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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8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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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崇德昭德,芳之後,世世勿降爵,宗廟祭祀,使之在 位,則所以褒揚藝祖者著矣。」後二王紹封,如攽議,方 更學校貢舉法,攽曰:「本朝選士之制,行之百年,累代 將相名卿皆由此出,而以為未嘗得人,不亦誣哉!願 因舊貫,毋輕議改法。夫士修於家,足以成德,亦何待 於學官程課督趣之哉!」王安石在經筵,乞講者坐,攽 曰:「侍臣講論於前,不可安坐。避席立語,乃古今常禮。 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德樂道也。若不命而請,則 異矣。」禮官皆同其議,至今仍之。考試開封舉人,與同 院王介爭詈,為監察御史所劾罷。禮院廷試始用策, 初,考官呂惠卿列阿時者在高等,訐直者反居下,攽 覆考,悉反之。又嘗詒安石書,論新法不便,安石怒摭 前過,斥通判泰州。以集賢校理、判登聞檢院、戶部判 官、知曹州。曹為盜區,重法不能止,攽曰:「民不畏死,奈 何以死懼之?」至則治尚寬平,盜亦衰息。為開封府判 官,復出為京東轉運使。部吏罷軟不逮者,務全貴之。 徙知兗、亳二州,吳居厚代為轉運使,能奉行法令,致 財賦,乃追坐攽廢弛,黜監衡州鹽倉。哲宗初,起知襄 州,入為祕書少監,以疾求去,加直龍圖閣、知蔡州。於 是給事中孫覺、胡宗愈、中書舍人蘇軾、范百祿言:「攽 博記能文章,政事侔古循吏,身兼數器,守道不回,宜 優賜之告,使留京師。」至蔡數月,召拜中書舍人。請復 舊制,建紫薇閣於西首。竟以疾不起,年六十七攽。所 著書百卷,尤邃史學,作《東漢刊誤》,為人所稱。預司馬 光修《資治通鑑》,專職漢史。為人疏儁,不修威儀,喜諧 謔,數用以招怨悔,終不能改。

按《東軒筆錄》:劉攽博學有俊才,然滑稽喜謔玩,屢以 犯人。熙寧中為開封府試官,出臨以《教思無窮論》,舉 人上請曰:「此卦大象如何?」劉曰:「要見大象,當詣南御 苑也。」又有請曰:「至於八月有凶,何也?」答曰:「九月固有 凶矣。」蓋南苑豢馴象,而牓帖之出,常在八月九月之 間也。馬嘿為臺官,彈奏攽輕薄,不當置在文館。攽聞 而歎曰:「既為馬嘿,豈合驢鳴。」呂嘉問提舉市易務,三 司使曾布劾其違法,王荊公惑黨人之說,反以罪三 司。曾既隔下朝請,而嘉問治事如故。攽聞而歎曰:「豈 意曾子避席,望之儼然乎!」望之,嘉問字也。

楊傑

按《宋史文苑傳》,「傑字次公,無為人。少有名於時,舉進 士。元豐中,官太常者數任,一時禮樂之事,皆預討論。 嘗議玉牒帝系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則僖祖為始 祖無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又請孝惠賀后、淑德尹 后、章懷潘后皆祖宗首納之后,孝章宋后,嘗母儀天 下,升祔之禮,久而未講,宜因慈聖光獻崇配之日,升 四后神主,附於祖宗廟室,斷天下之大疑,正宗廟之 大法,由是四后始得升祔。神宗詔祕書監劉几、禮部 侍郎范鎮議樂,几請命傑同議,傑言《大樂》七失,並圖 上之。神宗下几、鎮參定,鎮不用傑議,自制樂成,詔褒 之。元豐末,晉州教授陸長愈言:「近封孟軻鄒國公,宜 春秋釋奠,與顏子並配。」下太常議,傑與少卿葉均、博 士盛陶、王古、辛公佐以謂凡配享從祀,皆孔子同時 之人,今以孟軻並配,非是。禮部復言:「自唐至今,以伏 勝、高堂生等二十一賢從祀,豈必同時人?」詔從禮議。 哲宗即位,議樂,又用范鎮說。傑復破鎮樂章曲名、宮 架加磬、十六鐘磬之非。又論鎮以黑黍用秠制律銅 量,叩之不合黃鐘,以世無真黍,用太府尺為樂,尺,下 舊樂三律,詳具《樂志》。傑在神宗時與鎮異議,至是復 攻之,鎮之樂律卒不用。元祐中,為禮部員外郎,出潤 州,除兩浙提點刑獄,卒,年七十。自號「無為子」,有文集 二十餘卷、《樂記》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