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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6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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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獄部雜錄

《管子五輔》篇:「善為政者,倉廩實而囹圄空;不能為政 者,倉廩虛而囹圄實。」

《春秋繁露五行變救篇》:「水有變:冬濕多霧,春夏雨雹, 此法令緩,刑罰不行,救之者憂囹圄,案姦宄,誅有罪, 萸五日。」

《三輔黃圖》:「長安有九市,二十四獄。」

《漢舊儀》:「未央廄獄,主理六廄三署,郎屬,屬太僕、光祿 勳、司空詔獄,治列侯、二千石,屬宗正。」

《詩含神霧》:「杓為天獄,主天殺也。」

《春秋元命苞》:「為獄圓者,象斗運還合。」宋均注曰:「作獄 圓者,象斗運。」

《申鑒》:「獄犴若居有罪者觸之,貞良入焉,不受其罰。」 《續博物志》:「牖里在湯陰縣,《廣雅》稱獄犴也,夏曰夏臺, 商曰羑里,周曰囹圄,皆圓土也。」

《可談》:東坡倅杭州,不勝杯酌,部使者知公頗有才望, 朝夕聚首,疲於應接,乃號杭倅為「酒食地獄。」其後袁 轂倅杭,適郡將不協,諸司緣此亦相疏,袁語所親曰: 「酒食地獄,正值獄空。」傳以為笑。

《東皋雜錄》:東坡,元豐間繫御史獄,謫黃州。元祐初,起 知登州。未幾,以禮部員外郎召,道中遇當時獄官,甚 有愧色。東坡戲之曰:「有蛇螫殺人,為冥官所追,議法 當死。」蛇前訴曰:「誠有罪,然亦有功,可以自贖。」冥官曰: 「何功也?」蛇曰:「某有黃,可治病,所活已數人矣。吏收驗 可不誣。」遂免。良久索一牛至,獄吏曰:「此牛觸殺人,亦 當死。」牛曰:「我亦有黃,可治病,亦數人矣。」良久亦得免。 久之,獄吏引一人至,曰:「此人生常殺人,幸免死,今當 還命。」其人倉黃,妄言亦有黃。冥官大怒,詰之曰:「蛇黃、 牛黃,皆入藥,天下所共知。汝為人,何黃之有?」左右交 訊,其人窘甚,曰:「某別無黃,但有些慚惶。」

《泊宅編》:今州縣獄皆立皋陶廟,以時祠之,蓋自漢已 然。范滂繫獄,吏俾祭皋陶,曰:「皋陶賢者,知滂無罪,將 理之於帝。如其無知,祭之何益?」皋陶大理,善用刑,故 後享之。今西北屠者皆祭樊噲,又可笑也。

《捫虱新話》:傅奕與蕭瑀論佛,瑀曰:「地獄正為是人設 耳。」張唐卿著《唐史發潛》,遂曰:「蒼天之上,何人見其有 堂?黃泉之下,何人見其有獄?」然予觀《國史補》,李肇云: 「天堂無則已,有則賢人生;地獄無則已,有則小人入。」 如此,則又何必較其有無哉?

段太尉倒用司農印,以追賊將韓旻,足得符印,遂還。 此太尉一時權以濟事也。然予在鎮江,嘗見林倅云: 「今在州縣獄中,或走去罪人,但倒用印,印所追捕文 書,賊可必得。」不知古人還用此法,或偶合耶?

《螢雪叢說》:「人言天堂高而在上,地獄幽而在下,疑其 勢之相遼絕也。」據某所見,大有不同。蓋與人說好事, 一切依本分,眼前便是天堂,不必更求之於天上;欺 算人物色,教唆人歹事,眼前便是地獄,不必更求之 於地下。為善即天堂,為惡即地獄,天堂地獄不在乎 他,而在乎一念之間,不可有毫髮差。

《清暑筆談》:寺剎中地獄變相,具刀林沸鑊,極陰慘之 狀,使觀者悔惡遠罪,然必在當人起念處懺除。而愚 惑者謂生前一切罪業,沒則可假僧梵懺除。是使為 惡者得造業於生前,祈免於身後,藉以為釋罪之因, 而恃以無恐。昔方蛟峰有云:「『或問:鑊湯地獄中,何以 無和尚』?曰:『若使閻羅有罪,亦要和尚懺除』。」

《大明律慎刑說》:監禁囚犯,奉有決單,自當明正典刑。 是以未決之先,貧者有囚糧,病者有醫藥。夏則洒掃 以防瘟,冬常溫燠以禦寒,聖王豈不知其人之當誅 哉?以為既有臨時之死,且延一日之生,故曲加體悉 如此耳。近日有司疏於治獄,有獄卒要索不遂,陵虐 致死者;有讎家買求獄卒設計致死者;有夥盜通同 獄卒,致死首犯以滅口者。有獄霸放債逞兇,滿監盡 其驅使,專利坑貧,因而致死者。有無錢通賄,斷其供 給,有病不報,待其垂死而遞病呈,或死後而補病呈 者。倘係情真罪當之囚,瘐死猶可,中間有抱冤待辯 之人,株連未結之罪,一概死於獄中,所傷天理不細。 以後獄囚有病,先取囚親告治結狀,調治不痊後,取 屍親告領結狀,一併粘連,申詳上司,方准開除。無親 人者,以里長甲首鄰佑代之。其強盜失迷鄉貫,原無 親族里長者,取刑房吏告《治病呈》及醫生病案粘申。 如無,以陵虐罪囚論。

有司錢糧,原不寬綽。若囚糧一概全給,豈能人人均 霑,年年常繼?今擬分為三等,除罪大惡極、死有餘辜 者,不准給;家不甚貧、有人供給者,不准給外,有情稍 輕而家極貧或無家供應者,給與全糧;情稍輕而家 次貧、日用不足者,給與半糧。至於新獲賊盜,真假未 分,果無供給,亦當有處。若監故未成之囚,甚於奉單 之罪。倘被告發,定擬「故勘」

一朝之忿,斃人於頃刻,百年之悔,無由而改圖。此等 死囚,情尢可憫,有一入獄而父母妻子不復得見者, 有送飯到而不知誰接誰食者。昔人有念囚無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