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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海縣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杞麓湖臨湖核心區內農作物種植負面清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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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海縣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杞麓湖臨湖核心區內農作物種植負面清單的通告
制定機關:通海縣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於雲南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湖泊革命」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玉溪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三湖徑流區農業生產種植作物清單和技術指導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精神,縣人民政府決定在杞麓湖臨湖核心區內實行農作物種植負面清單,現通告如下:

一、在杞麓湖臨湖核心區內實行農作物種植負面清單,禁止新種植負面清單所列作物,鼓勵種植烤煙、水稻、荷藕、大豆、蠶豆、油菜、蕎麥、藜麥、佛手瓜、甘薯、芋頭等生態保育型作物。

二、禁止種植負面清單作物:蒜、芹菜。

三、實施範圍:杞麓湖臨湖核心區(東起通華路、南至秀山路、攔湖壩龔楊進村老公路、西至納古,北至馬家灣、義廣哨環湖老公路)內。

四、執行時間:2022年3月1日零時起,臨湖核心區內禁止新種植負面清單作物蒜;2022年6月30日24時起,臨湖核心區內禁止新種植負面清單作物芹菜。

五、臨湖核心區內如出現新種植負面清單所列作物的,依法處理。

六、本通告實施後,廣大農民群眾要自覺遵守。

特此通告。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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