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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5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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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物之浩穰,漢之富庶,于是為極矣。然建元三年,平原

河溢,民已相食,何遽若此廩廩也?六十餘年之富庶, 曾未三年,遂不足支一朝之變乎!蓋自賈誼、晁錯勸 文帝以蓄積均之為蓄積也,誼則欲公私之兼足,而 錯則專剝民以厚君。今年人粟于邊郡,明年入粟于 內郡,郡縣之倉庾皆盈矣,而民則無顆粒之餘,平居 無事,猶以自支而不見其缺。一旦旱乾水溢,變起倉 卒,民則何以支此」帝也哆然徒見其上之有餘,而不 知其下之不足,外則窮兵黷武,內則窮奢極侈,公卿 大臣曾無一人焉執均節之法以限制其方張之意, 至是則公私俱困矣。竭四海之財,不足以贍一人之 欲,財力既屈,急征橫斂,生民復被其毒,蕭然殆無以 異于水旱之時也。嗟夫!舉天下之財而藏于國,其斂 之既無度;舉國家所有之財而奉一人,其用之又無 節,而其極也又不免暴征于民,以寬其目前之計。若 是而猶曰「西漢之財物充羨」,吾亦不知其以何者為 充羨也。況又有所謂鹵莽蔽匿之失,乾沒滲漏之弊, 千姦萬欺之轉移攘竊乎?取之無度,用之無節,而會 計之尤為無法。蓋嘗觀之,中尉脫卒,動數萬人。王溫 舒樂安隱田幾四百頃。康衡關東流民無名者四十 萬。石慶少府陂澤,多為貴戚冒墾。石顯版籍甚不明, 而「口算田租所入甚無定數也。近稅武關以給守卒, 遠田車師以給過使。」上武紀下西域公車索求于長 安。東方朔掖庭出私錢以養宗室。丙吉郎官出私錢 以市財用。楊惲劑券甚不明,而廩祿所給,甚無定所 也。「會稽計籍,三年不上」,嚴助內史假貨殖,多不入。倪 寬東郡官錢放散至千餘萬。韓延壽乘傳而行郡國, 矯賦至六百萬。賈誼課最甚不嚴,而州縣所供甚鹵 莽而無定期也。乘輿賜竭,取給大農食貨。大農錢盡, 續以少府賈誼平陵工作,取諸《水衡》。宣紀私用經費 甚不常,而緩急所移用甚紊亂而無定制也。以至無 額雜賦羨租之積,尤為泛然無統。如贖罪之錢儲于 北軍,江充無名之錢,儲于郡內。張安世卒吏之錢,寄 于州郡。東海「廩犧之錢」,寄于馮翊。韓延壽軍市之租, 委於邊吏。馮唐則渙散尚有未易究者。執掌之官吏, 出入之司猶存,不聞有奉公廉平者。糴邊穀百萬,而 虛數至六十萬斛。趙充國僦民牛車,而增價至三十 萬。田延年甚者或私僦賓客,而入多逋負。鄭當時則 其轉移侵藉,尚有未易悉數者。蓋自漢家無計相之 官,公卿大臣無有能知錢穀之數,是以人主肆其侈 於上,人臣肆其欺于下,而民獨被其害於中,以至於 若此時也。周家之所謂「充羨」,宜不如此。夫以漢去周 之近,使其參酌《周制》,有書契版圖如《司書》,則口算田 租何至於無定數?有頒財受財如《太府》,則劑券廩給 何至於無定所?有九貢、九賦、九功之令,財用有日成、 月成、歲成之攷,出入,則課最期會,何至於無定期?有 王府、外府,則經費私用必不至於紊雜;有職內、職幣, 則羨租雜賦必不至於渙散。總而言之,有會計之權, 如司會之重,則凡百官吏又將不敢以容其奸欺。奈 何聚天下之財於公,而聽君臣上「下之各自行其私 乎?恣人以財而人無不貪,猶飲人以酒而人無不狂 也,與人以利而人無不取,猶飼馬以芻粟而馬無不 食也。」周公創法肯若是其疏乎?周家會計之法所以 為盡善者,蓋不獨攷其國之財,亦將以併考天下之 財也。以《司書》觀之,所謂「知民之財」者,則諸府所受之 貢賦必欲知其欠餘也;所謂「知器械之數」者,則執事 官吏所用之器械必欲知其存亡也。至於知田野夫 家六畜之數,則井田夫家有多而有寡,牧野畜產有 蕃而有耗,無不考之。知山林川澤之數,則山林之材 木有童而有殖,川澤之蒲葦魚鱉有盛而有衰,無不 攷之。若其有餘,則輸官之數必不容其虧,若其不足, 則「輸官之數必不取其盈。」蓋上下相通,有無相濟,合 天下為一體而為之,不若漢之判然不相關也。論財 物之充羨,其本末源流,要必如是而後可。

論稅賦出于私田

或問:「畿外有貢,畿內有賦,有稅、有征斂之目,其別如 何?」曰:「公田以為稅,私田以出賦。征斂,則稅賦之總名; 家征力征,則以一家餘夫之力言之;夫征地征,則以 一夫私田之賦言之。若畿外諸侯,則食公田之稅以 為祿,輸私田之賦以為貢耳。學者於貢、賦稅之說,何 其紛紛也?愚請略公田之稅,而姑論畿內之賦,次及」 于畿外之貢,然後紛紛之說,可以盡折而一之。人徒 見夫稅以足食,賦以足兵,則以民賦為止於兵車,以 九賦為諸臣祿田之賦,非也。賦稅雖一,而賦有三。凡 起徒役,毋過家一人,此兵賦也;甸出長轂一乘,此車 賦也。一曰邦中,二曰四郊而下,此九等之賦也。時方 有事,則農出一兵,甸出一車,事已則兵還於農,車還 於甸。雖名為賦,其實則使民自為衛耳。有以足軍之 用,而未有以足國之用也。國之大用,有祭祀,有賓客, 有喪荒,羞服,有工事,幣帛,有芻秣。匪頒好用,不取諸 民,於誰責而供之?於是始助百畝之私,以制九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