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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8 (1700-1725).djv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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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命格不行。子由之不悅,不平呂丞相之專乎,抑不 樂庭堅也?庭堅字魯直,早出東坡門下。或云:「後自欲 名家,類相失云。」

張方平

按《宋史》本傳:「方平,字安道,南京人。少穎悟絕倫,家貧 無書,從人假三史,旬日即歸之,曰:『吾已得其詳矣』。凡 書皆一閱不再讀。宋綬、蔡齊以為天下奇才,舉茂材 異等,為校書郎,知崑山縣。又中賢良方正,選遷著作 佐郎,通判睦州。趙元昊且叛,為嫚書來,規得譴絕,以 激使其眾。方平請順適其意,使未有以發,得歲月之 頃,以其間選將厲士,堅城除器,為不可勝以待之,雖 終於必叛,而兵出無名,吏士不直其上,難以決勝。小 國用兵三年,而不見勝負,不折則破,我以全制其後, 必勝之道也。」時天下全盛,皆謂其論出姑息,決計用 兵。方平上《平戎》十策,以為入寇當自延、渭,巢穴之守 必虛,宜屯兵河東,卷甲而趨之,所謂「攻其必救,形格 勢禁之道也。」宰相呂夷簡善其策而不果行,當召試 館職,仁宗曰:「是非兩策制科者乎?何試也?」命直集賢 院,俄知諫院。夏人寇邊,方平首乞合樞密之職於中 書以通謀議,帝然之,遂以宰相兼樞密使。時調諸道 弓手,刺其壯者為宣毅保捷,方平連疏爭之,弗聽。既 而兩軍驕甚,合二十餘萬,皆市人,不可用。如方平言, 夏竦節制陝西,并護諸將四路以稟,復失事機,且詔 使出師,逗遛不行。及豐州陷,劉平等覆師,主帥皆坐 譴,竦獨不預。方平劾罷之,而請四路帥臣各自任戰 守。西師久未解,元昊亦困敝,方平言:「陛下猶天地父 母也,豈與犬豕豺狼較乎?願因郊赦,引咎示信,開其 自新之路。」帝喜曰:「是吾心也。」是歲,改慶曆赦書,敕邊 吏通其善意,元昊竟降。既,以修起居注使契丹,契丹 主顧左右曰:「有臣如此,佳哉!」騎而擊毬於前,酌玉卮 飲之,且贈以所乘馬。還,知制誥、權知開封府。府事叢 集,前尹率書板識之,方平獨默記決遣,無少差忘。進 翰林學士。元昊既臣,而與契丹有隙,來請絕其使,議 者不可,方平曰:「得新附之小羌,失久和之強敵,非計 也。宜賜元昊詔,使之審處,但嫌隙朝除,則封冊暮下, 如此,於西、北為兩得矣。」時韙其謀。拜御史中丞,改三 司使。初,王拱辰議榷河北鹽,方平見曰:「河北再榷鹽, 何也?」帝曰:「始立法耳。」方平曰:「昔周世宗以鹽課均之 稅中,今兩稅,鹽鐵是也,豈非再榷乎?」帝驚悟,方平請 直降手詔罷之。河朔父老迎拜於澶州,為佛老會七 日,以報上恩。事具《食貨志》。加端明殿學士、判太常寺。 禁中衛卒夜變,帝旦語二府,獎張貴妃扈蹕功。夏竦 即倡言當求所以尊異之禮。方平聞之,謂陳執中曰: 「漢馮倢伃身當猛獸,不聞有所尊異。且皇后在而尊 貴妃,古無是事。果行之,天下之責將萃於公矣。」執中 瞿然而罷。帝以豐財省費訪群臣,方平既條對,又獨 上數千言,大略以為:「祥符以來,務為姑息,漸失祖宗 之舊,取士、任子、磨勘、遷補之法,壤命將養兵,皆非舊 律。國用既窘,則政出多門,大商豪民乘隙射利,而茶、 鹽、香礬之法亂。此治忽盛衰之本,不可以不急。」帝覽 對甚悅,且大用。會判官楊儀得罪,坐與交,出知滁州。 頃之,知江寧府,入判流內銓,以侍講學士知滑州,徙 益州。未至,或扇言儂智高在南詔,將入寇,攝守亟調 兵築城,日夜不得息,民大驚擾。朝廷聞之,發陝西步 騎兵仗絡繹往戍蜀。詔趣方平行,許以便宜從事。方 平曰:「此必妄也。」道遇戍卒,皆遣歸,他役盡罷。適上元 張燈,城門三夕不閉,得邛部川譯人始造此語者,梟 首境上而流其餘黨,蜀人遂安。復以三司使召方西 鄙用兵,兩蜀多所調發。方平為奏免橫賦四十萬,減 鑄鐵錢十餘萬緡。又建言:「國家都陳留,當四通五達 之道,非若雍、洛有山川足恃,特倚重兵以立國耳。兵 恃食,食恃漕運,以汴為主。汴帶引淮、江,利盡南海。天 聖以前,歲調民浚之,故水行地中。其後淺妄者爭以 裁減役費為功,汴日以塞,今仰而望焉,是利尺寸而 喪丘山也。」乃畫上十四策。富弼讀其奏,漏盡十刻,帝 稱善。弼曰:「此國計大本,非常奏也。」悉如其說行之。遷 尚書左丞、知南京。未幾,以工部尚書帥秦州。諜告夏 人將壓境,方平料簡士馬,聲言出塞。已而寇不至,言 者論其輕舉,曾公亮曰:「兵不出塞,何為輕舉?寇之不 得至者,有備故也。倘罪之,後之邊臣,將不敢為先事 之備矣。」方平不自安,請知南京。英宗立,遷禮部尚書, 請知鄆州。還為學士承旨。帝不豫,召至福寧殿,帝馮 几言,言不可辨。方平進筆請,乃書云:「明日降詔立皇 太子。」方平抗聲曰:「必潁王也,嫡長而賢,請書其名。」帝 力疾書之,乃退草制。神宗即位,召見,請約山陵費,帝 曰:「奉先可損乎?」對曰:「遺制固云,以先志行之,可謂孝 矣。」又請差減錫賚,以乾興為準,費省什七八。方平進 詔草,帝親批之曰:「卿文章典雅,煥然有三代風,又善 以豐為約,意博而辭寡,雖《書》之訓誥,殆無加也。」其見 稱重如此。拜參知政事。御史中丞司馬光疏其不當 用,不聽。光解,中丞曾公亮議用王安石,方平以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