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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巡撫岑毓英奏陳臺灣撤防黔軍起程回黔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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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巡撫岑毓英奏陳攻克嘉義土匪莊芋等巢購拿匪首片 黔軍起程回黔片
大清福建巡撫岑毓英
光緒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1882年7月7日
發布於岑襄勤公奏稿
福建巡撫岑毓英奏陳修理大甲溪及基隆營碉報銷片

  再,現據察標統帶應撤一半黔軍一千零三十三名及營官、哨弁、隨員人等乘坐輪船,於五月初十日內渡至省。經臣檄行藩司沈保靖等委員查點明確,籌撥銀兩作為協黔餉銀,照軍需則例支給行糧、鹽菜、夫價等項;即以輪船送至廣東省城,仍由廣西之梧州、潯州、柳州一帶回黔歸伍。俟行抵黔省,另由貴州撫臣點驗奏報。除將支發行糧等款開單咨送貴州撫臣林肇元匯案奏銷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本作品來自清朝時期的法令約章文書案牘。依據1910年12月18日頒佈的《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該類別不能得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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