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6 (1700-1725).djvu/10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囚繫部紀事

《史記·夏本紀》:「夏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迺 召湯而囚之夏臺,已而釋之。」

《吳越春秋》:禹南到,計於蒼梧,而見縛人,禹撫其背而 哭。益曰:「斯人犯法,自合如此,哭之何也?」禹曰:「天下有 道,民不罹辜;天下無道,罪及善人。吾聞一男不耕,有 受其飢;一女不桑,有受其寒。吾為帝統治水土,調民 安居,使得其所,今乃罹法如斯,此吾德薄不能化民 證也,故哭之悲耳。」

《史記·殷本紀》:紂囚西伯羑里。西伯之臣閎夭之徒,求 美女、奇物、善馬以獻紂。紂乃赦西伯。西伯卒。周武王 之東伐,至盟津,諸侯叛殷,皆曰紂可伐。武王曰:「爾未 知天命。」乃復歸,紂愈淫亂不止。微子數諫,不聽,乃去。 比干強諫,紂怒曰:「吾聞聖人心有七竅。」剖比干,觀其 心。箕子懼,乃佯狂為奴。紂又囚之。

《左傳莊公九年》:桓公自莒先入,殺子糾於生竇,召忽 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歸而以告 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

定公五年「九月乙亥,陽虎囚季桓子及公父文伯,而 逐仲梁懷。冬十月丁亥,殺公何藐。己丑,盟桓子於稷 門之內。庚寅,大詛。逐公父歜及秦,遄皆奔齊。」

九年六月,齊侯執陽虎,將東之。陽虎願東,乃囚諸西 鄙,盡借邑人之車,鍥其軸,《麻約》而歸之,載《蔥靈》,寢於 其中而逃。

《韓非子難四篇》:魯陽虎欲攻三桓,不剋而奔齊,齊景 公禮之。鮑文子諫曰:「不可。陽虎有寵於季氏,而欲伐 於季孫,貪其富也。今君富於季孫,而齊大於魯,陽虎 所以盡詐也。」景公乃囚陽虎。

《晏子諫下》。景公有所愛槐,令吏謹守之,植木縣之。下 令曰:「犯槐者刑,傷之者死,有不聞令醉而犯之者。」公 聞之曰:「是先犯我令。」使吏拘之,且加罪焉。其子往辭 晏子之家,託曰:「負廓之民,賤妾請有道干相國,不勝 其欲,願得充數乎?」下陳。晏子聞之,笑曰:「嬰其淫於色 乎?何為老而見奔?雖然,是必有故。」令內之。女子入門, 晏子望見之,曰:「怪哉!有深憂!」進而問焉,曰:「所憂何也?」 對曰:「君樹槐,縣令犯之者刑,傷之者死。妾父不仁,不 聞令醉而犯之,吏將加罪焉。妾聞之明君蒞國立政, 不損祿,不益刑,又不以私恚害公法,不為禽獸傷人 民,不為草木傷禽獸,不為野草傷禾苗。吾君欲以樹 木之故,殺妾父,孤妾身,此令行於民」而法於國矣。雖 然,妾聞之,「勇士不以眾強陵孤獨,明惠之君不拂是 以行其所欲。」此譬之猶自治魚鱉者也,去其腥臊者 而已。昧墨與人比居庾肆,而教人危坐。今君出令於 民,苟可法於國而善益於後世,則父死亦當矣。妾為 之收,亦宜矣。甚乎今之令不然,以樹木之故,罪法妾 父,妾恐其傷察吏之「法,而害明君之義也。鄰國聞之, 皆謂吾君愛樹而賤人,其可乎?願相國察妾言,以裁 犯禁者。」晏子曰:「甚矣!吾將為子言之於君。」使人送之 歸。明日早朝而復於公曰:「嬰聞之,窮民財力以供嗜 欲,謂之暴;崇玩好威嚴,擬乎君,謂之逆;刑殺不辜,謂 之賊。此三者,守國之大殃。今君窮民財力,以羨餒食 之貝,繁鐘鼓之樂,極宮室之觀,行暴之大者。崇玩好, 縣愛槐之令,載過者馳,步過者趨,威嚴擬乎君,逆之 明者也。犯槐者刑,傷槐者死,殺不稱賊民之深者。君 享國,德行未見於眾,而《三辟》著於國,嬰恐其不可以 蒞國子民也。」公曰:「微大夫教寡人,幾有大罪,以累社 稷。今子大夫教之,社稷之福,寡人受命矣。」晏子出公 令,趣罷守槐之役,拔置縣之木,廢傷槐之法,出犯槐 之囚。

景公樹竹,令吏謹守之。公出過之,有斬竹者焉,公以 車逐,得而拘之,將加罪焉。晏子入見曰:「公亦聞吾先 君丁公乎?」公曰:「何如?」晏子曰:「丁公伐曲沃,勝之,止其 財,出其民。公曰:『自蒞之。有輿死人以出者,公怪之,令 吏視之,則其中金與玉焉。吏請殺其人,收其金玉。公 曰:『以兵降城,以眾圍財,不仁。且吾聞之人君者,寬惠』』」 慈眾,不身傳誅,令捨之。公曰:「善。」晏子退,公令出斬竹 之囚,

《吳越春秋》:吳王拘越王勾踐與大夫范蠡於石室。吳 王疾,越王謂太宰嚭曰:「囚臣請一見問疾。」太宰入言, 吳王乃見越王也。

《史記孟嘗君傳》:孟嘗君為秦相,或說秦昭王曰:「孟嘗 君賢而又齊族也,今相秦,必先齊而後秦,秦其危矣。」 於是昭王乃止,囚孟嘗君,謀欲殺之,取狐白裘以獻 秦王幸姬。幸姬為言昭王,昭王釋孟嘗君,即馳去。 《呂氏春秋開春篇》:韓氏城新城,期十五日而成。段喬 為司空,有一縣,後二日,段喬執其吏而囚之。囚者之 子,走告封人子高曰:「惟先生能活臣父之死,願委之 先生。」封人子高曰:「諾。」乃見段喬自扶而上城。封人子 高左右望曰:「美哉城乎,一大功矣,子必有厚賞矣。自 古及今,功若此其大也,而能無有罪戮者,未嘗有也。」 封人子高出,段喬使人夜解其吏之束縛也而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