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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0 (1700-1725).djvu/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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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會   韋誕   皇象   嵇康。

衛瓘、   《衛夫人》,  《索靖》   《謝安》。

王導、   王敦,   王廙,   王洽。

王珉、   王羲之、  《王獻之》。

右千百年閒,得其妙者,不越此數十人,各能聲飛萬里,榮耀百代。雖逸少筆蹟遒潤,獨擅一家之美,天質自然,風神蓋代。且其道微而味薄,固常人莫之能學;其理隱而意深,固天下寡於知音。昔為評者數家,既無文詞,則何以立說?何為取象其勢,髣髴其形,似知其門而未知其奧,是以言論不能辨明。夫於其道不「通,出其言不斷,加之詞寡典要,理乏研精,不述賢哲之殊能,況有丘明之新意。悠悠之說,不足動人。」 夫翰墨及文章至妙者,皆有深意,以見其志,覽之即令了然。若與面會,則有智昏菽麥,混白黑於胸襟;若心悟精微,圖古今於掌握。元妙之意,出於物類之表;幽深之理,伏於杳冥之閒。豈常情之所能「言,世智之所能測?非有獨聞之聽,獨見之明,不可議無聲之音,無形之相。夫誦聖人之語,不如親聞其言;評先賢之書,必不能盡其深意。有千年明鏡,可以照之不陂;瑠璃屏風,可以洞徹無礙。」 今雖錄其品格,豈獨稱其才能。皆先其天性,後其習學。縱異形奇體,輒以情理一貫,終不出於洪荒之外,必不離乎工拙之間。然智則無涯。法固不定。且以風神骨氣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

《真書》

《逸少》第一, 《元常》第二, 《世將》第三, 《子敬》第四, 《士季》第五, 《文舒》第六, 《茂弘》第七,

《行書》

《逸少》第一, 《子敬》第二, 《元常》第三, 《伯英》第四。


《伯玉》第五, 《季琰》第六, 《敬和》第七, 《茂弘》第八, 《安石》第九。

《章草》

子玉第一, 伯英第二, 幼安第三, 伯玉第四, 逸少第五, 士季第六, 子敬第七, 休明第八。 草書,伯英創立規範,得物象之形,均造化之理,然其 法太古,質不剖斷,以此為少也。有椎輪草意之妙,後 學得漁獵其中,宜為第一。

《草書》

伯英第一, 叔夜第二, 子敬第三, 處沖第四, 世將第五, 仲將第六, 士季第七, 逸少第八。 或問曰:「此品之中,諸子豈能悉過於逸少?」答曰:「人之 材能,各有長短。諸子於草,各有性識,精魄超然,神彩 射人。逸少則格律非高,功夫又少,雖員豐妍美,乃乏 神氣。無戈戟銛銳可畏,無物象生動可奇,是以劣於 諸子。得重名者,以真行故也。」舉世莫之能曉,悉以為 真草一概,若所見與諸子雷同,則何煩有論。今製品 格,以代權衡,於物無情,不饒不損,惟以理伏,頗能面 質,冀合規於元匠,殊不顧於聾俗。夫聾俗無眼有耳, 但聞是逸少,必闇然懸伏,何必須見,見與不見一也。 雖自謂高鑒旁觀,如三歲嬰兒,豈敢斟量鼎之輕重 哉?伯「牙、子期,不易相遇」,造《章甫》者,當售衣冠之士,本 不為於越人也。然草與真有異,真則字終意亦終,草 則行盡勢未盡。或煙收霧合,或電激星流,以風骨為 體,以變化為用。有類雲霞聚散,觸遇成形,龍虎威神, 飛動增勢。巖谷相傾於峻險,山水各務於高深,囊括 萬殊,裁成一相,或寄以騁縱橫之志,或託「以散鬱結 之懷,雖至貴不能抑其高,雖妙算不能量其力。是以 無為而用,同自然之功;物類其形,得造化之理,皆不 知其然也。可以心契,不可以言宣。觀之者似入廟見 神,如窺谷無底,俯猛獸之牙爪,逼利劍之鋒鋩,肅然 巍然」,方知草之微妙也。且法既不定,事貴變通,然古 法亦局而執。子敬才高識「遠,行草之外,更開一門。非 草非行,流便於草,開張於行,草又處其中閒,無藉因 循,寧拘制則挺然秀出,務於簡易,情馳神縱,超逸優 游,臨事制宜,從意適便,有若風行雨散,潤色開花」,筆 法體勢之中,最為風流者也。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 執行草之權,父之靈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獨絕也。 世人雖不能甄別,但聞二王,莫不心醉。是知德不可 偽立,名不可虛成。然荊山之下,玉石參差,或價賤同 於瓦礫,或價貴重於連城,其八分即二王之右也。子 敬沒後,羊薄嗣之,宋、齊之閒,此體彌尚,謝靈運尤為 秀傑。近者虞世南亦工此法,或君長告令,公務殷繁, 可以應機,可以赴速;或四海尺牘,千里相聞,跡乃含 情,言惟敘事,披封不覺,欣然獨笑。「雖則不面,其若面 焉。」妙用圓通,鄰於神化。然此論雖不足搜索至真之 理,亦可謂張皇墨妙之門。但能精求,自可意得。思之 不已,神將告之,理與道通,必然靈應,有志小學,可不 勉與?古之名手,但能其事,不能言其意。今僕雖不能 其事,而輒言其意,諸子亦有所不足,或少運動及險 峻,或少波勢及縱逸,學者宜自損益也。異能殊美,莫 不備矣,然道合者千載比肩,若死而有知,豈無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