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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九十二卷目錄

 茶部總論

  大學衍義補山澤之利

  古今治平略歷代茶榷 明朝茶榷

  春明夢餘錄茶稅

  學庵類稿明食貨志茶法

食貨典第二百九十二卷

茶部總論

大學衍義補

《山澤之利》

唐德宗時,趙贊議稅茶,以為常平本錢。然軍用廣,所 稅亦隨盡,亦莫能充本儲。及出奉天,迺悼悔,下詔亟 罷之。

貞元九年,從張滂請,初稅茶。凡出茶州縣及商人要 路,每十稅一,以所得稅錢別貯。若諸州水旱,以此錢 代其賦稅,然稅無虛,歲遭水旱處,亦未嘗以稅茶錢 拯贍。

臣按:茶之有稅始此,昔者三代盛時,山澤之利皆以予民,秦、漢以來始奪民之利而有鹽鐵之賦,原其初意,恐豪強之專其利或藉此以叛亂,非專以利國也,其後則以利國矣。然鹽鐵之為用,民食淡則不能下咽,民徒手則不能斷物以成器,是不可一日闕焉者也,於是而榷之,已非王政矧?茶之為物,民之日用可無者,而可以他物代之,胡亦榷以為利焉?嗚呼!民資五穀以為食,所以下食者鹽,而消其食者茶也。既以稅其食,而又稅其所下食之具,及其所消食者亦稅之,民亦不幸而生於唐、宋之世哉!

穆宗時,王播為鹽鐵使,增天下茶稅率百錢增五十。 及播為相,置榷使自領之。

臣按:茶有稅始於趙贊,然尋即亟罷,張滂所得其利尚微,至王播增稅而又置使以榷茶,遂為天下生民無窮之害。

宋太祖乾德二年,詔「在京、建州、漢陽、蘄口各置榷貨 務」,五年,始禁私賣。

開寶七年,有司以湖南新茶異於常歲,請高其價以 鬻之。太祖曰:「茶則善矣,無迺重困吾民乎?」即詔第復 舊制,勿增價直。

臣按:宋太祖此言藹然,仁民愛物之心溢於言外,可以為萬世帝王法。

陳恕為三司使,將立茶法,召茶商數十人,俾條利害, 第為三等。副使宋太初曰:「吾視上等之說,利取太深, 此可行於商賈,不可行於朝廷。下等固滅裂無取,惟 中等之說,公私皆濟,吾裁損之,可以經久。行之數年, 公用足而民富實。」

臣按:宋太初此言可以為人臣、司國計者之法,所謂可行之商賈,不可行之朝廷,此一言非但為茶法也,繇是推之,則漢人之平準、宋人之市易,其是非不待辯而明矣。

仁宗初建茶務,歲造大小龍鳳茶,始於丁謂,而成於 蔡襄。

臣按:宋人造作有二類,曰片、曰散片。茶蒸造成片者。散茶則既蒸而研,合以諸香以為餅,所謂大小龍團是也。龍團之造始於丁謂而成於蔡襄,謂小人不足道也。襄士人而亦為此,歐陽修所以為之歎耶。蘇軾曰:「武夷溪邊粟粒芽,今年鬥品充官茶」 ,吾君所乏,豈此物致養口體何陋耶?讀之令人深省。

神宗熙寧七年,幹當公事李杞入蜀經畫買茶於秦 鳳、熙河。博馬王韶又言:「西人頗以善馬至邊,所嗜惟 茶。」

自熙、豐來,舊博馬皆以粗茶,乾道末,始以細茶遺之。 成都利州路十一州,產茶二千一百二萬斤,茶馬司 所收大較若此。

臣按:後世以茶易虜馬始見於此,蓋自唐世回紇入貢已以馬易茶,則西北之虜嗜茶有自來矣。蓋虜人多嗜乳酪,乳酪滯膈而茶性通利,能蕩滌之故也。是則茶之為物,雖不用於三代而用於唐,然非獨中國用之,而外夷亦莫不用焉。宋人始置茶馬司,本朝捐茶利予民而不利其入,凡前代所謂榷務、貼射、交引、「茶繇諸種名色,今皆無之。惟於四川置茶馬司一,陝西置茶馬司四間,於關津要害置數批驗茶引所而已。及每年遣行人齎榜於行茶地方張掛,俾民知禁。又於西蕃入貢為之禁限,每人許其順帶,有定數。所以然者,非為私奉,蓋欲資外國之馬,以為邊境之備焉耳。其視前代奪民生日用之資,以」 為國家經費之用,豈不天淵哉。聖世仁民之澤大矣。生斯世而為斯民者,烏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