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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通令各省行政官曁省議會蠲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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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大總統令
大總統蓋印 陸徵祥署名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7月12日
1912年7月12日
公布於政府公報七月十三日第七十四號
本作品收錄於《政府公報 (民國元年7月13日)

  民國建設。甫在萌芽。上下一心。官民協力。滌嫌蠲忿。乃克有成。凡我國民。所共當猛醒者也。各省議會。立於監督官廳。日在憂讒畏譏之中。朝不保暮。必至百事廢弛。放棄職權。地方秩序。無以保持。人民將何所託命。卽在議會。若爲抵瑕蹈隙。使賢智之精神才力。銷磨於言論爭執之間。而國家觀念。轉形薄弱。民間疾苦。未遑調査。亦豈代表國民之本意。數月以來。各省行政長官。與該省議會。或因權限而啓紛爭。或因意氣而生衝突。始由誤會。繼走極端。旣無曲諒之誠。復鮮互讓之美。本大總統自維薄德。不能使我邦人士庶。化洽太和。內疚於懷。不可終日。要知政府保障民福。議會疏通民情。分雖各殊。道無二致。若彼此抨擊。暗鬭弗休。何異言居而毀其室家。言行而撤其輗軏。特此佈吿各省行政各官及各省議會。務宜共體時艱。互相提挈。官有不及。則人民擁護而進爲後援。民之所欲。則官吏盡力而助其發展。勿膠成見。勿援私圖。庶幾開誠布公。以漸臻於大同之治。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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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5月至民國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報》(北洋政府)。依據《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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