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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5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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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之私而已。師生相視,漠然如行路之人;間相與言, 亦未嘗開之以「德行道藝之實;而月書季考者,又祇 以促其嗜利苟得、冒昧無恥之心」,殊非國家之所以 立學教人之本意也。欲革其弊,莫若一遵仁皇之制, 擇士之有道德可為人師者以為學官,而久其任,使 之講明道義以教訓其學者;而又痛減解額之濫,以 還諸州,罷去舍選謬濫之法,而使為之師者考察諸 州所解德行之士與諸生之賢者,而特命以官,則太 學之教不為虛設,而彼懷利干進之流,自無所為而 至矣。如此,則待補之法固可罷去,而混補者又必使 與諸州科舉同日引試,則彼有鄉舉之可望者,自不 復來,而不患其紛冗矣。至於取人之數,則又嚴為之 額,而許其補中之人從上幾分特赴「省試,則其舍鄉 舉而來赴補者,亦不為甚失職矣。其計會監試、漕試、 附試之類,亦當痛減分數,嚴立告賞,以絕其冐濫。其 諸州教官,亦以德行人充,而責以教導之實,則州縣 之學亦稍知義理之教,而不但為科舉之學矣。至於 制舉,名為賢良方正,而其實但得記誦文詞之士,其 所投進詞業,亦皆無」用之空言。而程試論則又僅同 覆射兒戲,初無益於治道,但為仕宦之捷徑而已。詞 科則又習於諂諛夸大之詞,而競於駢儷刻雕之巧, 尤非所以為教。至於武舉則其弊又不異於儒學之 陋也。欲革其弊,則制科當詔舉者不取其記誦文詞, 而取其行義器識,罷去詞業六論,而直使待對於廷, 訪以時務之要,而不窮以隱僻難知之事。詞科則當 稍更其文字之體,使之深厚簡嚴為主,而以能辨析 利害、敷陳法度為工。武舉則亦使學官放經義論策 之制,參酌定議,頒下《武經總要》等書,而更加討論,補 其遺逸,使之誦習而立其科焉。則庶乎大小之材,各 得有所成就,而不為俗學之所病矣。夫如是,是以教 明於上,俗美於下,先王之道得以復明於世,而其遺 風餘韻,又將有以及於方來。與夫規規然固守末流 之弊法,而但欲小變一二於其間者,利害相絕,固有 間矣。草茅之慮,偶及於此,故敢私記其說,以為當路 之君子,其或將有取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