其上畨者隨縣尉逐捕盗

賊自節級以上各令管所轄之人若所轄之人有小

可過犯許一靣區分不得過小枤十下若所轄之人

敢陵犯本轄人貟者杖一百歐者杖徒一年雖𫞐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