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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5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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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君子壅於上聞也。二千石官長紀綱人倫,將何以 佐朕燭幽隱、勸元元、厲烝庶、崇鄉黨之訓哉?且進賢 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與中二千石、禮官、 博士議,不舉孝廉者罪。」有司奏議曰:「古者諸侯貢士 壹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迺加 九錫。不貢士,一則黜爵,再則黜地,三則黜爵,削地畢 矣。今詔書昭先帝聖緒,令二千石舉孝廉,所以化元 元,移風易俗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 不勝任也。當免。」奏可。

臣按:漢世去古未遠,而賢能之士「皆知自重而不肯自衒以求售,而上之所以待之者既厚而求之者亦切,出而仕者,有司既躬為之駕而縣次續食俾與計偕,其不肯出者,既懸賞以招人之薦,又嚴法以罪人之不薦,雖無賓興拜受之禮,猶存好賢敬士之心。」 後世嚴繆舉之罰而限其途轍者則有之矣,未聞有不舉之罰而責其薦揚者也。

元朔五年,詔補博士弟子。「郡國縣官有好文學,敬長 上,肅政教,順鄉里,出入不悖,所聞,令相長丞上屬二 千石。」二千石謹察可者,令與計偕詣太常,得受業如 弟子。

臣按:漢制,郡國舉士,其目大概有三,曰賢良方正也、孝廉也、博士弟子也。賢良、孝廉舉以任用似今之科目,博士弟子入補國學似今之歲貢,其察舉、考試之實不同,而其取士大略則相類也。

孝武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

臣按:射策者謂為難問疑義書之於策,有欲射者隨其所取得而釋之。何武、蕭望之、翟方進等皆以射策甲科為郎。

孝宣本始元年,地震,詔郡國舉文學高第各一人。

臣按:此因災異舉士之始,其後日食星隕輒行之。

元康四年,「詔遣大中大夫循行天下,舉茂材異倫之 士。」

臣按:此遣使行天下舉士之始,其後或遣諫議大夫,或遣博士,或遣光祿大夫,舉茂材特立、淳厚直言,其名目不一。

光武始詔「三公、光祿勳、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材。」

臣按:前此舉士無常時,至此始歲一舉。

漢召信臣以明經甲科為郎。

臣按:《明經》之科始見於此。

後漢順帝時,尚書令左雄議改「察舉之法,限年四十 以上,儒者試經學,文吏試章奏。」

臣按:限年之法始於此。

魏陳群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選。

臣按:魏始置中正,州郡縣皆有之,而以本處人充,俾區別所管人物,定為九等,吏部憑之授受。及其弊也,惟據閥閱,不辨賢愚,所以劉毅云「下品無高門、上品無寒士。」 歷晉南北朝至隋,選舉之法皆用之,至開皇中方罷。

晉武帝詔州郡「舉秀異之才。」

劉宋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策試。

隋始置《進士科》。

臣按:此後世進士之科之始,蓋始專以文辭試士也。夫三代以前鄉舉、里選之法行,取士專以德行為本,漢制孝廉茂材等科皆命公卿大夫、州郡舉有經術德行之士,試以治道然後官之。魏晉以降,所舉秀孝猶取經術,州郡皆置中正以品其才行,雖其立法未必盡善,然清謹之士猶知有所畏忌,不敢放恣,恐有「言行之疵,以為終身之累。」 至是隋有進士之舉,始專試士以文辭,士皆投牒自進,州里無復察舉之制矣。

唐制,取士之科大要有三:由學館者曰生徒,由州縣 者曰鄉貢,皆升於有司而進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 有明經,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 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有童子。此歲舉之常選 也。其天子自詔者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臣按:唐科目雖曰多端,而其行之最久者,進士、明經而已,然進士以聲韻為學,不本經術,明經以帖誦為能,不窮義理,所謂德行者不復問矣。

武后天授元年,策問貢士於洛陽殿,殿前試士自此 始。

臣按:此後世臨軒策士之始。

元宗開元中,令「諸州貢舉,省試不第,願入學者聽。」

臣按:此下第舉人入學之始。

宋之科目,有進士,有明經。諸科常選之外又有「制科」, 而進士得人為盛。神宗始罷諸科,而分經義詩賦以 取士。

宋太宗謂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彥於科場中,非敢望 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為致治之具。」

太平興國九年,進士始分三甲,自是錫宴瓊林苑,上 因謂近臣曰:「朕親選多士,殆忘饑渴,召見臨問,觀其 才拔而用之,庶使田野無遺賢,而朝廷多君子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