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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1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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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夫三十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三百七十二兩。

飛遞公文馬夫二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撥馬牌子》三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三十七兩二錢。

抄馬牌子二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藥材、獸醫二名,除裁存一名連閏歲該工食銀十二兩四錢。

鞍屜棚廠槽鐁等項銀六十兩,供應中伙,支銷銀三百五十兩。

原額銀三千五百二十兩六錢,內除裁扣銀七百三十五兩五錢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二千五百七十五兩五錢五分三釐三毫零。

水路六驛一遞運所

南接江南沛縣,北接東昌府聊城縣。凡江南、浙江、江西、湖廣、福建、兩廣朝貢進鮮,皆由此道。今計其里數,具於左:

由江南邳州趙村水驛而北七十里,為嶧縣萬家莊水驛。明萬曆三十四年總河侍郎曹時聘題「設於萬家莊」 ,故名。

本驛額設水夫二百七十五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十兩三錢二分,共銀二千八百四十一兩一錢四分二釐零。

供應中伙支銷,除裁扣存銀九十六兩七錢七分。以上原額銀三十三十四兩六錢八分四釐,內除裁扣銀九十六兩七錢七分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二千九百三十七兩九錢一分三釐四毫零。

由萬家莊水驛而北四十里,至江南沛縣「泗亭」 水驛。

由沛縣泗亭水驛而北九十里為魚臺縣河橋水驛,即故穀亭所建也。府境原設沙河、魯橋二水驛,明嘉靖四十五年奏准併為河橋一驛,移於適中穀亭鎮,北至濟寧州,南至沛縣,俱九十里。又將沙河遞運所亦隨前驛歸併,為穀亭遞運所。隆慶五年,新挑運河已成,復將驛遞改設南陽地方。又將濟寧穀亭遞運所裁革舊編水夫,分配各處水驛。故今河橋一驛,乃魯橋沙河及穀亭遞運所併而為一也。

《皇清》額設庫子五名,除裁存二名,每名工食銀四十。

六兩,共銀一百一十五兩。

館夫三名,除裁存二名,每名工食銀九兩,共銀一十八兩。

水夫三百一十五名,除裁存三百七名半,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十兩三錢二分一毫,共銀三千一百七十兩一錢三分四釐零。

供應中伙等項支銷,除裁扣存銀二百兩,以上原額銀三千九百七兩八錢四分八釐,內除裁扣銀三百九十九兩七錢一分四釐一毫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千五百八兩一錢三分四釐零。

由河橋水驛而北九十里,為濟寧州。「南城」 水驛在城南門外,明洪武五年建。州居水陸之衝,驛亦設馬以備送迎,極衝衢也。

《皇清》額設庫子十名,除裁存五名,每名工食銀四十。

六兩,共銀二百三十兩。

館夫三名,除裁存二名,每名工食銀九兩,共銀一十八兩。

水夫三百四十六名半,除裁存三百二十三名二分五釐又復二分,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十兩三錢三分四毫,共銀三千三百三十九兩九錢五分九釐九毫零。

供應中伙支銷,除裁扣存銀二百二十五兩;馬二十三匹,除裁扣連閏存草料銀六百四十兩七錢

馬夫六名半,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八十兩六錢。

鞍屜棚廠槽鐁等項銀二十九兩三錢。以上原額銀五千四百八十三兩,內除裁扣銀九百一十八兩四錢三分九釐九毫歸入起運外,實存銀四千五百六十四兩五錢六分零。

由南城水驛而北九十里為汶上縣。開河水驛在縣西南三十里。自明永樂年間開通河道建立。

《皇清》額設庫子五名,除裁存二名半,每名工食銀四。

十六兩,共銀一百一十五兩。

館夫三名,除裁存二名,每名工食銀九兩,共銀一十八兩。

水夫二百九十九名,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