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7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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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教《縵樂》、燕樂之鍾磬。

黃氏曰:「《磬師》掌編鍾」 ,無編磬,未詳。磬師不掌鍾,而曰「教縵樂」 ,燕樂之鍾磬者,磬從鍾也。

《鍾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 六十人。掌金奏。

鄭康成曰:《金奏》,擊金以為奏樂之節。金謂鍾及鎛。

賈氏曰:「此即鍾師自擊不編之鍾,凡作樂先擊。」

鍾,故鄭云「奏樂之節。」 下云「以鍾鼓奏《九夏》」 ,亦先云鍾。鄭云「鍾及鎛者,以二者皆不編,獨縣而已 。」 王昭禹曰:「《鼓人》曰『晉鼓鼓金奏』」 ,則此所謂金奏。《名官》曰:「鍾師,樂雖用鼓,而以金為主。」

凡樂事,以鍾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 夏》《族夏》《裓夏》《驁夏》」:

賈氏曰:「鍾師擊鍾,而兼言鼓者,凡作樂先擊鍾,次擊鼓,見先後次第,故兼言之。鍾中得奏《九夏》」 者,謂堂上歌之,堂下以鍾鼓應之,故《左氏傳》云:「晉侯歌鍾二肆 。」 鄭鍔曰:「鍾師併與鼓言。蓋奏《九夏》必用鍾鼓,非謂鍾師擊鍾又擊鼓也。」 夏者,頌之旅類。夏,大也。歌之大者有九夏,於頌為最大。中國謂之夏,五色謂之夏,南方謂之夏,則夏為樂之大者,其詩之體為大矣。王出入所奏之夏,名曰王夏,以明人臣不得而用。尸出入所奏之夏,曰《肆夏》,而享諸侯亦奏焉。肆之言安也,尸以象神,於祭者子行也,子坐而父立,恐其不安於位,故出入奏之,所以安之也。諸侯亦用者,《左氏》記晉享穆叔,金奏《肆夏》之三。穆叔云:「《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君尊臣卑,不敢安肆。乃若元侯受享於王,可以與之安肆矣。」 《禮記》云:「大夫之用《肆夏》,由趙文子始。」 然則諸侯用之可也;至於大夫用之,則為僭矣。先儒以「肆夏、繁、遏、渠」 為三夏,謂「《肆夏》《時邁》也;繁、遏,《執競》也;《渠》,《思文》也。」 夫以「肆于時夏」 ,「允王保之」 指為「時邁」 ,猶為有說。若以「執競」 、「降福穰穰」 為「遏,《思文》」 「配天為渠」 ,皆為二夏,則恐不可牽合也。牲出入,所奏者《昭夏》,昭明也。昭明,神德之大,故得以用此牲也。四方賓來,所奏者《納夏》,言人君之德,如海之納,所以能容受四方朝聘之賓也。臣有功,所奏者曰《章夏》,惟有大功得奏,是所以章表而別異之也。夫人助祭,所奏者《齊夏》,致齊者,婦人之難事,欲去其驕侈之習,以致精明之德,故特以齊名也。族人,侍燕所奏者《族夏》,言王者合族之恩也。客醉而出所奏者《裓夏》,飲酒者始乎治常卒乎亂,故奏樂以裓切之,使勿失禮也。或作陔陔切也,戒也。《詩》云《南陔》「相戒以養」 是也。公出入所奏者《驁夏》,爵為上公,位尊而勢隆,慮其自大而傲慢,故以驁夏謹飭之也。驁又音傲,所以戒其驕傲也 。劉氏曰:「諸儒皆以《九夏》為《頌詩》之篇。《春秋傳》稱『金奏《肆夏》之三歌,文王之三夏曰金奏』」 ,文王曰「工歌」 ,則夏非頌篇明矣。然則《九夏》乃有聲而無辭者也 。黃氏曰:「《九夏》,書傳之可攷者。《周禮》:『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國語》奏《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 饗元侯。其餘諸儒附會之說,未可信。

凡祭祀、饗食,奏《燕樂》。

易氏曰:「燕以示慈,祭禮主乎敬,饗禮主乎肅。祭祀、饗食何以奏燕樂?王與諸侯行饗食之禮,若饗元侯則升歌《肆夏頌》,合《大雅》;饗五等諸侯則升歌《大雅》《頌》,合《小雅》。饗同乎燕,故謂之燕樂。其禮在廟,故與祭祀同其樂,尢足以見先王之仁鬼神、仁賓客也 。」 李嘉會曰:「饗以居前,食以居後,則燕在其中。《詩》云:『肅雍和鳴,先祖是聽』。」 夫肅肅敬也;雍雍,和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

凡射,王奏《騶虞》,諸侯奏《貍首》,卿大夫奏《采蘋》,士奏《采 蘩》。

易氏曰:「凡射,則《大射》《燕射》《賓射》《樂師》皆言,以《騶虞》《貍首》《采蘋》《采蘩》為之節。大師則帥瞽而歌射節,鍾師乃掌此四詩之奏。蓋歌則人聲也,奏則鍾鼓也。鍾師言奏不言節,主其節者,樂師也。」

掌鼙鼓縵樂。

王昭禹曰:「磬師奏《縵樂》,鍾師擊鼙以和之而已。」

《鎛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

王昭禹曰:「鎛,小鍾也。《國語》曰:『細鈞有鍾無鎛,尚大也;大鈞有鎛無鍾,尚細也。鎛師掌金奏之鼓,謂之鎛師者,舉小以見大也。與典律同,謂之典同;守廟祧謂之守祧同』。」

掌金奏之鼓。

鄭鍔曰:「鎛師掌鎛,而言掌金奏之鼓,鼓金奏之樂,鼓愷樂以至於鼓鼙、守鼜,豈為鎛師又擊鼓乎?觀《鼓人》言『以晉鼓鼓金奏,則此所謂鼓者,考擊以作之之義也。當金奏之時,鼓人以鼓作之,鎛師則以鎛作之,故皆以鼓。言軍旅之夜,三鼜皆鼓之』」 ,是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