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5 (1700-1725).djvu/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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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二卷目錄

 祀典總部彙考六

  遼總一則

  宋總一則 太祖乾德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真宗一則 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

  二則 仁宗天聖一則 景祐二則 寶元一則 慶曆四則 嘉祐二則 神宗熙寧二則

   元豐六則 徽宗崇寧一則 大觀一則 政和四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八則 孝

  宗隆興一則 淳熙一則

  金總一則 世宗大定一則 章宗泰和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二則 成宗大德一則 文宗至順一則

  明太祖洪武十三則 成祖永樂三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一則 英宗正統一

  則 代宗景泰一則 憲宗成化一則 孝宗弘治二則 世宗嘉靖六則

禮儀典第一百四十二卷

祀典總部彙考六

遼制,「大祀、小祀之服,郊廟乘玉輅。」

按《遼史儀衛志》:「大祀,皇帝服金文金冠,白綾袍,紅帶, 縣魚三山,紅垂,飾犀玉刀錯,絡縫烏靴。小祀,皇帝硬 帽,紅克絲龜文袍。皇后戴紅帕,服絡縫紅袍,縣玉佩, 雙同心帕,絡縫烏靴。臣僚命婦服飾,各從本部旗幟 之色。」「玉輅,祀天、祭地、享宗廟用之。」青質,玉飾。黃屋 左纛,十二鑾在衡,二鈴在軾。龍輈左建旂,十二斿皆 畫升龍,長曳地。駕蒼龍。金㚇鏤錫,鞶纓十二就。

宋制,祭祀典禮,禮部及太常掌之。

按《宋史禮志》,「五禮之序,以吉禮為首,主邦國神祇祭 祀之事,凡祀典皆領於太常。歲之大祀三十:正月上 辛祈穀,孟夏雩祀,季秋大享明堂,冬至圜丘祭昊天 上帝,正月上辛又祀感生帝,四立及土王日祀五方 帝,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東西太一,臘日大蜡祭百神, 夏至祭皇地祗,孟冬祭神州地祗,四孟季冬薦享太」 廟、后廟,春秋二仲及臘日祭太社、太稷、二仲九宮貴 神,中祀九:仲春祭五龍,立春後丑日祀風師,亥日享 先農,季春巳日享先蠶,立夏後申日祀雨師,春秋二 仲上丁釋奠文宣王,上戊釋奠武成王,小祀九:仲春 祀馬祖,仲夏享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季夏 土王日祀中霤,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秋分享壽星;立 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孟冬祭司寒。」其諸 州奉祀,則五郊迎氣日祭岳鎮海瀆,春秋二仲享先 代帝王及周六廟,並如中祀。州縣祭社稷,奠文宣王, 祀風雨,並如小祀。凡有大赦,則令諸州祭岳瀆名山 大川在境內者,及歷代帝王忠臣烈士載祀典者,仍 禁近祠廟咸加祭。有不剋定時日者,太卜署預擇一 季祠祭之日,謂之晝日。凡壇壝、牲器、玉帛、饌具、齋戒 之制,皆具《通禮》。後復有高禖、大小酺神之屬,增大祀 為四十二焉。按《職官志》:禮部掌國之祭祀之政令。 祭之名有三:天神曰祀,地祗曰祭,宗廟曰饗。又有大 祀、中祀、小祀之別,幣玉、牲牢、器服各從其等。凡雅樂 以六律六同「合陰、陽之聲為樂律,金、石、絲、竹、匏、土、革、 木為樂器。宮架八佾,特架六佾,分武、文、先後之序為 樂舞。」其所歌為樂章。若有事於南北郊、明堂、籍田、禘 祫、太廟薦享、景靈宮酌獻陵園之禮,前期飭有司辦 具,間所定儀注,以舊章參考其當否。尚書掌祭祀 之政令,侍郎為之貳,郎中、員外郎參領之。大祭祀則 省牲鼎鑊,視滌濯。薦腥則奉籩豆簠簋。及飲福徹之 祼,則奉瓚臨鬯。凡天地、宗廟、陵園之祀,稽其彝章,以 詔上下而舉行之。侍郎奏:「中嚴外辦,同省牲及視 饌腥熟之節,祼受瓚奉槃。」歲祀昊天上帝,祭皇地祇, 與尚書迭為亞獻。祭大社、大稷、神州地祇,則迭為初 獻。祀九宮貴神、五帝、感生帝、朝日夕月、蜡祭東西方 亦如之。凡慶賀若謝,則郎中、員外郎分撰表文。祠事, 與太常少卿、祠部官迭為終獻或亞獻。親郊,自景靈 宮朝獻,太廟朝享至望燎禮畢,乘輿還內,皆奏解嚴。

太常寺卿、「掌禮樂、郊廟、社稷壇壝、陵寢之事。」 少卿

為之貳,丞參領之。祭祀有大祀,有小祀。其犧牲、幣玉、 酒醴、薦獻、器服,各辨其等。掌樂律、樂舞、樂章,以定宮 架、特架之制;祭祀享,則分樂而序之。凡親祠及四孟 月朝獻景靈宮、郊祀、告享太廟,掌贊相禮儀升降之 節。歲時朝拜陵寢,則視法式辦具,以授祠官。凡祠事、 差官、卜日、齋戒,皆檢舉以聞。初獻用執政官,則卿為; 終獻,用卿則少卿為亞獻,博士為終獻,闕則以次互 攝。郊祀已頒御札,則撰儀以進。宮架、鼓吹、警場,率前 期按閱即習,餘祀亦如之。若祀典神祇、爵號之事,當 考定者,擬上於《禮部博士》。有祠事則監視儀物,掌 凡贊導之事。協律郎,大祭祀用樂,則執麾以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