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5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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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之也 。《張子》曰:「不犯日月」 ,謂不使祭日相見犯。若一時有兩祭,則必相回互,使之不相妨。

大事有時日,小事無時日。有筮外事用剛日,內事用 柔日,不違龜筮。子曰:「牲牷禮樂齊盛,是以無害乎鬼 神,無怨乎百姓。」

陳注「大事,祭大神也;小事,祭小神也。」「不違龜筮」四字,當在牲牷禮樂齊盛之下。以其一聽於龜筮,故神人之心皆順也。大全馬氏曰:「外事陽也,而剛亦陽也,故用剛日;內事陰也,而柔亦陰也,故用柔日。以郊為外事矣,而用辛;以社為內事矣,而用甲。說者以天地至尊之祭,不可同於外內,其說似得之矣。」嚴陵方氏曰:「牲牷,天產,齊盛地產;禮者威儀,樂者節奏,於物則有天產地產,於事則有威儀節奏。事物雖盡,苟或有違於龜筮焉,又烏能」幽無鬼神之害,明無百姓之怨乎?故先王之於祭祀,不特卜日而又卜尸,不特卜尸而又卜牲也。違龜筮而百姓怨者,《書》不云乎:「詢謀僉同,鬼神其依。」則以鬼神依人而行故也。

《爾雅》

《釋天》

春祭曰「祠。」

祠之言「食。」

夏祭曰「礿。」

新菜可汋。

秋祭曰「嘗。」

嘗新穀。

冬祭曰「蒸。」

進品物也。

祭天曰「燔柴。」

既祭,積薪燒之。

祭地曰《瘞薶》。

既祭,埋藏之。

《祭山》曰《庪縣》。

或庪或縣,置之方山。《山海經》曰:「縣以吉玉」是也。

祭川曰浮沈。

投祭水中,或浮或沈。

祭星曰「布。」

布散祭於地。

《祭風》曰《磔》。

今俗當大道中磔狗,云以止風,此其象。

《是禷》、是禡,師祭也。

「師出征伐,類於上帝」,禡於所征之地。

《既伯》《既禱》,馬祭也。

《伯》,祭馬祖也。將用馬力,必先祭其先。

禘,大祭也。

五年一大祭

《繹》,又祭也。

祭之明日,尋繹復祭。

《周》曰《繹》。

《春秋經》曰:「壬午猶繹。」

《商》曰「彤。」

《書》曰:「高宗肜日。」

夏曰《復胙》。

未見義所出。此別四時及三代諸祭名也。「春祭曰祠,夏祭曰礿,秋祭曰嘗,冬祭曰蒸」者,此四時之祭名也。郭云:「祠之言食,礿新菜,可汋,嘗,嘗新穀,蒸,進品物也。」此皆《周禮》也。殷以上則礿、禘、蒸、嘗,《王制》文是也。至周公則去夏禘之名,以春禴當之,更名春曰祠,故《禘祫志》云:「《王制》記先王之法度,宗廟之祭,春曰禴,夏曰禘,秋曰嘗,冬曰」蒸,祫為大祭,於夏於秋,於冬,周公制禮,乃改夏為禴,禘又為大祭。《祭義》注云:「周以禘為殷祭,更名春曰祠。」是祠、禴、嘗、蒸之名,周公制禮所改也。若然,《詩·小雅》云:「禴祠蒸、嘗,于公先王。」此文王之詩,所以已得有制禮所改之名者。然王者因革,與世而遷,事雖制禮大定,要亦所改有漸。《易》曰:「不如西鄰之禴祭。」鄭注為夏祭之名,則文王時已改。言「周公」者,據制禮大定言之耳。「祭天曰燔柴」者,祭天名燔柴。《祭法》云:「燔柴於泰壇,祭天也。」郭云:「既祭,積薪燒之。」《大宗伯》云:「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鄭云:「禋之言煙,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槱,積也。《詩》曰:「芃芃棫樸,薪之槱之。」三祀皆積柴實牲體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煙,所以報陽也。然則祭天之禮,積柴以實牲體、玉帛而燔之,使煙氣之臭上達於天,因名祭天曰燔柴也。一、祭地曰瘞薶者,祭地名瘞薶。《祭法》云:「瘞埋於泰圻,祭地也。」然則祭神州地祇於北郊,瘞繒埋牲,因名祭地曰瘞埋。李巡曰:「祭地以玉埋,地中」曰瘞埋。孫炎曰:「瘞者,翳也,既祭,翳藏地中。一祭山曰庪。縣」者,庪縣,祭山之名也。庪謂埋藏之。《大宗伯》云:「以薶沈祭山林川澤。」鄭注云:「祭山林曰埋。」是也。縣謂縣其牲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