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1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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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術,訓人主之術,處無為之事,而行不言之教,清靜 而不動,一度而不搖,因循而任下,責成而不勞,言為 文章,行為儀表于天下。」

《泰族訓》黃帝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與元同氣。故同 氣者帝,同義者王,同力者霸,無一焉者亡。」

桓譚《新論》:「夫上古稱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霸,此 皆天下君之冠首也。」

獨斷上者,尊位所在也。太史令司馬遷記事,當言「帝」, 則依違,但言「上」,不敢渫瀆。言尊號,尊王之義也。 天子父事天,母事地,兄事日,姊事月。常以春分朝日 於東門之外,示有所尊,訓人民事君之道也。秋夕,夕 月於西門之外,別陰陽之義也。

《文中子王道》篇:「子曰:『昔有明王在上,賞罰其有差乎』?」 《元經》:「褒貶,所以代賞罰者也。薛收曰:『今乃知天下之 治,聖人斯在上矣;天下之亂,聖人斯在下矣。聖人達 而賞罰行,聖人窮而褒貶作,皇極所以復建,而斯文 不喪也,不其深乎』!」

《魏相篇》:文中子曰:「《元經》有常也,所正以道,於是乎見 義;《元經》有變也,所行有適,於是乎見權。權義舉而皇 極立矣。徵天命以正帝位,以明神器之有歸。此《元經》 之事也。」

《兩同書》。「人主者,天下之表也。」

《性理會通》直指皇有「皇極而中天下而立」者,皇建其 有極也,百官由此而正焉,萬民由此而治焉。

《汲古叢語》:「元者,一也。天得一以職覆乎上而稱乾元; 地得一以職載乎下而稱坤元。人君者,代天地而理 民物,群萬民而首出者也,故曰元首而職在體元。」

君父部總論

《易經》。

《說卦傳》

《乾》為天、為君、為父。

大全節齋蔡氏曰:「尊而在上,為君。」 沙隨程氏曰:「為君居上而覆下也。」 雙湖胡氏曰:「《乾》無所不統,為君」;「變生六子,為父。」

禮記

《曲禮上》

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陳註《事君》者,國無二尊,雖父不可以抗之,故無貴賤尊卑皆名,不敢致私敬于其所尊貴也。

《檀弓上》

事親有隱而無犯,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致喪三 年。事君有犯而無隱,左右就養有方,服勤至死,方喪 三年。

陳註饒氏曰:「左右即是方養」,不止飲食之養,言或左或右,無一定之方。子之於親,不分職守,事事皆當理會,無可推託。有方,言左不得越右,右不得越左,有一定之方。臣之事君,當各盡職守,故曰「有方。」朱氏曰:「親者仁之所在,故有隱而無犯;君者,義之所在,故有犯而無隱。」 劉氏曰:「父子主恩,犯則為責善而傷恩,故幾諫而」不可犯顏。「君臣主義隱」,則是畏威阿容而害義,故匡救其惡,勿欺也而犯之。

《文王世子》

君之於世子也,親則父也,尊則君也。有父之親,有君 之尊,然後兼天下而有之。是故,「養世子」不可不慎也。

大全臨川吳氏曰:「兼天下而有之,謂有父之親,有君之尊也。」

世子齒於學,國人觀之,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 曰:「有父在則禮然。」然而眾知父子之道矣。其二曰:「將 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君在則禮然。」然而眾著 於君臣之義也。故父在斯為子,君在斯謂之臣。居子 與臣之節,所以尊君親親也。故學之為父子焉,學之 為君臣焉,父子君臣之道得,而國治。

孝經

《開宗明義章》

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言行孝以事親為始,事君為中。忠孝道著,乃能揚名榮親,故曰「終於立身也。」

《士章》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 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 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

「資」,取也。愛父與母同,敬父與君同,事父兼愛與敬也。移事父孝以事於君,則為忠矣;移事兄敬以事於長,則為順矣。能盡忠順以事君長,則常安祿位,永守祭祀。

《聖治章》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 君親臨之,厚莫重焉。

父子之道,天性之常,加以尊嚴,又有君臣之義。父母生子,傳體相續,人倫之道,莫大于斯。父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