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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7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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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尚幼,不可封乎?且康叔,文王之子;叔虞,成王之弟。周

公東征,叔虞已封於唐,豈有康叔得封,反在叔虞之 後?必無是理也。又按《汲冢周書克殷篇》言:「王即位於 社南,群臣畢從。」毛叔鄭奉明水,衛叔封,傳《禮》:「召公奭 贊采師,尚父牽牲。」《史記》亦言衛康叔封布,茲與《汲冢 書》大同小異。康叔在武王時,非幼亦明矣。特序《書》者 不知《康誥》篇首四十八字為《洛誥》脫簡,遂因誤為成 王之書,是知《書序》果非孔子所作也。《康誥》《酒誥》《梓材》 篇次當在《金縢》之前。

問:殷地,武王既以封武庚,而使三叔監之矣,又以何處封康叔?曰:「既言以殷餘民封康叔,豈非封武庚之外又以封之乎?」 孔氏曰:「康,圻內國名;叔,封字。」 林氏曰:「康,乃叔未受封時食采之地。」 或曰:「康,諡也。」 鄭氏曰:「康叔初封衛,至子孫而并邶鄘地。」

《酒誥》,「商受酗酒,天下化之。」「妹土,商之都邑,其染惡尤 甚。武王以其地封康叔,故作《書》誥教之云,今文古文 皆有。」 按吳氏曰:「《酒誥》一書,本是兩書,以其皆為酒 而誥,故誤合而為一。自『王若曰明大命於妹邦』以下, 武王告受故都之書也;自『王曰封我西土,棐徂邦君』 以下,武王告康叔之書也。《書》之體為一人而作,則首 稱」其人;為眾人而作,則首稱其眾;為一方而作,則首 稱一方;為天下而作,則首稱天下。《君奭書》首稱「君奭」, 《君陳書》首稱「君陳」,為一人而作也。《甘誓》首稱「六事之 人」,《湯誓》首稱「格汝眾」,此為眾人而作也。《湯誥》首稱「萬 方有眾」,《大誥》首稱「大誥多邦」,此為天下而作也。《多方 書》為四國而作,則首稱四國;《多士書》為「多士而作,則 首稱《多士》;今《酒誥》為妹邦而作,故首言『明大命於妹 邦』,其自為一書無疑。」按:吳氏分篇引證,固為明甚。但 既謂「專誥毖妹邦」,不應有「乃穆考文王」之語意《酒誥》 專為妹邦而作,而妹邦在康叔封圻之內,則明大命 之責,康叔實任之,故篇首專以「妹邦」為稱。至中篇始 名康叔以《致誥》。其曰「尚克用文王教」者,亦申言首章 文王誥毖之意。其事則主於妹邦,其書則付之康叔。 雖若二篇而實為一書,雖若二事而實相首尾,反復 參究,蓋自為書之一體也。

徐孟寶問「揚子雲言《酒誥》之篇俄空焉。」 曰:「孔書以巫蠱事不曾傳,漢儒不曾見者多,如鄭康成晉杜預皆然,想揚子雲亦不曾見。」

《梓材》,亦武王誥康叔之書,諭以治國之理,欲其通上 下之情,寬刑辟之用。而篇中有「梓材」二字,比「稽田」「作 室」為雅,故以為簡編之別,非有他義也。今文古文皆 有。 按此篇文多不類。自「今王惟曰」以下,若人臣進 戒之辭。以《書》例推之,「曰今王惟曰」者,猶《洛誥》之「今王 即命曰」也。「肆王惟德用」者,猶《召誥》之「肆惟王其疾敬 德」,王其德之用也已。「若茲監」者,猶《無逸》「嗣王其監于 茲」也。「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者,猶《召誥》「惟王受命無 疆惟休」也。反覆參考,與周公、召公進戒之言若出一 口。意者,此篇得於簡篇斷爛之中,文既不全,而進戒 爛簡,有用明德之語,編書者以與「罔厲殺人」等意合。 又《武王之誥》有曰「王曰監」云者,而《進戒》之書亦有曰 「王曰監」云者,遂以為文意相屬,編次其後。而不知前 之所謂「王」者,指先王而言,非若今王之為自稱也;後 之所謂「監」者,乃監視之「監」,而非「啟監」之「監」也,其非命 康叔之書亦明矣。讀《書》者優游涵泳,沈潛反覆,繹其 文義,審其語脈,一篇之中,前則尊諭卑之辭,後則臣 告君之語,蓋有不可得而強合者矣。

《召誥》《左傳》曰:「武王克商,遷九鼎于洛邑。」《史記》載武王 言:「我南望三途,北望嶽鄙,顧詹有河,粵詹洛伊,毋遠 天室。」營周居于洛邑而後去。則宅洛者,武王之志,周 公成王成之,召公實先經理之。洛邑既成,成王始政。 召公因周公之歸,作書致誥,達之於王。以召公之書, 因以《召誥》名篇。今文古文皆有。

《洛誥》洛邑既定,周公遣使告卜。史氏錄之以為《洛誥》, 又并記其君臣答問及成王命周公留治洛之事。今 文、古文皆有。按「周公拜手稽首」以下,周公授使者告 卜之辭也;「王拜手稽首」以下,成王授使者復公之辭 也;「王肇稱殷禮」以下,周公教成王宅洛之事也。「公明 保予沖子」以下,成王命公留後治洛之事也。「王命予 來」以下,周公許成王留洛,君臣各盡其責難之辭也。 「伻來」以下,成王錫命毖殷命寧之事也。「戊辰」以下,史 又記其祭祀冊誥等事,及周公居洛歲月久近以附 之,以見周公作洛之始終,而成王舉祀發政之後,即 歸於周,而未嘗都洛也。

新安陳氏曰:「『此篇大可疑者,惟有公告王宅洛行祀、出令之辭,而不載王至洛之事與其日月。觀十二月在洛祭告,命周公留治洛之事,尚謹書之,則自三月後至十二月前,此數月中至洛之大事,其當書也必矣。又此篇首章九句脫簡,在《康誥》之首,則首至洛之事,其脫簡又可想矣。且孺子其朋』,及『汝惟沖、子惟終』」 等處,《聱牙》難通。又「王曰」 「公功棐迪篤」 之下,無周公答辭,而即又繼以「王曰」 「豈非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