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5 (1700-1725).djvu/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靈芝池。詔曰:「此詩人所謂污澤也。《曹詩》刺恭公遠君 子而近小人,今豈有賢智之士處於下位乎?否則斯 鳥何為而至?其博舉天下儁德茂才獨行君子,以答 曹人之刺。」

成帝咸和六年三月癸未詔舉賢良直言之士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咸和七年。冬十一月壬子,「詔舉賢良。」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簡文帝咸安二年詔所司舉隱逸之賢

按《晉書簡文帝本紀》:「咸安二年三月丁酉,詔曰:『朕居 阿衡,三世不能濟彼時雍,乃至海西失德,殆傾皇祚。 賴祖宗靈祇之德,皇太后淑體應期,藩輔忠賢,百官 戮力,用能蕩氛霧於昊蒼,耀晨輝於宇宙。遂以眇身 託於王公之上,思賴群賢,以弼其闕。夫敦本息末,抑 絕華競,使清濁異流,能否殊貫,官無秕政,士無謗讟, 不有懲勸,則德禮焉施』。」且彊寇未殄,勞役未息,自非 軍國戎祀之要,其華飾煩費之用皆省之。夫肥遁窮 谷之賢,滑泥揚波之士,雖抗志元霄,潛默幽岫,貪屈 高尚之道,以隆協贊之美,孰與自足山水,棲遲丘壑, 徇匹夫之潔,而忘兼濟之大耶?古人不借賢於曩代, 朕所以虛想於今日。內外百官,各勤所司,使善無不 達,惡無不聞,令詩人無《素餐》之刺,而吾獲虛心之求 焉。

武帝大明六年詔舉賢才

按《宋書武帝本紀》,「大明六年正月,下四方旌賞茂異。 其有懷貞抱素,志行清白,恬退自守,不交當世,或識 通古今,才經軍國,奉公廉直,高譽在民,具以名奏。」

廢帝永光元年詔舉賢才

按《宋書廢帝本紀》,「永光元年八月乙亥,詔曰:昔凝神 佇逸,磻溪讚道,湛慮思才,傅巖毗化。朕位御三極,風 澄萬宇,思所以仰宣遺烈,俯弘景祚。每結夢庖鼎,瞻 言板築,有劬日昃,無忘昧旦。可甄訪郡國,招聘閭部。 其有孝性忠節,幽居遯棲,信誠義行,廉正表俗,文敏 博識,幹事治民,務加旌舉,隨才引擢。庶官克順,彝倫 咸敘。主者精加詳括,稱朕意焉。」

明帝泰豫元年後廢帝即位詔訪賢良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泰豫元年四月庚子,即皇帝位。 六月詔曰:「夫寢夢期賢,往誥垂美;物色求良,前書稱 盛。朕以沖昧,嗣膺寶業,思仰述聖猷,勉弘政道,興言 多士,常想得人。可普下牧守,廣加搜採。其有孝友聞 族,義讓光閭,或匿名屠釣,隱身耕牧,足以整厲澆風, 扶益淳化者,凡厥一善,咸無遺逸。」

武帝天監四年詔立限年解褐之制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四年「春正月癸卯朔,詔曰:『今 九流常選,年未三十,不通一經,不得解褐。若有才同 甘、顏,勿限年次』。」

按,《文獻通考》:「梁初無中正制,年二十五方得入仕。 天監八年,詔通一經者皆量加敘錄。」

按《梁書武帝本紀》,「八年五月壬午,詔曰:『學以從政,殷 勤往哲,祿在其中,抑亦前事。朕思闡治綱,每敦儒術, 軾閭闢館,造次以之。故負袠成風,甲科間出,方當置 諸周行,飾以青紫。其有能通一經,始末無倦者,策實 之後,選可量加敘錄。雖復牛監羊肆,寒品後門,並隨 才試吏,勿有遺隔』。」

天監十四年,親祀南郊,詔舉賢良方正、孝悌、力田者。 按《梁書武帝本紀》,十四年春正月辛亥,輿駕親祀南 郊。詔曰:「朕恭祗明祀,昭事上靈,臨行宮而登泰壇,服 裘冕而奉蒼璧。柴望既升,誠敬克展。思所以對越乾 元,弘宣德教。而缺於治道,政法多昧。實佇群才,用康 庶績。可班下遠近,博採英異。」若有確然鄉黨獨行州 閭,肥遯丘園,不求聞達,藏器待時,未加收採。或賢良 方正,孝悌力田,並即騰奏,具以名上。當擢彼周行,試 以邦邑。庶百司咸事,兆民無隱。

太清二年夏四月詔舉清人任治民者五月詔求賢才

按《梁書武帝本紀》:太清二年夏四月丙子,詔在朝及 州郡各舉清人任治民者,皆以禮送京師。五月癸丑, 詔曰:「為國在於多士,寧下寄於得人。朕暗於行事,尤 闕治道,孤立在上,如臨深谷。凡爾在朝,咸思匡救,獻 替可否,用相啟沃,班下方岳,傍求俊乂,窮其屠釣,書 其巖穴,以時奏聞。」

陳承梁《選舉限年之制》:

按《文獻通考》:「陳依梁制,凡年未三十不得入仕,惟經 學生策試得第,諸州迎主簿、西曹左奏及常為挽郎, 得未壯而仕。」

北魏

太宗永興五年詔遣使求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