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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1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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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七十匹,連閏歲該草料銀二千二百二十九兩。除裁存銀一千二十六兩五分四釐三毫零。馬夫三十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三百七十二兩。

飛遞公文馬夫二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撥馬牌子》三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三十七兩二錢。

抄馬牌子二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藥材、獸醫二名,除裁存一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

鞍屜棚廠槽鐁等項銀六十兩,供應中伙等項銀三百五十兩。

原額共銀三千五百一十七兩七錢一分六釐零。

內除裁扣銀七百六十二兩六錢七分九釐零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二千七百五十五兩三分七釐。內有缺額銀三百五十四兩二錢一分七釐三毫零。

自紅花埠馬驛而北四十里,為郯城縣馬驛。原止設里甲,馬二十匹。

皇清康熙二年,知縣金煜申允「題足馬六十匹。」《康熙》

十二年,知縣黃六鴻申允「分劈中路糧僉馬銀,添置夫馬供應」 等項,以在郯城縣,故仍縣名。本驛額設走遞馬六十匹,每匹草料連閏銀二十七兩九錢,共銀一千六百七十四兩。

馬夫三十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十二兩四錢,共銀三百七十二兩。

撥馬牌子三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十二兩四錢,共銀三十七兩二錢。

鞍屜棚廠槽鐁等項銀六十兩。青、白夫俱詳里甲。見《戶役志》內。

自郯城縣馬驛而北七十里為沂州李家莊馬驛,向自郯城直送沂州,一百二十里。

皇清康熙十二年,沂州知州卲士申允題設,以地為

李家莊故名

本驛額設庫子八名,除裁存四名,每名工食銀四十六兩,共銀一百八十四兩。

館夫三名,除裁存二名,每名工食銀九兩,共銀一十八兩。

馬六十匹,每匹連閏歲該草料銀二千二百三十二兩。除裁扣存銀一千六百七十四兩。馬夫三十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三百七十二兩。

飛遞公文馬夫二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撥馬牌子》三名,除裁存二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抄馬」 牌子二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藥材、獸醫二名,除裁存一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

供應中伙等項,支銷銀三百五十兩。

買馬銀七百三十兩八錢,除裁扣存銀三百六十五兩四錢。以上原額銀四千二百五十一兩四錢,內除裁扣銀一千一百二十八兩八錢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千一百二十兩六錢。自李家莊馬驛而北五十里為沂州,州前馬驛,「原編里甲」 ,馬二十四匹。

皇清康熙二年,題足馬六十匹。以在沂州治,故以州

前名

本驛額設走遞馬六十匹,每匹草料連閏銀二十七兩九錢,共銀一千六百七十四兩。

馬夫三十名,每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三百七十二兩。

撥馬牌子三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十二兩四錢,共銀三十七兩二錢。

鞍屜棚廠槽鐁等項銀六十兩。青、白夫俱詳里甲。見《戶役志》內。

自沂州州前馬驛而北七十里,為「沂州徐公店馬驛。」

皇清康熙二年,題設青駝寺馬驛在州北百有餘里。

康熙十二年,知州邵士申允移青駝而置於此,以地為「徐公店」 ,故名。復「自徐公店而北七十里置垛莊馬驛」 ,則屬沂水縣界出府境矣。

本驛額設庫子八名,每名工食銀四十六兩,共銀三百六十八兩。

館夫三名,每名工食銀九兩,共銀二十七兩。馬六十匹,連閏歲該草料銀二千二百三十二兩。除裁扣存銀一千六百七十四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