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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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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5号) 十堰明确市政府领导班子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工
第16号
2020年1月27日
发布机关:十堰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7号)
原文地址: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工作安排,落实“战时”工作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市政府领导班子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陈新武 市长 全面负责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刘荣山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责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物资等。

吴 烨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负责协调水、电、油、汽、热力等保障,涉疫舆情、舆论和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等工作。

张 鑫 市委常委、副市长 负责同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的对接联系,争取医疗、物资等方面对口支持。

刘运梅 副市长 协助做好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疫情监测、医疗救治和医务人员防护等方面的工作。

陈 诚 副市长 负责做好道路交通管控管制、人口聚集场所等社会面防控和社会维稳等工作。

王 晓 副市长 负责做好市场物资供应,协调相关企业生产,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王国恩 副市长 负责患病残疾人、特困群众的救助和社会捐赠等工作。

赵国平 市政府秘书长 协助做好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工作。

十堰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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