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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7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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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變」,錯綜其數之旨也。「體圓而轉」,變動不居也。「六 位相乘」,周流六虛也。「三丸六擲而成卦」,亦十有八變 之義也。既無錢背錢面陰陽之疑,又合老少陰陽之 變。嘗于舟中以語同志,朱子美太以為然,因著其法, 與好事者同其用。

馬端臨文獻通考

《論程氏易傳》

按:伊川之《易》,精于義理而略于卜筮象數,此固先儒 之說。然愚嘗以為,《易》之象數卜筮,豈出于義理之外? 蓋有此理則有此象,有此數而卜筮之說,其所謂「趨 吉避凶」,「惠迪從逆」云者,又未嘗不一出于義理。平時 本諸踐履,則觀象玩辭,此義理也;一旦謀及卜筮,則 觀變玩占,亦義理也,初不必岐而二之。

劉因櫝蓍記

《論揲蓍求卦》

蓍之在櫝也,寂然不動,道之體立,所謂《易》有太極者 也。及受命而出也,感而遂通,神之用行。所謂「是生兩 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生大業」者 也。猶之圖也。不用五與十,不用云者無極也,而五與 十則太極也,猶之《易》也,潔靜精微,潔靜云者無極也, 而精微則太極也。知此,則知夫櫝中之蓍,以一而具 五十,無用而無所不用,謂之無則有,謂之實則虛也。 而其數之流行于天地萬物之間者,則亦陰陽奇偶 而已矣。故自掛扐之奇而十二之,則陽奇而進之,不 及夫偶者為少陰。陰偶而退之,不及夫奇者為少陽 而四之,則三、四、五、六合夫畫,奇、全、偶、半合夫數,而畫 亦於是焉合其多少,則合其位之陽少而陰多,故有 「自一進一而為偶,自偶退一而為奇」之象也。自《過揲》 之策而十二之「陽奇而退之,不及夫偶者為少陰;陰 偶而進之,不及夫奇者為少陽而四之,則六七八九 合夫數,奇三偶二」合夫畫,而數亦于是焉合其多少, 則合其數之陽實而陰虛,故有「自一虛中而為偶,自 二實中而為奇」之象也。蓋《掛扐》之奇徑一,而《過揲》之 奇圍三,而《掛扐》《過揲》之偶鈞用半也。故分《掛扐》《過揲》 而橫觀之,則以陰為基而消長有漸;分四象而縱觀 之,則亦以陰為平而低昂有漸。其十二之則自右一 而二,自左二而三;其四之則自右三而六,自左六而 九。如水之流行,觸東而復西。其消長則其自然之淪 漪,其「判合則其盈科而後進者也。」此皆自夫一行邵 子之說而得之。知此,則知夫誤推一行三變八卦之 象,謂「陰陽老少不在乎過揲」者,為昧乎體用之相因; 而誤推邵子去三用九之文,謂「七八九六不在乎掛 扐」者,又昧乎源委之分也。由此而極其奇偶之變,以 位則陽一而陰二也;以數則天三而地兩也。初變之 徑一而圍三以為奇者,三而得之,是以老陽少陰之 數多也。後二變之圍四用半以為偶者,二而得之,是 以少陽老陰之數少也。分陰分陽,則初一變皆奇,而 後二變皆偶也。迭陰迭陽則去掛一,初一變皆偶,而 後二變皆奇,又如畢中和天地人之說也。其變也,自 一生二,二生四,而又四之,四生八,八生十六而言則 畫卦之象也。自四乘而十六,十六乘而六十四,則重 卦之數也。故初變而得兩儀之象者二,畫卦之數也。 再變而得四象之象者四,畫卦之數也。三變而得八 卦之象者六,畫卦之數也。自兩儀之陰陽而言其用 數,則乾兌《離》《震》皆十二,而《巽》《坎》《艮》《坤》皆四也。自八卦 之陰陽而合其體數,則乾坎艮震三十二,而巽離坤 兌三十二也。自二老二少之陰陽而言,其饒乏之數, 則又如四象之七八九六也。六變而得四象之畫,則 每位之靜變往來得十畫卦之數也。又二畫則總其 數矣。其數也,皆靜者為多,變者為少,而一爻變者居 中。二靜與變,皆老陰為多,老陽為少,而二少居中,積 畫成卦,則每卦之靜變往來,得十五畫卦之數也。又 三畫則總其數矣,其數也亦皆靜極者為至多,而變 極者為至少,而又一爻二爻進退於其間,其靜與變, 則皆《坤》為至多,《乾》為至少,而三男三女進退於其間。 因而重之,則每卦之靜變往來,得三十畫卦之數也, 八六畫則總其數矣,其進退多少,皆與八卦之例同 也。此皆自歐陽子「七八常多,九六常少」之一言而推 之,與夫後二變不掛,不知其為陰,而使二老之數與 成卦同;二少之數與二老同,而參差益甚。其初一變 必鈞,不知其為陽,而于乾坤六子之率,勉強求合。乃 若四十九蓍而虛一,與五十蓍虛一而掛二者,固有 間矣。此以蓍求卦者也。若夫以卦而求變也,則自夫 交易已成之體,為變易應時之用。由兩儀而上,自紓 而促,八卦循環而其序不亂,以遠御近,以下統上,而 皆有文之可尋也。以變而求占也,則自靜極而左之 一二三四五,自動極而右之一二三四五。極自用其 極,而一則專其一,居兩端而分屬焉;二則分其爻,居 次兩端,而分屬焉,動則上爻重,而靜則下爻重也;三 則分其卦居中,自為兩端而分屬焉,前則本卦重,而 後則之卦重也。動中用靜,靜中用動,靜多主貞,動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