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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9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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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賊大至,沈氏豪誓于眾曰:「無出婦女,無輦貨財, 共以死守,違者誅。」章亦集族中婦女誓於內曰:「男子 死鬥,婦人當死,義無為賊辱。」眾婦竦息聽命。賊圍合, 群婦聚一樓以待。既而賊入,章先出,投於河,周與馮 從之。柴方為夫,礪刃,即以刃砍賊,旋自刃。孟與孫為 賊所得,相抱持詈,賊奪刀自刺死。當是時,沈宗婦死 者三十餘人,而此六人尢烈。

張氏女

按《明外史列女傳》:「張氏女,秀水人。年十四,受同邑諸 生劉伯春聘。伯春少負才名,必欲舉於鄉而後娶。未 幾卒,女號泣截髮,自為詩祭之。持服三年,足不踰閫, 不茹葷。服闋即絕飲食。父母強諭之,終不食,旬日而 卒,年二十。劉父母迎柩合葬焉。」

孫氏女

按《明外史列女傳》:「孫氏女,五河人。性貞靜,不苟嬉笑。 母朱卒,父鑾繼娶李,攜前夫子鄭州兒來。州兒恃母 欲私女,嘗以手挑之,女忿,批其頰。一日,女方治麵,州 兒從後摟之,女揪髮覓刀,州兒嚙其臂得脫。女奔訴 於姊,觸地慟哭曰:『母不幸,父又他出,賊子敢辱我,必 刃之而後死』。」姊曲撫慰,乃以臂痕示李,使戒戢之。州 兒不悛紿,李曰:「兒採薪,臂力不勝。」置遺束於路,李往 取之,回則戶扄甚嚴,從母舒氏亦適趨至,曰:「初聞如 小犢悲鳴,繼又響震如雷,必有異。」并力啟之,州兒死 閾下,項幾斷,女亦倚壁死。蓋州兒誑母出調女,女陽 諾而使之閉門,即躡其後殺之也。

王珣妻黃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沙縣王珣妻黃氏,嘉靖中,寇亂,流 劫其鄉,鄉之比鄰皆操舟為業。賊至,眾婦乘舟以避, 匿艙中,獨黃兀坐於外,眾婦呼之曰:「『自露如此,不虞 賊見乎』?黃曰:『篷窗安坐,恐賊至不得死。我居外便投 水耳』。」賊至,黃急溺死,眾多不免。

羅舉妻張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羅舉妻張氏,沙縣人。嘉靖中倭亂, 舉攜妻妾竄巖穴間。賊至,張與妾及妾子俱為所獲。 賊見張美,欲犯之,不從,中途解髮自縊。賊覺斷之,仍 解行纏。賊又覺,奪之。徒跣至營,賊首大悅,欲留之,張 厲聲曰:『速賜一死』。賊曰:『不畏死,吾殺汝妾』。遂拔刀向 妾,張引頸曰:『請代妾留,撫嬰孩,存夫嗣』。賊命牽出殺」 之。張先行,了無懼色。賊方猶豫,張罵不絕口,遂遇害。 投屍於河,數日屍浮如生。

劉氏二女

按《明外史列女傳》:「劉氏二女,興化人。嘉靖四十一年, 與里中婦同為倭所掠,繫路傍祠中。倭飲酣,遍視繫 中,得二女,問之,姊妹也。姊年十七,有殊姿,倭先取姊, 姊厲聲曰:『我名家女也,肯污賊乎』?倭微笑慰之曰:『若 從我,當詢父母歸汝』。女曰:『父母未可知,此時尚論歸 耶』?倭知其不從,尚撫背作款曲狀,女怒大罵。時黃昏」, 倭方縱火,女即赴火死。已復侵其妹,妹又大罵。倭露 刃脅之,不為動,曰:「欲殺即殺。」倭欲強犯之,女紿曰:「吾 固願從,俟姊骨燼乃可,否則不忍也。」倭喜負薪益火。 火熾,女又赴火死。同時死者四十七人,二女為最。

葉氏陳氏范氏附

按《明外史列女傳》:葉氏,松溪江華妻;陳氏,葉弟惠勝 妻。嘉靖四十一年冬,二婦偕里人避寇,匿於長潭。值 歲除,里嫗覓刀為幼男薙髮弗得,葉乃出之懷中。眾 問故,曰:「『以備急也』。獻歲四日,倭圍長潭,執二婦共繫 一繩。葉謂陳曰:『我二人既被繫,縱生還,亦被惡名,不 如死為愈』。」陳唯唯。葉探刀於懷,則已失之,遂各抱幼 女躍潭中死。同時林壽妻范氏,亦與眾婦匿山塢。倭 搜得之,偕眾婦至水南,范獨與抗。或謂:「姑順之,家且 來贖。」答曰:「身可贖也,辱可贖哉!我則寧死。」賊聞言,殺 其幼女以懼之,不為動,曰:「併及汝矣!」厲聲曰:「固所願 也。」賊殺之。

陳諫妻李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李氏,番禺陳諫妻。諫舉嘉靖進士, 為太平推官,兩月卒。其弟扶櫬歸,李曰:『吾少嫠也,豈 可與叔萬里同歸哉』?遂不食死。」

安尚起妻李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安尚起妻李氏,郃陽人。尚起商河 南,病亡。氏聞訃,盡變產完夫債,且置棺以待夫櫬。歸, 跪告族黨曰:「煩舉二棺入地,閉戶將自縊。鄰婦欲生 之,排闥曰:『爾尚有所逋,何遽死』?氏啟門應曰:『然吾資 已盡,奈何?請復待一日』。」乃紉屨一雙,往𢌿之曰:「得此 足償矣。」歸家遂縊死。

徐亞長

按《明外史列女傳》:徐亞長,東莞徐添孫女。添男徐姓 僕,生亞長,四歲而死。母以亞長還其主,去而別適。比 長,貞靜寡言笑,居群婢中,凜然有難犯之色,家童進 旺欲私之,不可。亞長奉命薙穢荳田中,進旺跡而迫 之,力拒獲免。因哭曰:「聞郎君讀書,有寡婦手,為人所 引,斧斷其手。況我尚女也,何以生為!」遂投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