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5 (1700-1725).djvu/2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鄉大夫三年則大比,攷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 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眾寡,以禮禮賓之。厥明, 鄉老及鄉大夫群吏獻賢能之書于王,王拜受之,登 于天府,內史貳之。

臣按:成周盛時,用鄉舉里選之法以取士,然所以取士之法則奉《大司徒》之教而興舉之也。其教云何?所謂六德、六行、六藝是也,德存於心不可見,故攷其行藝而書之。二十五家為閭,閭有胥,閭胥則書其敬敏任恤者。百家為族,族有師,族師則書其孝弟睦婣有學者。五百家為黨,黨有正,黨正則書其德行道藝。二「千五百家為州,州有長。州長則考其德行道藝而勸之。萬二千五百家為鄉,鄉有大夫,則於三年大比,攷其果有六德六行而為賢,通夫六藝之道而為能,則是能遵《大司徒》之所教而成材矣。」 於是鄉老及鄉大夫帥胥、師、正長之屬,合閭、族、州、黨之人,行鄉飲之禮,用賓客之儀以興舉之,書其氏名於簡冊之中,獻其所書於天府之上。謂之賓者,以賓禮敬之,而不敢忽也。雖然,豈但賓於鄉而已哉?《易》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則在天子亦賓之矣。然不特此耳,及其登名天府之時,賢能之書一上,九重之君,至尊至貴,亦且屈萬乘之尊以拜而受之。所以然者,豈非賢才之生,乃上天所遺,以培植國家元氣者乎。

《王制》:「命鄉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 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鄉,升於 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 告于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 之賢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 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臣按:三代盛時仕進有二道,有由鄉學而進者、有由國學而進者,鄉學則掌於鄉大夫而用之,在《大司徒》,國學則掌於大樂正而用之,在《大司馬》,鄉學所教之士大夫論其秀者升之司徒則謂之選士,選者擇而用之也,升之司徒既選而用之則不給徭役於鄉矣,選士之中有不安於小成者,司徒又論而升之國學,則雖《司徒》之徭役亦不給矣。此二等皆謂之造士。造者,成也。由選士而為造士,是鄉學所進者,則用之為鄉遂吏。由俊士而為造士,是國學所進者,則進之於大樂正,大樂正於是乎論其秀穎者,以告于王,而升諸大司馬焉,是之謂進士也。既為進士,則大司馬辨論其材之大小高下,而官使之舉其賢者以告于王,既有一定之論,然後授之以官,或以為司士,或以為內史之類,所謂「官之」 也。既任其官,然後予之以爵,或以為士,為大夫而進至於卿,所謂「爵之」 也。有爵斯有位矣,其位既定,然後頒之以祿,或食九人,或食八人,所謂祿之也。此三代鄉里選用之法,而所謂進士者,蓋以其成材將進於朝以用之故耳。後世取士,不復此制,而亦以「進士」 名,其原蓋出於此。其名雖同,而其所以進之之實則不同也。

漢高祖詔曰:「王者莫高於周文,伯者莫高於齊桓,皆 待賢人而成名。今天下賢者,智能豈特古之人虖,患 在人主不交故也。賢士大夫有肯從我游者,吾能尊 顯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其有意稱明德者,必身 勸為之駕,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有而弗言,覺免。」 文帝十五年,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 諫者。

臣按:《賢良極諫》科始此。

孝武初,董仲舒《對策》曰:「臣愚以為使列侯郡守、二千 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且以觀大臣之 能,所貢賢者有賞,所貢不肖者有罰。夫如是,諸侯吏 二千石皆盡心於求賢,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後 遂令州郡舉茂才孝廉,皆自仲舒發之。

臣按:鄉舉里選之法,後世所以不可行者,蓋人情日偽,敢於為私以相欺,公於為黨以相蔽,苟無試驗之方、防察之政、糾舉之法,而徒任人而不疑、信言而不惑,則情偽日滋而賢否不復可辨矣。仲舒所謂「歲貢之法,貢其吏民之賢者爾」 ,今所貢者則學校之士也,今貢者試不中,有罰俸之比而無賞,然亦姑應故事「而已。誠能振舉祖宗之法,而加嚴於學校之教,提調之罰,考試之方,亦足以得人致用也。」

元光元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臣按:《孝廉》科始此。

元光五年,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 次續食,令與計偕。」

臣按:今世科舉初場試士以《五經》《四書》,即此習先聖之術,終場策士以時務,即此明當世之務,鄉貢舉人赴禮部者給腳力廩給即此「續食計偕。」

元朔元年,詔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 我師。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