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3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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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大雩禮,「立圓壇於南郊之左,祈五天帝及五人帝 於其方,以太祖配位於青帝之南,五官配食于下。」七 日乃去樂,又遍祈社稷山林川澤,就故地處大雩國 南,除地為墠,舞童六十四人。祈百辟卿士於雩壇之 左,除地為墠,舞童六十四人。皆袨服,為八列,各執羽 翳,每列歌《雲漢詩》一章而畢。旱而祈,澍,則報以太牢, 皆有司行事。唯雩則不報。若郡國縣旱請雨,則五事 同時並行:一理冤獄失職,二賑鰥寡孤獨,三省繇役, 四進賢良,五退貪邪。守令皆潔齋三日,乃祈社稷。七 日不雨,更齋祈如初;三變仍不雨,復齋祈。其界內山 林川澤常興雲雨者,祈,而澍亦各有報。

武帝天監元年大旱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元年,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餓 死。」

按《隋書五行志》:梁天監元年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餓 死。《洪範五行傳》曰:「若持亢陽之節,興師動眾,勞人過 度,以起城邑,不顧百姓,臣下悲怨,然而心不能從。故 陽氣盛而失度,陰氣沉而不附。陽氣盛,旱災應也。」初, 帝起兵襄陽,破張沖,敗陳伯之,及平建康,前後連戰, 百姓勞敝。及即位後,復與魏交兵不止之應也。 天監十一年,旱。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天監十一年三月丁巳,為旱,故 曲赦揚、徐二州。」

簡文帝大寶元年旱

按:《南史梁簡文帝本紀》:大寶元年:「自春迄夏,大旱,人 相食,都下尤甚。」

武帝永定三年旱

按《南史陳武帝本紀》:「永定三年閏四月,時久不雨,丙 午,幸鍾山,祭蔣帝廟。是日降雨,迄于月晦。」

宣帝太建十二年旱

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十二年夏四月己卯,大雩。壬 午雨。十一月己丑,詔曰:『朕君臨四海,日旰劬勞,思弘 至治,未臻斯道。而兵車驟出,軍費尢煩,芻漕控引,不 能徵賦。夏中亢旱傷農,畿內為甚,民失所資,歲取無 託。此則政刑未理,陰陽舛度,黎元阻饑,君孰與足?靖 言興念,余責在躬,宜布惠澤,溥沾氓庶。其丹陽、吳興』」、 晉陵、建興、義興、東海、信義、陳留、江陵等十郡,并謝署 即年田稅祿秩,並各原半。其丁租半申至來歲秋登。 按《隋書五行志》,「陳太建十二年春,不雨至四月。先是 周師掠淮北,始興王叔陵等諸軍敗績,淮北之地皆 沒於周。」蓋其應也。

北魏

高宗太安五年旱

按《魏書高宗本紀》:太安五年:「冬十有二月戊申,詔曰: 朕承洪業,統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濟兆民。故薄賦斂 以實其財,輕徭役以紓其力,欲令百姓修業,人不匱 乏。而六鎮、雲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災旱,年穀不收, 其遣開倉廩以賑之,有流徙者,諭還桑梓,欲市糴他 界,為關旁郡,通其交易之路。若典司之官,分職不均」, 使上恩不達於下,下民不贍於時,加以重罪,

和平元年旱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和平元年四 月旱。詔州郡於其界內。神無大小。悉洒掃。薦以酒脯。 年登之後。各隨本秩。祭以牲牢。」

和平五年,旱。

按《魏書高宗本紀》:和平五年「閏四月戊子,帝以旱故, 減膳責躬,是夜澍雨大降。」

顯祖天安元年旱

按:《魏書顯祖本紀》:「天安元年,州鎮十一旱,民饑,開倉 賑恤。」

皇興二年旱

按:《魏書顯祖本紀》:「皇興二年十一月,以州鎮二十七 水旱,開倉賑恤。」

高祖延興三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三年,州鎮十一水旱,丐民田 租,開倉賑恤,相州民餓死者二千八百四十五人。」

太和元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元年十二月丁未,詔以州郡 八水旱蝗,民饑,開倉賑恤。」

太和二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二年,州鎮二十餘旱,民饑,開 倉賑恤。」 按《禮志》,「太和二年旱,帝親祈皇天日月五 星于苑中祭之。夕大雨,遂赦京師。」

按:《北史魏孝文帝本紀》:「太和二年三月,京師旱。甲辰, 祈天災于北苑,親自禮焉,減膳,避正殿。景午,澍雨大 洽。」

太和三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三年「五月丁巳,帝祈雨于北 苑,閉陽門,是日澍雨大洽。」

太和四年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