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10號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9號 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10號
制定機關: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11號
來自台州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關於在全市範圍內實施嚴格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 10 號)

  鑑於當前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實施嚴格管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從嚴控制出行。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公務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基本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二、從嚴實施村居(社區)管理。所有城區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只保留一個進出口;村居內部分道路實施臨時性封閉,村(居)民憑身份證進出。

  三、從嚴交通管制。嚴格控制人員進出,進入台州各卡點非台州籍車輛、人員一律勸返;對其他確需返台(如在台工作、生活、學習等特殊情況)的人員,一律由屬地鄉鎮街道負責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14天(自返台日算起)。

  四、從嚴管理出租房。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和出租房房東主體責任。出租房房東自通告發布之日起,一律不得出租給來自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的住客(原居住未返鄉的住客除外);在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不得擅自接收新的返台人員。

  五、從嚴教育管理。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戚,帶動朋友、鄰里,協助村(居)工作人員勸導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對拒不聽從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

  解除管控時間另行通知。

  監督舉報電話:12345。

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