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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7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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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也。子午卯酉,四正之位,四星勻亭,降而求之《月令》又

降而求之《漢》《晉志》《三統》《元嘉》等曆,分至中星,不皆相 對。聞之先覺曰:「堯即位于甲辰,其二十一年為甲子。 甲子冬至,日在虛一度,而昏昴中。盛矣哉!」此天地間 貞元會合之運,曠數千載而一遇者也。《月令》視《堯典》 則漸詳矣,其果精密與否,未可知也。《堯典》惟舉四仲 初昏之中星,《月令》則十二月備舉之。《堯典》中星舉四 象十二次,《月令》專舉二十八宿,且患井斗度闊而別 舉弧建以審細求之。《堯典》惟求之初昏,《月令》則併求 之旦,而必考日行所在,以見中星去日遠近之度焉。 朱子嘗曰:「天無體,只二十八宿便是天體。」以是知中 星之轉移,即天體之轉移也。定一歲之運,實本於日 之行度。春秋分百度,冬夏至一百一十八度,率一氣 差三度,分至之相距必六度,故增減每十八度。此法 之由來必已久矣。《堯典》雖略,然賓出日,餞納日,冬夏 至致日,行之惟謹。且星鳥、星火、星昴、星虛,必冠之以 日中,日永日短焉,非求日之所在以定中星乎?《月令》 四仲月中星:春昏弧中,夏昏亢中,秋昏牽牛中,冬昏 東壁中。鄭氏曰:「《呂令》與《堯典》異,舉月本也。」《漢志》亦引 《月令章句》,謂「中星當中而不中,或不當中而中,進在 節初,自然契合。」且又有一證,《三統曆》《後晉志》冬至中 星,皆在奎度,宋《元嘉曆》方退至壁八度爾。豈有《呂令》 時仲冬已昏壁中,而漢晉乃反在奎之理?《月令》仲冬, 唯舉月本也,此所以昏東壁中也。然唐孔氏曰:「《月令》 十二月,日之所在,或舉月初,或舉月末,皆據大略不 細,與曆齊同。其昏明中星,亦皆如此。昏明中星,在一 月之內,有中者,皆得載之二十八宿。其星體有廣狹, 相去有遠近,或月節、月中之日,昏明之時,前星已過 于午,後星未至正南。又星有明暗,見有早晚,明者昏 早見而旦晚沒,暗者昏晚見而旦早沒,所以昏明星 不可正依曆法,但舉大略爾。」長樂陳氏亦曰:「《月令》中 星,或舉朔氣,或舉中氣,互見也。」以此二家說言之,則 《月令》中星,亦未可斷以為盡舉月本也。兼之歲差之 說,尢所當知,而經解家之所鮮知,漢唐二孔皆不及 此。至三山林氏、朱子、蔡氏,始引差法以論《經》。蓋天度 於零分而有餘,「歲日於零分而不足。天度常平運而 舒,日道常內轉而縮,天漸差而西,歲漸差而東,此歲 差之由。古曆簡易,未立差法,但隨時遷改,以合其變。」 至東晉虞喜、宋祖沖之、隋張冑元始用差法,率五十 年退一度,何承天倍之為百年。《皇極曆》酌二家中數 為七十五年,雖近之,未精密也。唐李淳風不主差法, 一行力辨其非,謂自周迄春秋,季日已差八度,漢四 百餘年,日亦差五度矣。今又參之《大衍曆》及近世《景 祐新書》,又謂八十三年日差一度;近年敘《會天曆》者, 又謂今不及六十年,輒差一度。雖歲差、年數,難以一 說定之,而歲之必差可知矣。況古今昏刻,又自不同, 日長至六十刻,短至四十刻,古也。後乃謂日未出二 刻半而明,日既入二刻半而昏,一刻之間,中星常過 三度半強,而昏明之刻乃爭五度。使分至之日,或天 氣有陰晴明晦之殊,則星之出沒必有遲速難準之 異。乃欲拘拘以辨千古中星同異,難矣哉!且是說也, 一行常慮之矣。其說曰:「何承天以月蝕衝步日所在, 又驗以中星刻漏不定。漢世課昏明中星,為法已淺。 今候夜半星以求日衝,雖近於密,而水有清濁,壺有 增減,或積塵所壅,則漏有遲暮。臣等頻夜候中星,而 前後相差或至三度。」愚讀《唐書》至此,未嘗不喟然嘆 曰:「嗟乎!以昏難而求之夜半,夜半有刻漏可憑,若可 定矣,而又病于水也、壺也、積塵也,以至于三度之差。 夫三」度之差,幾一刻之差也。曆家用心至此,亦良苦 矣。曆家有曆書,有渾儀,且世掌天官,從事專且久,而 候中星之難尚如此。今吾儕僅據諸經史,而以方寸 之天,想象圓穹之天,乃欲定千古中星之同異,信難 矣哉!《革卦》之《大象傳》曰:「君子以治曆明時。」曆之必不 容不革,尚矣。唐二百九十年,曆凡八改,近世率二三 十年,曆必一改,惟不免于差也,是以不免改革,以與 天合。使古曆可膠固守之,則何取于治?曆何足以明 時哉?由是言之,則呂令上距堯時,幾二千年,仲冬日 自虛縮而退至斗中,星自昴宿而退至壁,無怪也。其 不能不異者,不特難辯,亦不必辯也,抑又有感焉。堯 甲子歲冬至,日在虛一度,「昏昴中。」歷三代、秦、漢、唐迄 今,日愈益退。今大德乙巳,距堯甲子,三千六百四十 有二年,而冬至日在箕,昏營室中,日在虛,退至箕,凡 涉五宿。中星自昴退至室,亦涉六宿。以《歲差》中數,七 十五年差一度,約之,則二萬餘年後,冬至中星始又 退至昴宿,而與堯時合矣。而誰其見之?論至此,豈不 曰俛仰終「宇宙哉。豈可不遐思而永慨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