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勞工請假規則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工人請假規定事項 勞工請假規則
沿革
制定机关:中華民國勞動部

  1. 中華民國74年3月20日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2965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條
  2. 中華民國85年7月1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台勞動二字第122396號令修正發布第4、7條條文
  3. 中華民國94年6月8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2字第0940029639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
  4. 中華民國99年5月4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2字第0990130700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
  5. 中華民國100年10月4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2字第1000132515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
  6. 中華民國108年1月15日勞動部勞動條3字第1080130003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條文
  7. 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勞動部勞動條2字第1120147862號令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命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