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7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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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此者皆得以自見其藝,則先王因之以觀四方之風,豈不在是乎 ?鄭鍔曰:「作四裔之樂,當從其國,不變其俗。故𩎟氏所服者赤韋,示不變其所服;旄人所執者牛尾,示不變其所執也;《鞮鞻》氏所履者革屨,示不變其所履 。」 陸氏曰:「王者舞先王之樂,明有法也;舞當代之樂,明有制也;舞四裔之樂,明有懷也。」

掌教韎樂。

鄭鍔曰:「《明堂位》『韎』作昧」 ,《詩》「『韎韐有奭』,《左傳》『韎韋之跗』,注:皆以韎為赤色之韋,樂名曰韎意,舞者衣赤色之韋也。」

祭祀,「則帥其屬而舞之。大饗,亦如之。」

劉執中曰:「舞韎之位在門外,祭祀、大饗皆用之,示四裔來王也。」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眾寡無數;府二人,史二人,胥二 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旄旄》牛尾,舞者所持以指麾 。」 王昭禹曰:「四裔之民有執旄以舞者,先王因立官以教焉。」

陳君舉曰:「《旄舞》非中國之樂,因得四裔之懽心。」

使鼓舞焉,以承祭祀,以共饗燕,君子所樂也,豈拘於數哉 ?李嘉會曰:「無所拘限。來者從之。」

掌教舞散樂,舞夷樂。

鄭鍔曰:「散樂,野人之樂。節奏疏散,而非六代之舞。裔樂,四裔之樂,而非中國之法。舞有可用者,旄人教之,皆執旄以舞 。」 賈氏曰:「旄人教樂而不掌,鞮鞻氏掌樂而不教,互相統耳 。」 王氏《詳說》曰:「鞮鞻氏所掌專於裔樂,旄人所教不止於裔樂。況鞮鞻之於裔樂,吹而歌耳,初未嘗舞也。然則《旄人》云:『四方以舞,仕者屬焉。祭祀賓客,舞其燕樂』」 ,則旄人之所教人者眾矣,不必如樂師之教。國子有《旄舞》,旄人之所用於舞者亦廣矣,不必如二鄭之說。《旄舞》之用於《辟雍》。

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屬焉。

鄭鍔曰:「四方之人有能通知樂舞而欲仕於王官者,不足隸大司樂也,使屬旄人,以其所教者散樂故也 。」 賈氏曰:「四方之舞仕,即野人能舞者,屬旄人,選舞人當於中取之。」

凡祭祀、賓客,舞其《燕樂》。

賈氏曰:「饗燕作燕樂時,使四方舞士舞之以《裔樂》。」

黃氏曰:「《韎樂》,祭祀賓饗必舞之;《散樂》;《裔樂》,祭祀。」

賓客則舞其燕樂,不用燕樂則不舞。是則《韎》猶近《雅》歟。

《籥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籥,舞者所吹。《春秋》萬入去籥』。《傳》曰:『去其有聲者,廢其無聲者』。《詩》云:『左手執籥,右手秉翟』。陳氏曰:『《明堂位》『土鼓葦籥,伊耆氏之樂命之曰籥,以黍籥之法在是故也。羽籥皆執籥,以聲音之本在是』』。」

掌教國子舞《羽龡籥》。

鄭鍔曰:「執羽所以為容,籥所以為聲 。」 王氏曰:「籥如篴,三孔,主中聲,而上下律呂於是乎生 。」 易氏曰:「『成周樂舞之制,有文舞,有武舞。文舞羽籥,籥師掌之;武舞干戈,司干掌之。然文舞未嘗無干,故舜兼取乎干、羽;武舞未嘗無羽,故《詩》言萬舞,及於執籥秉翟』。是知文舞干不勝羽,武舞羽不勝干,此籥師之教,國子所以專」 言「舞羽龡籥歟 。」 王氏《詳說》曰:「周之祭祀有三重:獻莫重於祼,聲莫重於聲,歌舞莫重於舞。」 「宿夜」 ,「宿夜,武舞之曲名。籥師所教者,止於舞羽吹籥,祭祀賓客饗食所用,亦止於鼓用籥,抑何略於武舞耶?」 曰:「籥師所掌者,舞之教,司干所掌者,舞之器。《文王世子》曰:『小學正學干,大胥贊之,籥師學戈,籥師丞贊之』。」 是籥師未嘗不預於學戈,何止於羽籥之教?又曰:「然後舍菜,不舞,不授器。」 是舞器未嘗不為羽籥,何止於干戈之器?周公於籥師言教,於司干言「掌」 ,又所以見周家太平之治,以文舞為教也。

祭祀,「則鼓《羽籥》之舞。」賓客饗食,則亦如之。

鄭鍔曰:「於祭祀賓客之時,鼓而作其羽籥之舞,故曰鼓 。」 賈氏曰:「祭祀先作樂,下神及合樂之時,使國子舞鼓動,以羽籥之舞,與樂師相應,使不相奪倫,故鄭云『鼓之者,恆為之節』。」

司干,掌舞器。

鄭鍔曰:「所掌之舞器即謂干、《楯》耳。干之為器,有用兵之時所用者,有當舞時所用者,當舞時所用之干則與用兵所用者異,先儒以為羽籥之屬,非矣。安有籥師鼓舞羽吹籥,而所執之物乃掌於武舞之司干乎 ?」 王昭禹曰:「夫羽舞、《干舞》,皆樂師以教國子,籥師於羽舞又教之。至於司干則特掌舞器,先王於文事尢致」 其詳也。然文舞有羽籥,名官則以籥。武舞有干戈,名官則以干。蓋文則優游而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