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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永樂大典07507.pdf/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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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縣治西廡。紹興癸丑。宰沈圻建。今廢。臨安志杭州府。常平倉。在鎮城倉東。淳祐三年。趙安撫。與重建。臨縣常平倉。在縣南六十步。 鹽

官縣常平倉。在縣西一十五步。唐正元十年置。 於潜縣常平倉。在縣治東。昌化縣常平倉。在際留倉後。吳興續志常平倉。舊志在永寧倉内。今

併入永寧倉。 德清縣常平倉。舊志在縣南達尊坊。元以儲際留粮米。至正十六年兵廢。今其址爲射圃。湖州志武康縣。常平倉。舊志在縣儀門外

之西。元仍其舊。皇朝洪武十年。令各縣際留粮米。爲一歲支用。遂即其基建倉。紹興府會

稽志常平倉。在省倉東。 常平倉。在府衙東二百步。四明續志至正元年九日。奉省箚。欽遵詔㫖。設主常平倉。榖賤則增價以糴。貴則减價以糶。隨

宜以濟其民。今各處没官則産。係官贜罰。闕官子粒。并入粟補官。散濟不盡鈔數。從宜舉行將元撥糴糶數目。立倉處所每季登答申呈。以憑點視。

常平倉。未立處所。元統二年。發下官本。中統鈔一百二十一定。四十三兩三錢三分。每年照時直糴榖。就於廣盈倉收貯。别無定額。又常平倉。在際

留倉西敖。元統二年爲始。撥到中統鈔本。七十三定一十一兩九錢八厘。每年糴榖收貯。遇年饑。照减時價出糶。金華府東陽志常平倉。在縣西七

十二步。二倉。宣和五年。知縣求移忠建。又常平倉。在州治西。附於際留倉。永康志常平倉。在縣治西六十步。與際留倉相對。義烏縣志常平倉。在縣

治西廊。處州府志常平倉。百榖秋成。價賤官增價而糴以利農。春夏之交。價貴。官减價而糶。以利不給之民。官錢常不虧。農民兩得其便。漢宣帝。唐

太宗。嘗行之。宋太宗復置。仁宗又令没官户絶田産。出租榖别儲名廣惠倉。以備賑濟。熈寧青苗法行。賣廣專倉田錢入常平。髙宗建炎初。復常平

法。嘉定間。令元租户承佃。歲取米榖。令項樁管以爲常平之助。歸附後。常平田悉入官。至大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欽奉詔書内一欵。節該路府州

縣。設立常平倉以權物價。豐年收糴粟麥米榖。值青黄不接之時。比附時估。减價出糶。以遏沸涌。各處便宜。摽撥官倉。如無倉敖去處。官爲起盖。欽

此。又一欵。節詼常平倉。設官二員。欽此。温州志常平倉。在州倉後。漢耿壽昌奏令郡邑。立常平倉。民便之。 唐太宗復置粟藏九年。米藏五年。下濕

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以舊易新。 宋太宗頒置。以省倉南廊敖爲常平倉。紹興間。趙守不群。異其門南出别揭額。貯米二萬四千斛。 元至大

二年給常平本鈔。本路以平定倉東北二帶爲之。今廢。南昌志南昌府。常。平倉舊在州衙西北一百五十步。今附惠民倉。吉水志常平倉。在足食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