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3 (1700-1725).djvu/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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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州旱。

嘉定六年,旱。

按《宋史寧宗本紀》。六年五月丁卯。以旱。命大理、三衙、 臨安府決繫囚。九月己丑。詔湖北監司守令振恤旱 傷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不雨。至於七月。江陵、德安、 漢陽軍旱。

嘉定七年,旱。

按,《宋史寧宗本紀》:七年六月「辛丑,以旱,命諸路州軍 禱雨,詔諸路監司守臣速決滯訟。」

嘉定八年,旱。

按,《宋史寧宗本紀》:「八年三月乙亥,以旱命州縣禱雨。 丙戌,釋江淮闕雨州縣杖以下囚。四月乙未,幸太乙 宮明慶寺禱雨。壬寅,禱雨於天地、宗廟、社稷。五月癸 未,復命有司禱雨。乙酉,發米振糶臨安府。六月丙辰, 詔兩浙、江淮路諭民雜種粟麥麻豆,有司毋收其賦, 田主毋責其租。八月丁未,權罷旱傷州縣比較賞罰。」 己酉,禁州縣遏糴。是歲,兩浙、江東西路旱蝗。 按《五 行志》,「八年春旱,首種不入。四月乙未,禱於太乙宮。庚 子,命輔臣分禱郊丘、宗社。五月庚申,大雩於圜丘,有 事於嶽、瀆、海,至於八月乃雨。」江、浙、淮、閩皆旱,建康、寧 國府、衢、婺、溫、台、明、徽、池、真、太平州,廣德、興國、南康、盱 眙、安豐軍為甚,行都百泉皆竭,淮甸亦然。

嘉定十年,旱。

按《宋史寧宗本紀》。十年七月戊午。以旱釋諸路杖以 下囚。 按《五行志》。十年七月不雨。帝日午曝。立禱於 宮中。

嘉定十一年,旱。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一年秋,不雨, 至於冬,淮郡及鎮江、建寧府、常州、江陰、廣德軍旱, 嘉定十四年旱。

按《宋史寧宗本紀》:「十四年,浙東、江西、福建諸路旱,振 之」 按《五行志》:「十四年,浙、閩、廣、江西旱,明台、衢、婺、溫、 福、贛、吉州、建昌軍尤甚。」

嘉定十五年,旱。

按《宋史寧宗本紀》。十五年三月丁巳。詔江西提舉司 振恤旱傷州縣。 按《五行志》。十五年五月不雨。岳州 旱。

理宗嘉熙元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嘉熙元年六月甲辰,祈雨。」 按《五 行志》,「元年夏,建康府旱。」

嘉熙三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三年夏四月壬寅,祈雨。」 按《五行 志》:「三年旱。」

嘉熙四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四年六月甲午。江浙福建大旱。乙 未祈雨。七月乙丑。詔「今夏六月恆暘飛蝗為孽。朕德 未修。民瘼尤甚。中外臣僚其直言闕失毋隱。」又詔有 司振災恤刑 按《五行志》。四年江浙福建旱。

淳祐元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元年「秋七月壬辰,祈雨。 淳祐四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四年夏四月乙未,祈雨。」

淳祐五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五年六月甲申,祈雨。七月,旱。辛丑, 鎮江、常州亢旱。甲辰,祈雨。」

淳祐六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六年六月丙午,祈雨。」

淳祐七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七年三月庚午,祈雨,五月甲寅祈 雨。「乙亥,詔求直言弭旱。六月丙申,以旱避殿減膳,詔 中外臣僚士民直陳過失,毋有所諱。戊申,詔旱勢未 釋,兩淮、襄、蜀及江、閩內地曾經兵州縣,遺骸暴露,感 傷和氣,所屬有司收瘞之。」 按《五行志》:七年旱, 淳祐十一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一年,閩廣及 饒州旱。

寶祐元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祐元年六月戊申朔,江、湖、閩、廣 旱,庚申,祈雨。」

寶祐五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五年閏四月己酉,祈雨。六月丁酉, 祈雨。秋七月丙辰,祈雨。」

按:《續文獻通考》:「五年,處州旱。」

寶祐六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六年三月辛亥朔,祈雨。四月庚辰 朔,詔自冬徂春,天久不雨,民失東作。自四月一日始, 避殿減膳,仰答譴告。癸未,程元鳳等以久旱乞解機 務,詔不允。甲申,雨。」

景定元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景定元年五月甲申,祈雨。」

景定四年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