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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尚書洪範無頗字為陂字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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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尚書洪範無頗字為陂字敕
作者:孫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10

門下:典謨既作,雖曰不刊,文字或訛,豈必相襲?朕聽政之暇,乙夜觀書,匪徒閱於微言,實欲暢於精理。每讀《尚書·洪範》,至「無偏無頗,遵王之義」,三複茲句,常有所疑。據其下文,並皆協韻,唯「頗」一字,實則不倫。又《周易·泰卦》中:「無平不陂。」《釋文》云:「陂字亦有頗音。」陂之與頗,訓詁無別,為陂則文亦會意,為頗則聲不成文。應由煨燼之餘,編簡墜缺;傳受之際,差舛相沿。原始要終,須有刊革。朕雖先覺,兼訪諸儒,僉以為然,終非獨斷。其《尚書·洪範》「無偏無頗」字,宜改為「陂」。庶使先儒之義,去彼膏育;後學之徒,正其魚魯。仍宣示國學。主者施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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