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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34 (1700-1725).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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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互相承,循環無端者,與道為體也。故其相承,以陰 陽言,則冬至陰極,陽生承之;夏至陽」極陰生承之也。 以五行言之,則五行即陰陽之相承,特有盛穉之分 耳。故火盛陽,水盛陰,木穉陽,金穉陰,土負陰抱陽為 沖氣。其在陰陽相承,則冬至陰極陽生承之,始於長 夏土之沖氣極木穉陽生承之,次於秋金之穉,陰極 火盛陽生承之,終於冬水之盛陰極土沖氣生承之 也。夏至陽極陰生承之,始於春木之穉,陽極金穉陰 生承之,次於夏。君火之盛,陽極陰精生承之,終於夏 相火之盛,陽極陰生承之,而一歲一周也。其在五行 自相承,則君火相火之下,陰精水氣承之,「水位之下 土氣承之」者,初歲也;「土位之下木氣承之」者,二歲也; 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者,凡三歲 周而復始也。故混而陰陽,分而五行常。如是更互相 承,循環無端者,實由相承之體,至誠無息而然。聖人 在川上所謂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正謂此至誠無 息之體也。然以其相承之體言之,則至誠無息,隨極 而承,無常變和乖之殊;以其流行之用言之,則極於 平氣之紀而當其位。承之者,為正,化之常而為和;極 於太過不及之紀而非其位。承之者,為兼化勝復之 變而為乖也。其常者,則循序漸進,以為四時之周流; 其變者,則或肆威太過而暴極於非位,或勢力不及 而夭極於非位。故所承者,皆隨其極制於下,而躐等 陵節,變其本氣,以為旦夕之暴化。是故半變者,本氣 半衰,下承半盛,而為半非位之兼化;全變者,本氣全 衰,下承全盛而為全,非位之勝復;和而變者,為德化 政令,乖而變者,為災害眚傷也。《經》所謂「發生之紀,其 變振拉摧拔之類,乃太過之兼化;木不勝德,則收氣 復之類,乃太過之勝復;委和之紀,其動緛戾拘緩之 類,乃不及之兼化;肅殺炎赫沸騰之類,乃德化政令 之勝復;水」發而雹雪,木發而毀折之類,乃災害眚傷 之兼化;「厥陰所生為飄怒大涼,少陰所至為大暄寒」 之類,乃災害眚傷之勝復也。故均是至誠無息之體。 但其所極所承者,有常變和乖之不齊,則其應見者, 有正化兼化勝復,及微甚災祥之各異。王氏、林氏不 分變化,釋變化為變氣;河間不分虛實,釋「兼化為盛」, 皆不思之過也。

按願聞其步,願聞其用。節乃論天之陰陽,與地之陰 陽,相錯而變生,所謂動靜相召,上下相臨,陰陽相錯 者也。步者,《帝覆問上篇》地之六步也。「六十度有奇」者, 地之六步,繞天一周,凡三百六十五度,以為一歲之 日數,而每步各得六十度有奇也。故一日為一度,六 十日八十七刻半為一步,而不盈日,積二十四步,凡 四歲,則其餘奇積盈百刻而成日,於歲終以為一紀 也。「六氣應五行之變」者,帝覆取上文天道六六之節, 及地理應六節,氣位二節之義,合而問之也。言天六 氣,風熱、濕、火、燥寒,盛衰相應,地五行,木君火相火土 金水之治令者,同一歲步,而其氣錯之變,何如求之 也?位,即步也。位有終始者,即天六氣之盛者,應地五 行之治令者,同在一步,而其候有終始也。「氣有初中」 者,即每步始終之盛,而治令之氣分為前後,前半步 為初氣,主地氣升;後半步為終氣,主天氣降也。天上 地下之氣相錯,於位之終始,氣之初中不同,而求之 之法亦異也。「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者,求位有終 始之法也。言天地之氣,皆自甲子歲始,求之者,謹按 其始終之時,則其氣候之至,可與之期也。「歲六氣始 終早晏」者,蓋天地二氣之始終,有步候之分,其在步 候,則一歲六步,每步天地之氣始終,各治六十日八 十七刻半;其在歲候,則每歲天地之始終,各治三百 六十五日二十五刻。今帝先問一歲六步之氣始終 之候早晏也。「甲子之歲,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 刻半者,甲子歲六步。其天之氣,少陰司天,而左間太 陰,右間厥陰,陽明在泉,而左間太陽,右間少陽,皆各 於所在之步,更盛而相應,地氣同治其令。」今初之氣 則在泉,左間太陽,寒氣盛,相應地東北木氣治令而 同主。春分前六十日八十七刻半,始終之「候早晏也。 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者,司天 右間厥陰風氣盛相應地東南君火治令,而同主春 分後六十日八十七刻半,始終之候早晏也。三之氣 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者,司天少陰熱政 布相應地南方相火治令,而同主夏至前後六十日 八十七刻半,始終之候早晏也。四之氣始於六十二 刻六分,終於五十刻者,司天左間濕氣盛相應地西 南土氣治令,而同主秋分前六十日八十七刻半,始 終之候早晏也。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 刻半者,在泉右間火氣盛相應地西北金氣治令,而 同主秋分後六十日八十七刻半,始終之候早晏也。 終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二十五刻者,在泉。 陽明燥氣盛,相應地,北方水氣治令,而同主冬至前 後六十日八十七刻半,始終之候早晏也。天地之氣, 在甲子歲六步,始終之候早晏,餘歲同例推之也。」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