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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529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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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52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529号决议
1983年1月18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530号决议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83年1月18日
第529(1983)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有关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的第425(1978)426(1978)号决议及其后各项决议,

并回顾其第508(1982)509(1982)号决议,

注意到1983年1月13日黎巴嫩常驻代表给安全理事会主席和秘书长的信以及他在安理会第2411次会议上的发言,

研究了秘书长的报告,并注意到他的意见,

黎巴嫩政府的请求,

1.决定将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当前的任务期限临时再延长六个月,即至1983年7月19日止;

2.要求所有有关各方同联黎部队合作,充分执行本决议;

3.秘书长就这方面的进展情况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第2411次会议以13票对0票,2票弃权(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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