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6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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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黍不相應,則將數等驗之,看如何大小者,方應其 數,然後為正。」

又曰:「以律管定尺,乃是以天地之氣為準,非秬黍之 比也。秬黍積數,在先王時,惟此適與度量合,故可用, 今時則不同。」

張載曰:「律呂有可求之理,德性淳厚者必能知之。」 又曰:「古樂不可見。」蓋為今人求古樂太深,始以古樂 為不可知,只以《虞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 求之,得樂之意蓋盡於是。詩只是言志,歌只是永其 言而已,只要轉其聲令人可聽。今日歌者亦以轉聲 而不變字為善,歌長言後卻要入於律,律則知音者 知」之,知此聲入得何律。古樂所以養人德性中和之 氣。後之言樂者止以求哀,故晉平公曰:「音無哀於此 乎?」哀則止以感人不善之心。歌不可以太高,亦不可 以太下,太高則入於噍殺,太下則入於嘽緩。蓋窮本 知變,樂之情也。

已上四條,言「律有可求之理,亦不難求。」

朱熹曰:「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遭秦滅學, 禮樂先壞,漢晉以來,諸儒補緝竟無全書,其頗存者 《三禮》而已。若乃樂之為教,則又絕無師授,律尺短長, 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有知其說者而不知其為闕 也。」

又曰:「今之士大夫,問以五音十二律,無能曉者。要之 當立一樂學,使士大夫習之,久後必有精通者出。」 又曰:「今人都不識樂器,不聞其聲,故不通其義。如古 人尚識鐘鼓,然後以鐘鼓為樂。如孔子云:『樂云樂云, 鐘鼓云乎哉』?今人鐘鼓已自不識。」

已上三條,言樂不求則失,《傳》,求則得之。

又曰:「古者教法,禮樂、射、御書數,不可闕一。就中樂之 教尢親切。夔教冑子只用樂,大司徒之職也是用樂, 蓋是教人朝夕從事於此物,得心長在這上面。蓋為 樂有節奏,學他底急也不得,慢也不得,久之都換了 他一副當性情。」

已上一條言古樂有益於國,有益於人。

又曰:「古樂亦難遽復,且如今樂中,去其噍殺促數之 音,并攷其律呂,令得其正,更令掌詞命之官製撰樂 章,其間略述教化訓戒,及賓主相與之情,及如人主 待臣下恩意之類,令人歌詠之,亦足以養人心之和 平。」

已上一條,言「古樂難遽復,必自《今樂》始。」

又曰:「樂律自黃鐘至仲呂皆屬陽,自蕤賓至應鐘皆 屬陰,此是一箇大陰陽。黃鐘為陽,大呂為陰;太蔟為 陽,夾鐘為陰。每一陽間一陰,又是一箇小陰陽。」 又曰:「自黃鐘至仲呂皆下生,自蕤賓至應鐘皆上生。 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

已上二條,辨蕤賓生大呂為重上生。舊有二說,呂不韋、劉安作「上生」 者是也;司馬遷、班固作「下生」 者,非也。且如應鐘在亥為陰呂,蕤賓在午為陽律,故應鐘生蕤賓是陰生陽為上生,所謂「小陰陽」 也。至若蕤賓姤卦為一陰,大呂臨卦為二陽,故蕤賓生大呂,亦是陰生陽為上生,所謂「大陰陽」 也。蓋陰呂居陽方,即皆屬「陽,而陽律居陰方,即皆屬陰,惟應鐘、蕤賓,同在陰方,而仲呂、黃鐘,同在陽方,故別論小陰陽,其餘諸律,則只論大陰陽耳。」 此論精妙,而非蔡氏所及,故表出之。

右出《性理大全》。論律學之正理。

沈括辨歷代樂家之失曰:「《漢志》言數曰:『太極元氣,函 三為一。極,中也;元,始也。行於十二辰,始動於子,參之 於丑,得三;又參之於寅,得九;又參之於卯,得二十七。 歷十二辰,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陰陽合德, 氣鍾於子,化生萬物者也。殊不知此乃求律呂長短, 置筭立成法耳,別有何義?為史者但見其數浩博,莫』」 測所用,乃曰:「此陰陽合德,化生萬物者也。」嘗有人於 土中得一朽弊搗帛杵,不識,持歸以示鄉里,大小聚 觀,莫不怪愕,不知何物。後有一書生過見之,曰:「此靈 物也。吾聞防風氏身長三丈,骨節專車,此防風氏脛 骨也。」鄉人皆喜築廟祭之,謂之脛廟。班固此論,亦近 乎脛廟也。

唐《獨異志》云:「唐承隋亂,樂簴散亡,獨無徵音。李嗣真 密求得之,聞弩營中砧聲,求得喪車一鐸,入振之於 東南隅,果有應者。掘之,得石一段,裁為四具,以補樂 簴之闕。」此妄也,聲在短長厚薄之間,故《考工記》「磬氏 為磬,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端,磨其毫末,則聲 隨而變。」豈有帛砧裁琢為磬,而尚存故聲哉?兼古樂 宮商無定聲,隨律命之,迭為宮徵。嗣真必嘗為新磬, 好事者遂附益為之說。既云裁為四具,則是不獨補 徵聲也。

《國史纂異》云:「潤州曾得玉磬十二以獻,張率更叩其 一,曰:『晉某歲所造也。是歲閏月,造磬者法月數當有 十三,宜於黃鐘東九尺,掘必得焉』。」從之,果如其言。此 妄也。法月律為磬,當依節氣,閏月自在其間。閏月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