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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7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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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若無病也

肺脈微緩為痿瘻。偏風頭以下汗出不可止。

緩則熱甚。故多汗。肺熱葉焦,則為痿也。

腎脈微滑。為骨痿。坐不能起,起則目無所見。

「骨痿不起」,熱傷腎氣也。「目無所見」,熱傷骨精也。

《本神篇》

「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

恐傷腎。腎主骨,故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者,臟氣傷而不能藏也。

《經脈篇》

腎足少陰之脈,是主腎所生病者,「痿厥嗜臥,足下熱 而痛。盛者寸口大,再部於人迎,虛者寸口反小於人 迎也。」

氣逆於下。則為痿厥諸證矣。

《陰陽二十五人篇》

足陽明之下,血少氣多,則肉而善瘃,善痿厥足痹。

「痿厥足痹」者,血氣少而不能榮養筋骨也。

《漢張機金匱要略》

骨痿

味酸則傷筋,筋傷則緩,名曰「泄」;鹹則傷骨,骨傷則痿, 名曰「枯。」枯泄相搏,名曰「斷泄。」榮氣不通,衛不獨行,榮 衛俱微,三焦無所御,四屬斷絕,身體羸瘦,獨足腫大, 黃汗出,脛冷,假令發熱,便為歷節也。

《傷寒論》

傷寒吐下後成痿

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鞕,脅 下痛,氣上衝咽喉,眩冐,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元張從政儒門事親》

《指風痹痿厥近世差元說》

風痹痿厥四論,《內經》言之詳矣。今余又為之說,不亦 贅乎?曰:非贅也,為近世不讀《內經》者,指其差元也。夫 風痹痿厥四證,本自不同,而近世不能辨,一概作風 冷治之,下虛補之,此所以曠日彌年而不愈者也。夫 四末之疾,動而或勁者為風,不仁或痛者為痹,弱而 不用者為痿,逆而寒熱者為厥。此其狀未嘗同也。故 其本源,又復大異。風者必風熱相兼;痹者必風濕寒 相合;痿者必火乘金,厥者或寒或熱,皆從下起。今之 治者,不察其源,見其手足嚲曳,便謂之風。然《左傳》謂 「風淫末疾」,豈不知風、暑、燥、濕、火、寒六氣,皆能為四末 之疾也哉?敢詳條於左,有意於救物者,試擇焉可也。 痿之為狀,兩足痿弱,不能行用,由腎水不能勝心火, 心火上爍肺金,肺金受火制,六葉皆焦,皮毛虛弱,急 而薄者,則生痿躄。躄者,足不能伸而行步難。蓋腎乃 肺金之子也,今腎水衰少,隨火上炎,腎主髓,火熾則 髓竭,由使內太過而致然《至真要大論》云:「諸痿喘嘔, 皆屬於上者,上焦也。三焦者,手少陽相火也。痿、喘嘔 三病,皆在膈上,屬肺」金之部分也。故肌痹傳為脈痿; 濕痹不仁,傳為肉痿;髓竭足躄,傳為骨痿;房室太過, 傳為筋痿;傳為白淫。大抵痿之為病,皆因客熱而成, 好淫貪色,強力過極,漸成痿疾。故痿躄屬肺,脈痿屬 心,筋痿屬肝,肉痿屬脾,骨痿屬腎,總因肺受火熱,葉 焦之故。相傳於四臟,痿病成矣。《直斷》曰:痿病無寒,故 痿之「作也。五月、六月、七月皆其時也。午者,少陰君火 之位,未者濕土庚金伏火之地,申者少陽相火之分, 故痿發」此三月之內,以為熱也。故病痿之人,其脈浮 而大。今之用藥者,凡見腳膝痿弱,難於行步,或一足 不伸,便作寒濕腳氣治之,驟用烏、附、乳、沒、自然銅、威 靈仙之類,燔針艾火,湯煮袋蒸,痿弱轉加,如此而死, 豈亦天乎?夫治痿與治痹,其治頗異。風寒濕痹,猶可 蒸湯灸燔,時或一效,惟痿用之轉甚者,何也?蓋痿以 肺熱為本,葉焦而成,以此傳於五臟,豈有寒者歟?若 痿作寒治,是不刃而殺之也。夫痿病不死,死者用藥 之誤也。陳下一武弁宋子玉,因駐軍息城,五六月間, 暴得痿病,腰胯兩足皆不任用,躄而不行。求治於予。 察其兩手脈俱滑數而有力。予憑《內經》,「火淫於內」,治 以鹹寒,以鹽水越其膈間寒熱宿痰,新者為熱,舊者 為寒,或宿食宿飲在上脘者,皆可用之。宿痰既盡,因 而下之,節次數十行,覺神志日清,飲食日美,兩足漸 舉,腳膝漸伸,心降腎升,便繼以黃連解毒湯加當歸 等藥,及瀉心湯、涼膈散、柴胡飲子,大作劑煎,時時呷 之。經曰:「治心肺之病最近,用藥劑不厭頻而少;治腎 肝之病最遠,用藥劑不厭頓而多。」此法人皆怪之。然 余治痿,尋常用之,如拾遺物,余若以此誑人,其如獲 罪於天何?此宋子玉之證,所以不得不書也,且示信 於來世。故《內經》謂治痿之法,獨取陽明經。陽明經者, 胃脈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主潤養宗筋,宗筋主束骨, 束骨在臍下,陰毛際上是也。又主大利機關,機關者, 身中大關節也,以司曲伸。是以陽明虛則宗脈縱,宗 脈縱則大脈不伸,兩足痿弱。然取陽明者,則胃脈也。 胃為水穀之海,人之四季,以胃氣為本,本固則精化, 精化則髓充,髓充則足能履也。《陰陽應象論》曰:「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