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4 (1700-1725).djvu/5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云:「將旦昧爽之交,日夕昏明之際。」

《禮記》

月令

孟春之月,日在營室,昏參中,旦尾中。

陳注昏時參星在南方之中,旦則尾星在南方之中。

疏曰:「《月令》昏明中星」 ,皆大略而言,不與曆同,但

一月之內有中者,即得載之二十八宿。星體有廣狹,相去有遠近,或「月節、月中之日,昏明之時,前星巳過於午,後星未至正南。」 又星有明暗,見有早晚,所以昏明之星,不可正依曆法,但舉大略耳。

仲春之月,日在奎,昏弧中,旦建星中。

陳注疏曰:「餘月昏旦中星,皆舉二十八宿。此云弧與建星者,以弧星近井,建星近斗,井、斗度多,星體廣,不可的指,故舉弧、建以定昏旦之中。」

是月也,日夜分。

陳注晝夜各五十刻。大全方氏曰:「日,陽也;夜,陰也。故陽長而陰消,則日長夜短,陰長而陽消,則夜長日短,皆非陰陽之中也。夫陽生于子,終于午,至卯而中分;陰生于午,終于子,至酉而中分。故春為陽中,而仲月之節為春分;秋為陰中,而仲月之節為秋分。春秋之分則陰陽適中,而日夜無短長之差,故于其月每言日夜分也。」

季春之月,日在胃,昏七星中,旦牽牛中。

孟夏之月,日在畢,昏翼中,旦婺女中。

仲夏之月,日在東井,昏亢中,旦危中。

季夏之月,日在柳,昏火中,旦奎中。

孟秋之月,日在翼,昏建星中,旦畢中。

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牽牛中,旦《觜觿》中。

季秋之月,日在房,昏虛中,旦柳中。

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

仲冬之月,日在斗,昏東辟中,旦軫中。

季冬之月,日在婺女,昏婁中,旦氐中。

玉藻

《皮弁》以日視朝,遂以食。日中而餕,奏而食。

陳注《日中而餕》,謂日中所食,乃朝食之餘也。

祭義

夏后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陽。周人「祭日以朝及闇。」

集說嚴陵方氏曰:「闇者,日既沒而黑。夏后氏尚黑,故祭其闇。陽者,日方中而白,殷人尚白,故祭其陽。朝者,日初出而赤,周人尚赤,故祭以朝及闇焉。言闇則知陽之為明,言陽則知闇之為陰,言朝則知闇之為夕,以朝及闇,則有陰有陽。陰陽雜而成文,又以見其尚文歟?」 清江劉氏曰:「周人祭日以朝及闇,此言周人尚赤。大」事用日出。先日欲出之初,猶逮及闇,則可行祭事矣。稍後則晝,晝則與殷人日中相亂。故季氏祭,仲由為宰,晏朝而退,仲尼謂之知禮也。若曰周人之祭自朝及暮,則孔子無為多仲由,仲由為不知禮。 延平周氏曰:「以朝及闇者,猶言以朝與闇,蓋或以朝,或以闇。」

《周禮》

秋官

司寤氏掌夜時。

訂義王昭禹曰:「寤而覺謂之寤,使掌夜時,非覺而不寐者,安能定其漏刻之早晚哉?所以名官謂之司寤氏。」 鄭鍔曰:「專掌夜時,則所主欲於夜而覺寤以察時之早晚。」 鄭康成曰:「若今甲乙至戌亥。」賈氏曰:「甲乙則早時,戌亥則晚時。」

「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

訂義鄭鍔曰:「夜雖有時,其分則以星。晚而見星,則為夜;早而星沒,則非夜。仰觀天星之沒,見以分之,不分以月者,月出有早晚,唯星麗乎天,至夜必見故也。」 《易》氏曰:「此謂施于國中者,蓋國中有啟閉之候,國事有朝夕之禮。以星分夜,則星見為夜,星沒為晝,朝夕啟閉,于是乎在。」以是詔夜守之士,嚴夜禁之法。 鄭康成曰:「夜士,主夜行徼候者,如今都候之屬。」

《禦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

訂義鄭鍔曰:「姦盜常發于莫夜之間,是以尤謹。夜行之禁,或禦之使勿行,或禁之使不敢行,皆以防姦盜也。先明謂之晨晨,言時之尚早。中夜謂之宵宵,陰浸而陽生。通夕謂之夜夜,言日之昏而暝。《左傳》言『晨往寢門闢』。是《詩》言『夜向晨』,則知晨見明也。《詩》曰:『肅肅宵征,熠燿宵行』。又曰:『夜如何其?夜未央』。《經》言『夜呼旦以嘂百』」官,以辨軍之夜事,則宵與夜固異矣。晨行則未當行而行,故禦而止之。若夫中宵固不可行,夜豈遨遊之時?故曰:「禁所以不同。」 王昭禹曰:「日出為旦,晨則昧爽之前,而日未旦之時。」

劉執中曰:「其晨侵于夜而行者,暮侵于宵而行。」

者,不可測其姦非也。「夜而遨遊」 者,妨眾息也,故皆禁也。

《爾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