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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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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5號 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6號
制定機關: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31日
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7號
來自台州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為做好全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落實人員防控措施

  (一)單位食堂啟用前,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健康調查,嚴禁有感冒、發熱、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狀的員工上崗,嚴禁按規定需居家觀察的員工上崗。

  (二)所有從業員工每餐上崗前須檢測體溫,全程着工作衣帽、佩戴醫用防護口罩和手套。

  (三)所有進餐廳人員須檢測體溫、佩戴口罩。

  (四)科學合理安排就餐形式,儘量避免集中就餐,可實行分散式、錯時式就餐,鼓勵自帶餐具打包。

  二、落實場所清洗消毒措施

  (一)單位食堂啟用前,對就餐場所、操作場所、設施設備等進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

  (二)供餐期間加強環境消毒,每日操作前或加工後都要對操作場所進行全面消毒、保潔,保持良好通風條件。

  三、落實餐飲操作規範要求

  (一)食材原輔料採購,要做到定點配送、定量採購,票證齊全、留樣待查;嚴禁採購未經檢驗檢疫的畜禽類產品,嚴禁採購野生動物。

  (二)食材加工烹飪,要突出規範操作,重在生熟分開,需熟制加工的食材必須燒熟煮透,確保加熱食品的中心溫度不低於70℃。嚴禁提供生冷菜。

  (三)實行食品留樣制度,每餐的食材原料、成品分別進行留樣,留樣量必須達到125克,留樣時間48小時,並做好相應記錄。

  (四)餐飲具、公用器具要全面消毒、保潔到位。

  四、落實防護宣教措施

  (一)加強從業人員防控意識培訓,必須掌握基礎防控知識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

  (二)強化科普宣傳與教育,形成自我防範共識。正面宣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相關知識,落實個人衛生、更衣洗手等衛生制度,避免交叉污染。

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3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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