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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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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5號) 十堰明確市政府領導班子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分工
第16號
2020年1月27日
發布機關:十堰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揮部
十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7號)
原文地址:十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6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工作安排,落實「戰時」工作機制,強化聯防聯控,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現將市政府領導班子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分工明確如下:

陳新武 市長 全面負責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劉榮山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負責疫情防控指揮部工作,統籌協調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和物資等。

吳 燁 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副市長 負責協調水、電、油、汽、熱力等保障,涉疫輿情、輿論和宣傳報道、信息發布等工作。

張 鑫 市委常委、副市長 負責同北京市支援合作辦公室的對接聯繫,爭取醫療、物資等方面對口支持。

劉運梅 副市長 協助做好疫情防控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疫情監測、醫療救治和醫務人員防護等方面的工作。

陳 誠 副市長 負責做好道路交通管控管制、人口聚集場所等社會面防控和社會維穩等工作。

王 曉 副市長 負責做好市場物資供應,協調相關企業生產,落實應急保障措施。

王國恩 副市長 負責患病殘疾人、特困群眾的救助和社會捐贈等工作。

趙國平 市政府秘書長 協助做好疫情防控綜合協調工作。

十堰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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