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5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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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卷目錄

 祀典總部彙考四

  秦二世一則

  漢高祖一則 文帝一則

  後漢總一則 章帝元和一則 殤帝延平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晉武帝泰始二則 明帝大寧一則

  宋武帝永初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梁武帝天監二則 大同一則

  北魏太武帝太廷一則 文成帝和平一則 孝文帝延興一則 太和一則 孝明帝

  神龜一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一則

  北周武帝建德一則

  隋高祖開皇二則

  唐一總一則 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一則 高宗顯慶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四十卷

祀典總部彙考四

二世元年下詔增始皇寢廟犧牲及山川百祀之禮按史記始皇本紀云云

高祖二年令祀天地四方上帝及山川諸神

按《漢書高祖本紀》,二年六月,令祠官祀天地四方上 帝山川,以時祠之。按《郊祀志》:「二年詔曰:吾甚重祠 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諸神當祠者,各以其時 禮祠之如故。」

文帝十四年詔增諸祀壇場圭幣令祠官致敬毋有所祈

按《漢書文帝本紀》:「十四年春,詔曰:『朕獲執犧牲珪幣 以事上帝宗廟,十四年於今,歷日彌長。以不敏不明, 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愧,其廣增諸祀,壇場珪幣。昔 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其福,右賢左戚,先民 後己,至明之極也。今吾聞祠官祝釐皆歸福於朕躬, 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不德而專鄉獨美其福, 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其令祠官致敬,毋有所祈。

後漢

後漢定齋戒之儀,大祀及小祀各從其等。

按《後漢書禮儀志》:「凡齋,天地七日,宗廟山川五日,小 祠三日。齋日內有汙染,解齋,副倅行禮。先齋一日,有 汙穢災變,齋祀如儀。大喪,唯郊天越紼而齋,地以下 皆百日後乃齋,如故事。」按《百官志》:「太尉公一人,凡 郊祀之事,掌亞獻。司徒公一人,凡郊祀之事,掌省牲 視濯。司空公一人,凡郊祀之事,掌掃除樂器。太常卿 一」人,掌禮儀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禮儀及行事常贊。 《天子》丞一人,掌凡行禮及祭祀小事,總署曹事。太史 令一人。凡國祭祀,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大祝》令一 人。凡國祭祀,掌讀祝及迎送神。丞一人,掌祝小神事。 太宰令一人。凡國祭祀,掌陳饌具。《太子樂》令一人。凡 國祭祀,掌請奏樂。光祿勳卿一人。郊祀之事,掌三獻。 大鴻臚卿一人,掌郊廟行禮贊導。廩犧令,掌祭祀犧 牲、雁鶩之屬。祠祀令一人,典中諸小祠祀。侍御史十 五人。凡郊廟之祠,二人,監威儀,有違失則劾奏。

章帝元和二年詔增修群祀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二月詔曰:「今山川鬼 神應典禮者,尚未咸秩,其議增修群祀,以祈豐年。」 按《祭祀志注》,《東觀書》詔曰:「經稱秩元祀,咸秩無文。《祭 法》:功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 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 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傳》 曰:「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又曰:「山川之神,則水 旱厲疫之災,於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 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穀 不登,欲有以增諸神之祀。《王制》曰:『山川神祇有不舉 者為不敬。今恐山川百神應典祀者,尚未盡秩,其議 增修群祀宜享祀者,以祈豐年,以致嘉』」福,以蕃兆民。 《詩》不云乎:「懷柔百神,及河喬嶽。」有年報功,不私幸望。 豈嫌同辭,其義一焉。

殤帝延平元年四月庚申詔罷祀官不在祀典者

按:《後漢書殤帝本紀》云云。

文帝黃初五年詔禁淫祠

按《魏志文帝本紀》:黃初五年「冬十二月詔曰:先王制 禮,所以昭孝事祖,大則郊社,其次宗廟,三辰五行,名 山大川,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叔世衰亂,崇信巫史,至 乃宮殿之內,戶牖之間,無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 其敢設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以執左道論著於令 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