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5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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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之節,舉麾鼓柷而樂作,偃麾戞敔而樂「止。奉禮 郎掌奉幣帛授初獻官。大禮則設親祠版位。太祝 掌讀冊辭,授搏黍以嘏告,飲福則進爵酌酒受其虛 爵。郊社令掌巡視四郊及社稷壇壝。掌凡掃除 之事,祭祀則省牲。」提點管幹郊廟祭器所。南郊什 物庫、「太廟什物庫,掌藏其器服,以待祭祀之用。光 祿寺掌祭祀酒醴膳羞之事,修其儲備而」謹其出納 之政。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祭祀,共五齊、三酒、牲 牢、鬱鬯,及尊彝、籩豆、簠簋、鼎俎、鉶登之實。前期,飭有 司辦具牲鑊,視滌濯。奉牲則告充告備,共其明水火 焉。禮畢,進胙於天子,而頒於百執事之人。大官令 掌膳羞割烹之事。祭祀供明水明火。割牲,取毛血牲 體,以為鼎俎之實。法酒庫造酒以待祭祀。凡祭祀, 供五齊三酒,以實尊罍牛羊。司牛羊供應所掌供 大中小祀之牲牷。按《儀衛志》:「鹵簿之等有四:一曰 大駕,郊祀、大饗用之。二曰法駕,方澤、明堂、宗廟用之。 三曰小駕,朝陵、封祀、奏謝用之。」

太祖乾德四年定郊廟宮懸樂舞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按《和峴傳》:乾德四年南郊, 峴建議望燎位置爟火。又嘗言「依舊典,宗廟殿廷設 宮懸三十六架,加鼓吹熊羆十二案,郊廟奠獻用四 瑞,迴仗至樓前奏《采茨》之曲,御樓奏《隆安》之曲,各用 樂章。」復舉唐故事,宗廟祭科外別設珍膳,用伸孝享 之意。又謂:八佾之舞以象文德武功,請用《元德升聞》 《天下大定》。二舞並從其議。

太宗太平興國九年始鑄五使印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凡親行大祀,則皇 子弟為亞獻、終獻。五代以來,宰相為大禮使,太常卿 為禮儀使,御史中丞為儀仗使,兵部尚書為鹵簿使, 京府尹為橋道頓遞使。至是,大禮使或用親王,禮儀 使專命翰林學士,儀仗鹵簿使亦或以他官。太平興 國九年,始鑄五使印。

真宗   年增撰諸祭祝辭為正辭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禮志》:舊制,郊廟祝文稱 「嗣皇帝」,諸祭稱皇帝。著作局準《開元禮》全稱帝號。真 宗以兼祕書監李至請,改從舊制。又諸祭祝辭皆臨 事撰進,多違典禮,乃命至增撰舊辭八十四首,為《正 辭錄》三卷。既復命知制誥李宗諤、楊億、直史館陳彭 年詳定之,以為永式。祝版當進署者,並命祕閣吏書, 上親署訖。御寶封給之。凡先代帝王《祝文》、止稱「廟號。」

景德四年冬十月乙巳祠祭置監祭使二員以御史充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甲辰詔天下宮觀陵廟名在地志功及生民者並加崇飾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 年,命大祀以近臣攝太尉,又以僕射掌 誓戒。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初每歲大祀,皆遣 臺省近臣攝太尉,其後或委他官,大中祥符始復舊 制。又國朝沿唐制,以太尉掌誓戒。今議太尉三公非 其所任,請以吏部尚書掌誓戒。」詔用左僕射,闕則用 右僕射、刑部尚書一員蒞之。

仁宗天聖 年大祀始以翰林學士領儀仗御史中丞領鹵簿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故事,三歲一親郊, 不郊輒代以他禮,慶賞與郊同,而五使皆以輔臣,不 以官之高下。天聖中,乃以翰林學士領儀仗,御史中 丞領鹵簿,始用官次。」

景祐二年詔大祀宰臣攝事者參知政事尚書丞郎學士奉祠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景祐二年詔有司: 「皇地祇、神州舊常參官攝事,非所以尊神。自今命兩 省歲九大祠,宰臣攝事者,參知政事、尚書丞郎學士 奉祠。」於是參知政事盛度享太廟,已受誓戒,除知樞 密院,乃不奉祠。

景祐四年,賈昌朝撰《太常新禮》及《祀儀》。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云云。

寶元元年九月戊申詔應祀事已受誓戒而失虔恭者毋以赦原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慶曆元年判太常寺呂公綽請定郊廟禮儀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慶曆元年,判太常 寺呂公綽言:「舊禮郊廟尊罍數皆準古,而不實三酒、 五齊、明水、明酒,有司相承名為看器。郊廟配位惟用 祠祭酒,分大中祠位二升,小祠位一升,止一尊酌獻, 一尊飲福。宜詔酒官依法制齊酒,分實之。壇殿上下 尊罍,有司毋設空器,並如唐制,以井水代明水、明酒。 正」配位酌獻飲福酒用酒二升者,各增二升,從祀神 位用舊升數。按《呂夷簡傳》,夷簡子公綽,同判太常 寺兼提舉修祭器。公綽以郊廟祭器未完,制度多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