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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刺史經三考許替移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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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刺史經三考許替移奏
作者:裴皞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51

方伯郡守之任,與大朝分理疆土,共養黎民。委寄非輕,古今所重。親人之職,莫過於是。伏請啟今後諸州刺史,經三考方可替移。使能理者盡展所能,弊政者自彰其濫。優劣既判,黜陟可行。則州縣免迎新送故之勞,朝廷得惠養除煩之理。太平之道,無易於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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