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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7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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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禹貢》一篇,惟言地理;《洪範》總述災祥;《顧命》都陳 喪禮,茲亦為例不純者也。又有《周書》者,與《尚書》相類, 即孔氏刊約,百篇之外,凡為七十二章,上自文、武,下 終《靈》《景》,甚有明允篤誠,典雅高義。時亦有淺末恆說, 滓穢相參,殆似後之好事者所增益也。至若職方之 言,與《周禮》無異,時訓之說,比《月令》多同,斯百王之正 書,五經之別錄者也。自宗周既殞,書體遂廢,迄乎漢 魏,無能繼者。至晉廣陵相魯國孔衍,以為「國史所以 表言行,昭法式,至於人理常事,不足備列,乃刪漢、魏 諸史,取其美詞典言」,足為龜鏡者,定以篇第,纂成一 家。由是有《漢尚書》《後漢尚書》《漢魏尚書》,凡為二十六 卷。至隋祕書監太原王君,又錄開皇仁壽時編而次 之,以類相從,各為其目,勒成《隋書》八十卷。尋其義例, 皆準《尚書》。原夫《尚書》之所記也,若君臣相對,詞旨可 稱,則一時之言,累篇咸載。如言無足紀,語無可述,若 此故事雖脫略,而觀者不以為非。爰逮中葉,文籍大 備,必剪截今文,模擬古法,事非改轍,理涉守株。故元 舒所選漢魏等篇,不行于代也。若乃帝王無紀,公卿 缺傳,則年月失序,爵里難詳,斯並昔之所忽,而今之 所要。如王邵《隋書》,雖欲祖述商周,憲章虞夏,觀其體 制,乃似孔氏《家語》,臨川《世說》,可謂畫虎不「成反類犬 也。」故其書受嗤當代,良有以焉。

宋文彥博進尚書劄子

《堯典》

堯之聖德,蕩蕩難名,而此篇極簡要,亦仲尼舉宏綱 撮機要之理。如篇之所載者,「克明峻德,以親九族;平 章百姓,協和萬邦」;「分命羲和,典掌四時;使民務農,利 用厚生;允釐百工,庶績咸熙。」斯皆後世聖帝明王所 宜祖述而模範之,臨文而三復之,故摘其目以敘之。

《舜典》

虞舜之德,《重華》「協帝」,故列於二典。後世作者,雖三王 之盛,不可及矣。篇之所載,命禹作司空,而下至於四 岳十二牧,官得其人,庶績咸治。流放共工、驩兜,竄三 苗、殛鯀,四凶去而人咸服。故曰「舜有大功二十,茲所 以《重華》協帝。」

《大禹謨》

禹、稷、皋陶共事帝舜,君臣同寅,咸有一德,故矢厥謨, 成厥功,「曰俞曰都」,乃君倡臣和之美其謨,則有「后克 艱厥后,臣克艱厥臣,罔遊于逸,罔淫于樂,任賢勿貳, 去邪勿疑,罔咈百姓,以從己欲。」斯皆上下交儆,以成 聖功。舜、禹之所以為聖帝明王以此。

《皋陶謨》

皋陶曰:「允迪厥德,謨明弼諧。」禹曰:「俞,如何?」皋陶曰:「都, 慎厥身,修思永。」禹拜昌言曰:「俞。」皋陶曰:「在知人,在安 民。知人則哲,能官人;安民則惠,黎民懷之。」臣以舜、禹 之時,君臣謨議之協恭,後王所宜為法。

《益稷》

《益稷》此篇所載禹戒舜曰:「慎乃在位。」帝曰:「俞!然禹言, 受其戒。」禹曰:「安汝止,惟幾惟康。」帝曰:「吁!臣哉鄰哉!鄰 哉臣哉!」禹曰:「俞。」帝庸作歌曰:「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 萬事墮哉!」帝拜曰:「俞。臣謂斯言,可為深戒。」

《伊訓》

嗚呼!先王肇修人紀,「從諫弗咈,先民時若。居上克明, 為下克忠。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 百殃。」臣以尹之斯言,愛其君,忠於國,可謂至矣。有臣 如此,時君固當尊禮其人,信受其訓。

《洪範》

天地之大法,其類有九,而敬用五事,曰貌、言、視、聽、思。 茲乃人君尤當慎思之。蓋人君言動,則左右史書之 為法,不可不慎也。故臣以此篇五事為重。

《無逸》

此篇周公以戒成王曰:「君子所其《無逸》,先知稼穡之 艱難。文王不敢盤于遊田,以庶邦惟正之供。自今嗣 王,其無淫于觀、于逸、于遊、于田!」故成王服其訓戒,乃 為令王。至唐開元中,作《無逸圖》,置于禁中,出入省覽, 以為龜鑑。臣亦嘗錄此篇,為圖以進,以助聖覽,伏望 曲留睿意。

《立政》

周公告於成王曰:「王左右常伯,常任準人。自今立政, 其勿以憸人,其惟吉士。」蓋有天下國家所切者任人, 得賢則治,非賢則亂。

《周官》

王曰:「若昔大猷,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唐虞稽古, 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明王立政,不惟其官, 惟其人。」又戒庶官:「欽乃攸司,慎乃出令,以公滅私,民 其允懷。推賢讓能,庶官乃和。不和政龐,舉能其官。惟 爾之能稱匪其人,性爾不任。」成王稽古建官,為治之 本,後之帝王所宜詳慎。

歐陽修崇文總目敘釋

《書經類序》

書,原於號令,而本之史官。孔子刪為百篇,斷堯訖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