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3 (1700-1725).djvu/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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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四年六月壬子。祈雨。

景定五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五年六月戊午,祈雨。」

度宗咸淳二年旱

按:《宋史度宗本紀》:「咸淳二年秋七月,祈雨。」

咸淳五年,旱。

按:《宋史度宗本紀》:「五年秋七月庚申,祈雨。」

咸淳六年,旱。

按《宋史度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江南大旱。 咸淳九年旱。

按:《宋史度宗本紀》:「九年十二月丁丑,沿江制置使所 轄四郡,夏秋旱澇,免屯田租二十五萬石。」

咸淳十年,旱。

按《宋史度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廬州旱,長 樂、福清二縣大旱。」

熙宗皇統三年旱

按《金史熙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皇統三年,陝西 旱。」

世宗大定四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四年五月旱。乙巳。詔禮部尚 書王競禱雨於北岳 按《禮志》。大定四年五月不雨。 命禮部尚書王競祈雨北嶽。以定州長貳官充亞終 獻。又卜日於都門北郊。望祀嶽鎮海瀆。有司行事。禮 用酒脯醢。後七日不雨。祈太社太稷。又七日祈宗廟 不雨。仍從嶽鎮海瀆如初祈。其設神座實樽罍如常 儀。其樽罍用瓢齊,擇其瓠去底以為樽。祝版惟五岳、 宗廟、社稷御署,餘則否。後十日不雨,乃徙市,禁屠殺, 斷繖扇,造土龍以祈雨,足則報祀,送龍水中。十七年 夏六月,京畿久雨,遵祈雨儀,命諸寺觀啟道場祈禱。 大定五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紀》:「五年正月辛未,詔中外,復命有司, 旱蝗水溢之處,與免租賦。」

大定九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紀》:「九年六月戊戌,以久旱,命宮中毋 用扇。庚子,雨。」

大定十二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紀》:「十二年正月丙申,以旱免中都、西 京、南京、河北、河東、山西、陝西去年租稅。四月,旱,癸亥, 以久旱,命禱祠山川。」

大定十六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紀》:十七年三月辛亥,詔免河北、山東、 陝西、河東、西京、遼東等十路去年被旱蝗租稅,賑東 京婆速、曷速館三路。「乙丑,尚書省奏,三路之粟不能 周給。上曰:朕嘗語卿等,遇豐年即廣糴以備凶歉。卿 等皆言天下倉廩盈溢,今欲賑濟,乃云不給。自古帝 王皆以畜積為國家長計,朕之積粟,豈欲獨用之耶 今既不給,可於鄰道取之以濟。自今預備,當以為常。」

按:《五行志》:「十六年:中都,河北、山東、陝西、河東、遼東。」

等十路,旱蝗。

大定二十三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三年三月「壬戌,敕有司為民 禱雨,是夕雨。」

章宗明昌元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元年五月不雨。乙卯祈於北 郊及太廟。壬戌祈雨於社稷。己巳復祈雨於太廟。丙 子以祈雨望祭嶽鎮海瀆於北郊。」 按《五行志》。明昌 元年夏旱。

明昌二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桓、撫 等州旱。秋、山東、河北旱饑 按《張萬公傳》:萬公拜參 知政事。踰年。以母老乞就養。詔不許,賜告省親還。上 問山東、河北粟貴賤、今春苗稼。萬公具以實對。上謂 宰臣曰:「隨處雖得雨。尚未霑足。奈何。」萬公進曰:「自陛 下即位以來。興利除害。凡益國便民之事。聖心孜孜。 無不舉行,至於旱災,皆由臣等,若依漢典故,皆當免 官。」上曰:「卿等何罪?殆朕所行有不逮者。」對曰:「天道雖 遠,實與人事相通,唯聖人言行可以動天地。昔成湯 引六事自責,周宣遇災而懼,側身修行,莫不脩飭人 事。今宜崇節儉,不急之務,無名之費,可俱罷去。」上曰: 「災異不可專言天道,蓋必先盡人事耳。故」孟子謂:王 無罪歲。左丞完顏守貞曰:「陛下引咎自責,社稷之福 也。」上由是以萬公所言,下詔罪己。 按《守貞傳》:守貞 進尚書左丞,授上京,世襲謀克。明昌二年夏旱,天子 下詔罪己,守貞惶恐,表乞解職。詔曰:「天嗇時雨,薦歲 為災,所以驚懼不逮。方與二三輔弼,圖回遺闕,思有 以助朕修政,上答天戒,消沴召和,以康百姓。卿達機 務,朕所親倚,而引咎求去,其如思助何!」守貞懇辭,乃 出知東平府事。

明昌三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紀》:「三年三月丁酉,命有司祈雨,望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