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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8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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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數日,遭父憂,服闋,以觀文殿學士留守西京。入覲, 留判尚書都省,力請知陳州。安石行新法,方平陛辭, 極論其害曰:「民猶水也,可以載舟,亦可以覆舟;兵猶 火也,弗戢必自焚。若新法卒行,必有覆舟自焚之禍。」 帝憮然。韓絳主西師,慶卒亂,京西轉運使令一路各 會兵于州,民大駭。方平持檄不下而奏之,帝曰:「守臣 不當爾邪?」命罷諸郡兵。召為宣徽北院使,留京師。王 安石深沮之,以為青州。未行,帝問祖宗禦戎之要,對 曰:「太祖不勤遠略,如靈、夏、河西,皆因其酋豪,許之世 襲。環州董遵誨、西山郭進、關南李漢超,皆優其祿賜, 寬其文法。諸將財力豐而威令行,間諜精審,吏士用 命,故能以十五萬人而獲百萬之用。」及太宗謀取燕、 薊,又內徙李彝興、馮暉,於時朝廷始旰食矣。真宗澶 淵之克,與契丹盟,至今人不識兵革。三朝之事如此。 近歲疆場之臣,乃欲試天「下於一擲,事成徼利,不成 詒患,不可聽也。」帝曰:「慶曆以來,卿知之乎?元昊初,臣 何以待之?」對曰:「臣時為學士,誓詔封冊皆出臣手。」帝 曰:「卿時已為學士,可謂舊德矣。」契丹泛使蕭禧來議 疆事,臨當辭,臥驛中不起。方平謂樞密使吳充曰:「但 令主者日致饋勿問,且使邊郡檄其國可也。」充啟從 之,禧即行。除中太乙宮使。王安石弛銅禁,姦民日銷 錢為器,邊關海舶不復譏錢出錢日耗。方平極論其 害,請詰安石舉累朝之令典,一旦削除之,其意安在? 帝頗采其言,而方平求去,進使南院、判應天府。帝曰: 「朕欲卿與韓絳共事,而卿論政不同;欲寘卿樞密,而 卿論兵復異。卿受先帝末命,訖無以副朕意乎?」遂行。 高麗使過府,長吏當送迎,方平言:「臣班視二府,不可 為陪臣屈。」詔但遣少尹。王師征安南,方平言:「舉西北 壯士健馬,棄之炎荒,其患有不可勝言者。若師老費 財,無功而還,社稷之福也。」後皆如其言。新法,鬻河渡 坊場,司農并及祠廟,宋閼伯、微子廟皆為賈區。方平 言:「宋王業所基,閼伯封於商丘,以主大火,微子為始 封之君,是二祠者亦不得免乎?」帝震怒,批牘尾曰:「慢 神辱國,無甚於斯。」於是天下祠廟,皆得不鬻。數請老, 以太子少師致任。官制行,廢宣徽使獨命領之如故。 哲宗立,加太子太保。元祐六年,薨,年八十五。贈司空。 遺令毋請諡,尚書右丞蘇轍為請,乃諡曰文定。方平 慷慨有氣節,既告老,論事益切,至於用兵起獄,尤反 覆言之。且曰:「臣且死,見先帝地下,有以藉口矣。」平居 未嘗以言徇物,以色假人。守蜀日,得眉山蘇洵與其 二子軾、轍,深器異之,嘗薦軾為諫官。軾下制獄,又抗 章為請,故軾終身敬事之,敘其文以比孔融、諸葛亮。 晚受知神宗,王安石方用事,嶷然不小屈,以是望高 一時。守宋都日,富弼自亳移汝,過見之,曰:「人固難知 也。」方平曰:「謂王安石乎?亦豈難知者。方平頃知皇祐 貢舉,或稱其文學,辟以考校。既入院,凡院中之事皆 欲紛更,方平惡其人,檄使出,自是未嘗與語也。」弼有 愧色,蓋弼素亦善安石云。

歐陽發

按《宋史歐陽修傳》:「修子發,字伯和,少好學,師事安定 胡瑗,得古樂鍾律之說,不治科舉文詞,獨探古始立 論議。自書契來,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及天文地理, 靡不悉究。以父恩補將作監主簿,賜進士出身,累遷 殿中丞。卒年四十六。蘇軾哭之,以謂發得文忠公之 學,漢伯喈、晉茂先之流也。」

歐陽棐

按《宋史歐陽修傳》:「修中子棐,字叔弼,廣覽強記,能文 辭。年十三時,見修著《鳴蟬賦》,侍側不去,修撫之曰:『兒 異日能為吾此賦否』?因書以遺之。用蔭為祕書省正 字,登進士乙科,調陳州判官,以親老不仕。修卒,代草 遺表,神宗讀而愛之,意修自作也。服除,始為審官主 簿,累遷職方員外郎,知襄州。曾布執政,其婦兄魏泰」 倚聲勢來居襄,規占公私田園,強市民貨,郡縣莫敢 誰何。至是,指州門東偏官邸廢址為天荒,請之。吏具 成牘至棐曰:「孰謂州門之東偏而有天荒乎?」卻之。眾 共白曰:「泰橫於漢南久,今求地而緩,與之且不可,而 又可卻耶?」棐竟持不與。泰怒譖於布,徙知路州,旋又 罷去。元符末還朝,歷吏部、右司二郎中,以直祕閣知 蔡州。蔡地薄賦重,轉運使又為覆折之令,多取於民, 民不堪命。會有詔禁止,而佐吏憚使者,不敢以詔旨 從事。棐曰:「州郡之於民,詔令苟有未便,猶將建請。今 天子詔意深厚,知覆折之病民,手詔止之。若有憚而 不行,何以為長吏?」命即日行之。未幾,坐黨籍廢,十餘 年卒。

劉攽

按《宋史劉敞傳》:「敞弟攽,字貢父,臨江新喻人。與敞同 登科,仕州縣二十年,始為國子監直講。歐陽修、趙概 薦試館職,御史中丞王陶有夙憾,率侍御史蘇寀共 排之。攽官已員外郎,纔侍館閣校勘。熙寧中,判尚書 考功,同知太常禮院。詔封太祖諸孫行尊者為主,奉 太祖後。攽言:禮,諸侯不得祖天子,當自奉其國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