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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9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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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三妻蔡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蔡氏,松陽葉三妻。三貧,負薪為業, 蔡小心敬事。三久病,織紝供藥餌。病篤,執婦手訣曰: 「及我生而嫁,無受三年苦。」婦梳洗更衣,袖刀前曰:「我 先嫁矣。」刎頸死。三驚歎,尋沒。

姜士進妻蔣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蔣氏,丹陽姜士進妻。幼穎悟,喜讀 書。弟文止方就外傅,夜歸輒以餅餌啖之,令誦日所 授書,悉能記憶,久之遂能文,歸士進。數年,士進病瘵 死,婦屑金和酒飲之,并飲鹽鹵。其父偵知,奔救免,不 食者十二日,父啟其齒飲之藥,復不死。禮部尚書寶, 士進從父也。知婦嗜讀書,多置古圖記於其寢所,令」 續劉向《列女傳》。婦許諾,然家人備之益謹。一日,婦命 于繐帳前掘坎,埋大缸貯水,笑謂家人:「吾將種白蓮 於此,此花出泥淖無所染,令亡者知予心耳。」於是日 纂輯不懈。書將成,防者稍不戒,則濡首缸中死矣。為 文脫稿即毀,有《上寶書》,辭極酸愴,亦不傳。所存《列女 傳》及《哭夫文》四篇,《夢夫賦》一篇,皆竊而得之者。御史 聞於朝,榜其門曰:「文章貞節。」初,其父見女能文,以李 易安、朱淑真比之,輒嚬蹙曰:「易安更嫁,而淑真不慊。」 其夫雖能文,大節已虧矣。其幼時志操已如此。

楊玉英

按《明外史列女傳》:「楊玉英,建寧人。涉獵書史,善吟詠。 年十八,許官時中。時中有非意之獄,父母受他聘。玉 英聞之,囑婢曰:『吾篋有佩囊布鞋諸物,異日以遺官 官人』。婢弗悟,諾之而已。於是竊入寢室,自經死,目不 瞑。時中聞訃,具禮往祭,以手掩之,遂瞑。婢出所遺物 付父母,啟之,得詩云:『崑山一片玉,既售與卞和。和足 苦被刖,玉堅不可磨。若再付他人,其如平生何』。」

蔡氏女

按《明外史列女傳》:「蔡氏女,上元人,少孤,與祖母居。一 日祖母出,有逐僕為僧者來乞食,挑之不從,脅以刃, 拒益堅。賊逞其兇,女徒手搏之,受傷十餘處,罵不絕 口,宛轉死竈下。賊已遁去,官行驗,忽來首伏,官怪問 故,賊曰:『女拘我至此』。遂抵罪。」

陳伯妻黃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陳伯妻黃氏,江寧人。年十八歸伯。 父死,母欲改節,氏苦諫不從,竟他適。一日母來省,女 閉門不與相見,母慚而去。後伯疾篤,黃誓不獨生。一 日,姑扶伯起坐,黃熟視曰:『病至此,吾無望矣』。走竈下, 碎食器,刺喉不殊,以廚刀自刎,年二十一。」

趙一鳳妻尢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尤氏,崑山貢生鏞女,嫁諸生趙一 鳳,早死,將殉之,顧二子襁褓,為強食。已而二子殤,慟 曰:「可以從吾夫矣!」又痛夫未葬,黽勉營窀穸惡少年 艷其色,思強聘之,訾其目曰:「彼盼美而流,烏能久也?」 婦聞之,夜取石灰,手挼目,血出立枯,置棺自隨。視夫 葬畢,即自縊。或解之,乃觸石裂額,趨臥棺中死。

王寵麟繼室李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李氏,蘄水王寵麟繼室。寵麟仕知 府卒,氏年二十餘,哭泣不食,經四十日,疾革,知族人 利其資,必以惡語傾孤,預戒家人置己棺中,勿封殮。 眾果蝟集,譟孤殺母,氏從棺中言:『已知汝輩計必出 此也』。眾大慚而去,然後瞑目。」

何璇妻李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李氏,東鄉何璇妻。璇客死,李有殊 色,父迫之嫁,遂以簪入耳中,手自拳之,至沒復拔出, 血濺如注。姑覺,呼家人救,則已死矣。」

吳廷桂妻孫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甌寧孫氏,幼解經史,字吳廷桂。廷 桂死,孫欲奔喪,家人止不得。父為命輿,曰:「奔喪而輿, 可乎?」入夜徒步往,挾納采雙金雀以見舅姑。拜畢奠 柩側,遂不離次,期必死。吳家故貧,所治棺,取具而已。 好事者助以美檟,孫視之曰:「木以美逾吾夫,非禮矣。」 卻之,以槥櫝來,乃許。屆期縊死,書衣帶中云:「男毋附 尸,女毋啟衣。」

趙鈺妻鄭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鄭氏,安陸趙鈺妻。性剛烈,閨房中 言動不涉非禮。或饋茶餅,問之,云:某寡婦,更適人』。大 怒且罵,命傾之。夫戲曰:『若勿罵人,幸夫不死耳』。鄭正 色曰:『君勿憂,我豈為此者』?後鈺疾將死,迴視鄭,瞪目 不瞑。鄭曰:『君得毋疑我乎』?即自縊于床。鈺少甦,迴盻 出淚而絕。」

項氏女

按《明外史列女傳》:項氏女,秀水人,國子生道亨女,許 字吳江周應祁,精女工,解琴瑟,通《列女傳》。事祖母及 母極孝。年十九,聞周病瘵,即持齋,日然香燈禮佛,默 有所祝。侍女輩竊聽,微聞以身代語。一日,謂乳媼曰: 「未嫁而婿亡,當奈何?」曰:「『未成婦,改字無害』。女正容曰: 『昔賢以一劍許人,猶不忍負,況身乎』?」及訃聞,父母祕 其事。然傳吳江人來,女已喻祖母,囑其母入視。女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